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林帝国,奥尔良。
“喝啊啊啊啊!”
絮歇一边发出气势惊人的大喝,一边将高高举起的剑,朝身前的布列颠尼雅军士兵砍去。
铛!
絮歇感到握剑的右手一阵发麻。
在他的剑即将砍中身前的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时,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及时举盾挡住了他的劈击。
不仅挡住了他的劈砍,还顺势发起了反攻,挺剑朝絮歇的面部刺去。
絮歇冷冷地“哼”了一声,迅速地低下头,躲开了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的这记刺击。
与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鏖战了这么多日,絮歇也渐渐摸清楚了他们的格斗术。
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会使用的格斗术来来去去就这么几招。
尤其是他们的剑术,翻来覆去就是那4、5招。
只不过——虽然他们会的剑术不多,但他所会的这些剑术招招都是既好用又能轻松致伤敌人的实战剑术。
即便是絮歇这种自幼跟着身为剑术大师的父亲学剑的高手,一旦放松警惕或是一时大意,也极有可能会被一名普普通通的布列颠尼雅军士兵给单杀。
低头躲开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的刺击后,絮歇飞起一脚,精准地踹中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挡在他身前的盾牌。
让这名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与他拉开距离后,絮歇再次发出一连串的爆喝,挥剑朝这名士兵砍去。
这一次,絮歇砍的地方不再是这名士兵的躯干或是脑袋。
他瞄准的地方,是这名士兵的脚。
虽然仅跟这名士兵过了几招而已,但是仅从这简单的数招攻防中,絮歇已经摸清楚了这名士兵的战斗风格。
这名士兵很擅长用盾牌来进行防守。
所以去攻击这名士兵的躯干、脑袋等可以被盾牌轻松防御住的地方,是相当不划算的。
但是——攻击脚就不一样。
参与攻城战的士兵,根本就不可能拿着那种等身高的大盾,都只会拿着一只手就能简单举起来的小盾。
用这种小盾防御自己的上身足矣。
防御自己的下身就比较艰难。
絮歇瞄准了小盾的这个弱点,在冲向这名士兵时,迅速蹲下了身。
然后挥剑朝这名士兵的腿劈去。
絮歇的动作实在太快。
俯下身然后用盾牌来挡住絮歇的攻击,或是直接用剑来格挡——完成这一连串的动作所需的时间都太多,根本不可能来得及。
絮歇的剑精准地劈中这名士兵的左小腿,然后与这名士兵错身而过。
在与这名士兵错身而过后,絮歇便面露恼怒之色地冷哼了一声。
从刚才砍中这名士兵左小腿的手感来看——他没能重伤这名士兵的左小腿。
因为这名士兵穿着腿甲。
在砍碎这名士兵的腿甲时,他的剑便再没有重创这名士兵的肉身的余力,仅仅只是在这名士兵的腿上留下了一道并不算深的伤口。
絮歇迅速转过身,欲给这名已经被他击伤的士兵补上一剑时,另一名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突然从他的斜右方冲出,拦住了絮歇。
在拦住絮歇后,这名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朝那名已经被絮歇给击伤的士兵大声嚷嚷了什么。
因为絮歇听不懂布列颠尼雅语,因此也不知道这名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在嚷嚷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