余立三人对于尖叫乐队提的建议还是很看重的。
当然,却也没有完全的采纳,就比如说最后一条,有机会就缠着老板让其帮忙写歌。
这听起来有些太离谱了。
更关键的,三人虽然见过许迹,但其实也远没到十分熟悉的程度。
对方不仅公司的老板,光是超一线词曲人的身份,就让他们下意识的退缩了。
要是因为写歌的事,惹得许迹生气,将自己直接从公司开除,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很显然,他们还没怎么和许迹接触太多,一上来就是春晚那样重要的晚会,看到的也都是许迹全程一脸严肃的状态。
......
当然,哪怕是真的同意尖叫乐队的话,现在也没什么呢机会。
因为此时许迹也不在蓉城,而且根据其他人的经验,许迹这个老板大部分时间其实都不在公司。
也不是那么容易见到的。
每次电影的拍摄结束,许迹回到蓉城,就有着一帮人找上门去。
除了游曼那边关于公司的一些公事外。
要不就是去要歌的,要不就是要剧本或者角色的。
到时候想要见到许迹本人还真的没那么容易。
......
当然,对于三人来说,现在的第一件事倒是也不需要考虑。
因为许迹在让游曼将三人签下来的同时,也给三人准备了一首新歌。
所以他们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将这首歌录完,然后拍摄MV发布。
而凤凰娱乐这边,本来打算打官司多要些钱,结果没想到彤迹娱乐那边觉得麻烦,直接将违约金全部付了。
这让李博凯生气的同时,也有些无力感。
主要是现在的彤迹娱乐和当初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主打的就是一个财大气粗。
光是靠着影视方面的版权费和各种分成,彤迹娱乐的收入就很夸张了。
毕竟每部电影的票房都没亏本,甚至有些还能够大赚。
而影视剧方面,播放数据和收视都高的吓人。
和G站方面签的合约,还是拿的版权费加成分的模式。
如果将彤迹娱乐单纯的当做影视公司的话,说是华夏目前最赚钱的影视公司也不为过了。
反倒是其他的一些收入看起来有些微不足道了。
这还是彤迹娱乐旗下艺人不怎么接代言广告的情况下。
不然的话,这又会是一大笔的收入。
虽然现在单看收入,或许彤迹娱乐还比不上凤凰娱乐之类的老牌三大。
但单独每个项目的收益,以及去除成本的利润方面,肯定是已经超过了三大的收益率的。
哪怕是三大,也无法像彤迹娱乐一样,保证每个项目都能够稳赚不赔。
......
“这件事难道就这样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