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经沙场人未还,西门点经烛吹蜡! 勾子队长双指蜷缩着,蹲下身来,他双眼翻过万里雪山,头上的两只双雕,如两只风筝,痛快悠哉地飘荡下来。 他的眼神,有一缕疾色,飞舞的双眉,显然他心旷神怡的表情,能够预知这还未落幕的一切。 长白山上,有些跟驼峰一样的连绵起伏的形状,上面有堆砌的碎石子飘落下来,如果再把镜头拉前,是可以看见上面雕满的伤痕。 大约有四十来座营帐,每座营帐就像雪白的帽子一样兀然耸立,是用那种被烧制的竹签,精心打磨地基,大概几个时辰,能够制成一座帐篷。 只见信上有言:勾子将军,而今你已经脱胎换骨,今非昔比了,我再回来,岂不是抢你的功劳,我已远离江湖,不问世事! 寥寥几句,渗透了阿托甘的不舍和为将士们浴血奋战的决心。 勾子把拳头攥紧,猛地打在雪堆上,飞落的碎雪,迸射出来,跟漫天飞花一样,耀眼夺目。 “来人呐,我来布置一下今晚的作战行动方略,既然阿托甘上将不肯归还,那这份使命,就要靠我来延续了。” “队长,你真是跟之前大有不同了。” “哦,何以见得!” “之前我们刚追随您的时候,我们只有三个人,现在竟然有千军万马了,当时雪洞探险,您第一个逃之夭夭,但是现在……” “那现在怎么样了,你但说无妨?” “觉得您文化水平提升很多,也更有责任和担当了。” “原来,你们当初是这么看我的,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一个宏大的梦想,当年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就曾说道,苟富贵勿相忘,而今我再加一句,跋山涉水江湖间,情意浓烈视为先!” 一席话,让在场的所有军士无不感激涕零,因为这位勾子将军确实是很有勇略,也很懂得带兵打仗的方针,对部下也很好。 时间,来到一月十号的三更时分。 突然,熟睡的帐笼中,有一只被火箭点燃的部分,它随着烈火,伴随着寒冷的北风,呼啸而至。 不到十分钟的时候,愈演愈烈,火势腾焰。勾子觉察到不对,急令所有人,赶紧撤出营帐,出来迎战。 火光中,一虬髯大汉,手舞大刀,挑起千堆雪,朝营帐射来,就如万里雪山,突然倾塌,几个戎军士兵,彻底被雪掩埋,翻不起身来。 这是零下三十度的天气,呼出的气息,一下子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勾子提起一柄玄铁打造的长枪,上前争斗。 只听得,雄浑之势,伴着粗壮有力的身体落下来,像下冰雹一样。 “大胆逆贼,何敢侵犯我戎国境界!” 说时快,一柄如迅风一般贯穿的长枪,直插大汉,两人相斗,五十余合,不分胜败。 “我董袭自从赤壁打败曹操之后,就未逢对手,汝是何人,报上名来?” “那你可听好了,本将军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就是震慑你们吴狗的勾子将军是也,也就是阿托甘上将的唯一授定的继位人,只要有我在,尔等就寸步难行!” “那就来吧,我元代正热血沸腾呢!” 正打斗间,忽左右来报,说是太史慈又从雪山的另一面翻越而来,大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气势滔天。 勾子内心惊颤,佯装败走,倒托一杆回马枪,拨马便走。 风中夹杂着雪花,一起吹打在人的身上,十分的疼痛,风霜刻骨的痛楚,让人难忘。 血迹在雪地里,被马蹄踩成了红色的稀泥,反复几遍后,一晃天变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