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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杀人,栽赃,嫁祸(1 / 2)

越女想杀人,手中的秦剑略微有些不顺手,有些长,足有三尺。

她惯用的剑是二尺,这也是天下除了秦国之外各地长剑的通长。

但这不妨碍越女杀人,对手太弱,越女用一把木剑也能枭其首。

吕旭心慌慌。

楼台管事一声喝令,所有守卫尽皆对其行注目礼而没有实际救援行动。

脖颈上锥心疼痛,能感觉到温热湿腻的鲜血缓缓溢出,流淌。

这如同催化剂,将他心中的恐惧无限放大。

“多谢姐姐制住这个登徒子保全我姐妹清白,若非姐姐插手,我姐妹二人今日断难活命。”

吕雉松开幼妹,对着吕旭怒容言说,将事情从越女夺剑杀人定性为见义勇为。

二楼管事耳听此话眼中一亮,内心对十三岁豆蔻少女暗赞一声。

好个聪慧的娃娃。

本来越女夺守卫剑,要斩吕旭这种行为违背了秦律条令,理应腰斩。

但要是见义勇为,那就是遵守秦律,不受惩处。

秦律: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贼人在公共场合侵犯他人时,旁边的人都没有救援。

那么审理官员会还原现场,最后判罚案件地点百步范围内的其他人有罪,会被罚两副铠甲。

秦朝时的两副甲胄,大约等同于如今两套最顶级的不带武器的军事装备,可以让普通家庭倾家荡产,属于重处重罚。

这一法令规定下,基本上没有人敢不见义勇为。同时也可以杜绝贼人公然闹事,社会治安由此稳定。

在秦朝,见义勇为不是美德而是义务。

不信道德的法家制定的法令很无情,但秦律宗旨是为了维持社会稳定,保证君王统治。

单从这一个法令条文来看,在当时那个没有监控没有天眼的年代,秦律的无情在这里起到了正面作用。

“有劳女郎。”

管事顺着吕雉的话说,再次将事情定性。

她不希望越女将吕旭杀死,因为越女只是嬴成蟜的随身侍女,身份依然不对等。

越女眼中杀机四射,但心中杀意已经平息下来,她觉得不能再给嬴成蟜惹麻烦。

她手中长剑微动,吕旭脖子上的伤痕就加深了一些,她想着最后警告吓唬眼前这烂人一番就把剑放下。

情绪紧绷,极度害怕的吕旭感知到脖子痛楚加剧还以为越女要杀他。

他病急乱投医,一把撕下了脸上带着的那张人皮面具,露出那张不再年轻的年老模样。

“我乃当朝博士吕旭!”

吕旭想要以官职让越女投鼠忌器。

越女本就不想杀他了,把手中青铜秦剑丢在了地上。

随着当啷一声轻响,吕旭地心也一并落了下去,知道今日命保住了。

刚刚被越女制住他眼睛都不敢眨动,如今心神一泄,松了口气微阖双目。

他没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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