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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风起18(1 / 1)

不知不觉中,笑容爬满了莫待的脸颊。他想着谢轻云离去时的速度,很为他的进步高兴,也明白了夜月灿为何那般羡慕他的天赋。转而想到自己那只能在指尖停留片刻的灵力,甚是无奈。一路胡思乱想回到披香苑,莫待和衣而睡,直睡到月到东窗,整个琅寰山静如无人才睁眼。他换了一身夜行服,取下锁魂簪收在怀里,又易了容戴好面纱,装好所需之物,翻身到了墙外,直奔七星湖。 这已不是他第一次夜探七星湖了。前几次来,他弄清楚了七星湖侍卫的换岗时间、人员安排及进出最可行的路线,却始终没办法深入腹地,仔细探查。 站在琅寰山的最高处眺望,可以看见一处位置极为荒僻偏远,密林环绕的巨大湖泊。湖泊的正中间,是更为茂密的古树群,将雪重楼的药庐遮得严严实实,连一角飞檐一点屋顶也不露。湖面无桥也无路,只有一根婴儿手腕粗细的铁索连着药庐前的千年古柏与岸边的长亭。平时铁索沉在水下,谁也看不见。若是有人求医,驻守在湖边的侍卫会开启机关,让铁索浮出,悬于水面。雪重楼或其门下弟子便借着铁索过湖,来长亭问诊,不会让病人上岛。 最初听闻七星湖是禁地,连仙帝仙后都不得擅入。莫待对此并没上心,更没有深究。大凡显贵人家,谁还没个闲杂人等不得入内的隐秘之地?何况是堂堂仙界的医仙?直到后来有一次,他无意间散步到结界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两名凶神恶煞的禁卫军,拦住去路将他呵斥一番,说他私闯禁地,犯了杀身之罪。他连番解释对方都不依不饶,双方就动起手来。好在雪凌玥及时赶到,才避免了一场风波。他问雪凌玥为什么不能在七星湖附近散步,雪凌玥说了缘由,总结起来无外乎是说雪重楼性格孤僻,不喜欢与人交道;又说岛上栽种了大量珍贵草药,也养了诸多爬虫,其中不乏剧毒之物,怕伤人性命。莫待对这个说法不以为然。如果真是怕伤人,让方清歌明令禁止闲杂人等一律不许靠近即可,没必要大费周章地在湖的外围设下双重结界,还派了重兵把守。如此严防死守又讳莫如深的样子,实在令人生疑。雪凌玥对他的说法不予置评,只在沉沉看了他一眼后严肃地道,不该问的别问。就是这句话,成功勾起了莫待的好奇心与胜负欲。他当即便决定,要上岛四处走走,最后还要留下“某年某月某日某大侠到此一游”的标语。 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进岛,莫待也不着急。他有的是耐心,他一直在等,等八月十五,等青英会。如此盛大的日子,仙界的好手齐聚琅寰山,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这个时候撒野?禁卫军虽然加强了防备,也比平时更为频繁地巡视,但于内心深处,谁不这么想?谁不认为这根本就没必要?莫待等的就是这个没必要,因为这种想法会让战斗力已达巅峰的琅寰山警惕性反而不如平日。 这是个很难等到的机会,绝不能错过,更不可无功而返。 几番查看,确定巡逻的禁卫军不在,莫待才现身。他试探着伸出手,同时做好了被弹开的准备。不曾想,他的手竟顺利穿过结界,没引起任何异动。奇怪!不是说仙界的两处禁地都有结界么?为何上次我进桃花林也毫无阻碍?他忽然想起来,第一次去凤舞山庄是被雪凌寒带进去的。出来时,雪凌寒并未相送,是他自己出了结界,离了凤舞山庄。当时他没在意,现在回想起来,这前后的差别仅仅在于自己多了一支锁魂簪。难道锁魂簪能破结界?不可能!能破结界的是大宝贝,方清歌再大方也不会轻易送人,更不可能为了一碗红烧肉就给了出去。况且雪凌寒也说了,锁魂簪虽是宝贝,但宝贝得有限。 思虑间,莫待已到了七星湖边。他望着风平浪静的湖水,拿出一叠巴掌大小浸过药的树叶在手里,然后脚蹬石岸,像满弓离弦的箭射向湖面。待身体下降到快触到湖水时,他便扔一片叶子在水面,脚尖轻点叶面,借力向上,向前……如此反复,很快就到了湖中心。而叶子上的药被水洗净,慢慢沉入湖底,不留痕迹。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他就悄无声息地落脚在那株栓着铁链的柏树前,并借着粗壮的树干遮住身体,观察左右的环境。此时,若不是荷塘里的青蛙偶尔咕咕呱呱叫两声,间或有鱼跃出水面,这里静寂得没有活物。 空气纯净湿润,如雨后春晨,醉人心脾。莫待缓了口气,小心翼翼地穿过密密匝匝的树林,走过一畦畦绿油油的药田与怒放的花海,来到一大片房屋前。有别于琅寰山的富丽精巧,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原始而朴素。六七丈高,成人手臂粗细的树干搭建成的房屋高大通透,分为上下两层。屋顶无瓦,铺着厚厚的浅黄色的留魂草,泛着冬日早晨煦暖的光,衬得原本素朴的环境有了一种不容冒犯的神圣。正对药田的房屋四周遍种七星海棠,绿叶掩映的门头上悬着斗大的两个字:药庐。不用说,这里就是雪重楼的住处,也是岛上唯一一处有名字的地方。其余的房屋几乎是一个模子套出来的,高矮,大小,外形都大同小异,只是屋前屋后的花草略有不同,但香味都是沁人肺腑的,熏得人脚软手酥,眼皮沉重。这些房屋的朝向各异,若不是常年住在这里的人,稍微转个方向,就找不到原来的路了。 这湖水,这树林,这花海,这房舍,太美了!如果说琅寰山的景致是仙界最美的,那么七星湖就是缀在这美景上的明珠,遗世独立,璀璨无比。 不愧是神仙,真会选地方!莫待一边赞叹一边探查完大部分房舍。没发现异样,是我多心了?不会。他揉着肩膀,颇为不解。自从上了岛,蔷薇荆棘鞭的伤痕就麻麻酥酥的,像是有蚂蚁在爬。在这之前,它可从没发作过,不痛不痒,没有任何感觉。该不会这里有海量的蔷薇?他心里想着,脚步开始挪动。向东,向西和向南各走出一段距离后,酥麻感都不同程度地减轻,甚至消失不见。只有向北行走时有加重的迹象。北面是一处山坳,花草树木遍地,没有房屋,也没有特殊之处。只是越靠近那株高入云天的生命树,肩上的伤痕就越瘙痒难当。 莫待正要细细搜寻,冷不防生命树上开了一个洞,出来两个人,抬着一长条白白的东西。莫待忙藏身到花丛中,将自己静止成一片阴影。那两人走到山坳的最深处,将那东西扔进一个深坑就回树里去了。 白色的布袋里,装着一具双目突出,嘴歪鼻裂,舌头吐得老长,干瘪得皮包骨头的男尸。一株红色的花朵破腹而出,娇艳的花瓣上沾满了鲜血,诡异得令人心惊。 蔷薇?还真是他乡遇故知,难怪有这么大反应。不知道甘夫人到此又将如何?莫待揉着酥麻的肩膀,盯着尸体眼窝里的那颗泪痣看了又看。这不是醉金枝斜对面那个小吃摊的老板么?我还正奇怪呢,那么好的生意怎么突然就不做了?原来是被抓到这里来了。他正欲将布袋原样放好,不料那蔷薇以无比迅敏的速度死死缠住他的手腕,花茎上的刺在他的皮肤上划出一道深深的口子。好在他反应够快,赶在蔷薇再次发力前将其甩开,不然那伤口可就见骨了。他用灵犀敲敲蔷薇的枝条,小声道:“换了地方就变傻了?连你老祖宗的血也敢喝?找死!”说完手起刀落割下蔷薇,随手捻成了粉末。他刚将袋子摆好,那两人就去而复返,一人扛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白布袋子。 “今天才死了四个,看来就要成功了。”高个子浇了两桶油到尸体上,打着了火,“大功告成之日,咱们主上可称霸三界!” “岂止是称霸三界!就是孟星魂也难逃再次被降服的命运!”小个子喘着气道。 两人憧憬着未来,丝毫不察身后的花丛中有人。不知何时,起风了。风助火势,很快就将尸体烧成灰烬。两人见任务完成,说说笑笑走了。莫待借着树的掩护,跟在两人身后,想探得进出生命树的方法。 生命树下,雪重楼深呼吸几回,舒展完四肢,准备回药庐休息。跟雪庆霄的高大英武相比,他偏瘦的体型和俊秀的容貌更具备女性特征。或许是常年与药作伴的缘故,他自带三分病弱之态,这使得他与一众精神铄铄的仙家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会,他迎风而立,温平的眉眼间隐约可见愁绪与担忧,像个吊古伤今大志难酬的秀才郎。风过,一点若有若无的血腥气掠过他的鼻端。他停住脚步回望,身后无人。继续往前,那点血腥气一直跟着他,直至到了药庐前才消失不见。“多少年了,我这药庐都不曾有客人来访。阁下既然来了,为何不现身一见?长夜漫漫难捱,我正想找个人喝酒下棋。” 莫待暗悔自己思虑不周,将灵犀化作外形普通的长剑握在手中才现身:“医仙的嗅觉当真是一绝。” “承蒙夸奖。阁下来此,所为何事?该不是来陪我聊天解闷的?” “听一个朋友说,医仙的药庐里养着幽冥仙花,我是来偷花的。”莫待摊开手,指着已不流血的伤口道,“百密一疏,功亏一篑。花还没找到,就被抓了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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