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婷和正常女人一样,总是觉得有便宜不占是一种犯罪。 两个人面对面,各自咕咕吸着珍珠,一时陷入没有话题的僵硬的局面。 “你伤全好了?” 孟飞忽然想起她的伤。当时他昏过去之后并没有机会再给她“修复”。 “要不要我给你检查一下身体?” 他想表达的是我可以用系统给你扫描一下。但系统不能说出来,所以说出来就变成了“检查”。 艾婷脸色骤变,瞪了他一眼,说:“猥琐!” 然后她又想起了孟飞的古怪的异能,义正言辞地补充了一句:“禁止你不经过我的允许对我使用任何异能!否则立刻友尽!” 孟飞露出委屈无辜的眼神。 “没有你允许我当然不会对你用任何异能。” 想了一下他又很温暖地补充道: “但如果是为了救你的命,我会不惜违背一切规则。” 女孩对后面这句话很满意,享受了一会这其中的安全和甜蜜感,然后才想起今天会面的主题。 “好,那你就说吧。你的异能哪里来的,你具体有什么异能,以及为什么我要保密。” 这是他们之前的约定。艾婷答应暂时替他保密。而他则答应给出详尽可信的解释。他们正是为此见面的。 “嗯。” 孟飞吸了好大一口奶茶,然后盯着桌面,认真地说: “我生下来就有一种奇怪的能力:我能看到别人身体的健康状况,比如受伤或者生病都能看见而且……” “看见?”艾婷忽然露出不善的目光。 孟飞赶忙摇头:“不是像X光那种透视……” 艾婷双手掩胸警惕地说:“你继续。” “我能看到的是一种有颜色的光。比如绿色、蓝色或者红色。健康人和病人或者受伤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 最强BUG系统在他脑中的呈现其实是很难用语言描述的。 它和简单地在脑中的显示一个悬浮的显示屏并不相同。 系统显示的文字不像是一种实际的存在,倒像是一段漂浮的纯粹的意识。 就像梦中所看见的东西。你的双眼并没有看到它们,但你的意识偏偏就认为它们是存在的。 这些文字是有颜色的。 比如警告会变成黄色甚至是红色,安全的扫描结果则是绿色的。而平时普通的提示信息则是蓝色。 只是这颜色并非他眼睛所见的真实,只不过意识在那样告诉他。 他甚至怀疑那些颜色也是自己的意识给涂上去的。 总之,除了没直接说出他的“最强BUG系统”之外,他并没有对艾婷撒谎。 “而且你可以治疗?” “对。”孟飞点了点头,“到最近,我才忽然发现,我有治疗的能力。只要我用意念,就可以让人恢复健康。” “什么时候发现的?” “我被你抓走的那天晚上……” “扯吧你!” “信不信由你。” 孟飞无奈地摊了摊手。 “我被人用锤子砸了后脑,看到了自己严重受伤快要死了。这时我努力地想‘修复‘自己。然后我就瞬间自愈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 他神采飞扬、绘声绘色地讲着故事。 “这事当晚你为什么不说!” 艾婷愤怒地想起盘问他一晚上,但总觉得他有什么没有交代的极度的憋屈感。 “你想想看,我说了你相信吗?”孟飞提醒他,“后脑被敲一个大洞,然后却一点痕迹都没有。说了你能信?” 女调官暂时无言了,她推想着这其中的逻辑。 “好吧。那你喊一句‘修复‘让欧阳聪消失了,这又怎么解释?” 当时欧阳聪用刀挟持着孟飞。孟飞不管怎么做都算是正当防卫的。 但欧阳聪瞬间被“删除”,这还是极大地震惊了她。毕竟这就是杀人啊。 每当想起这事,她眼中总是露出深藏的一丝恐惧。 好在后来发生了一场爆炸。欧阳聪消失这件事也可以说被炸没了。否则她还真不好替孟飞自圆其说。 “其实我只是在给他治病……” 孟飞厚颜无耻如同神棍般说道。 “在我眼中看来,欧阳聪这个人完全不正常。如果一个人绿色是正常,上面带有部分红色是生病,那我看到欧阳聪的第一眼就发现,他整个人都是红色的。” 他当然不能把那个欧阳聪是所谓的“系统BUG”衍生品说出来,但他可以用颜色做比喻。 “这种红色让我感觉很不正常,就仿佛是那种本身就不属于这个世界,随时可能被删除的东西。 “我给人疗伤或者治病,就等于是把绿色部分上的红色抹去,让人恢复绿色。 “当我试图给欧阳聪‘治疗‘的时候,就发现所有的红色,也就是包括他这个人,也全部被抹去了……” 艾婷明眸闪耀,充满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顿悟感。 欧阳聪是一个复制人,这在录音中已经被证实了。 从目前看,被车撞死的那个“孟飞”也是复制人。因为他和正常人不一样,死亡后会消失。 对这种由异能制造出的东西而言,消失反而是世界恢复正常的步骤。 因此孟飞说他其实是在“治疗”,这倒也说得通。 也就是说孟飞只具备删除那种非正常的复制人的能力,而不能随意删除任何人。 这让她心中安全感暴增。 孟飞则佩服起自己精彩的临场发挥来。 “好吧,姑且相信你的解释。” “姑?”孟飞连皱眉头。 “那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非要我保密?不让我在报告中把你的异能写进去?” 艾婷有一个纠结。 她上交的许多证据都证实了异能甚至是异能犯罪的存在。 但是这些证据都是旁证。她没有抓住欧阳聪,也没有抓住任何一个异能分子。 所以她没有任何可以给刑调局技术分析科去研究和证实的东西。 更要命的是,孟飞的异能直接牵涉案情,不写入报告,她恐怕得捏造事实来解释。 这算不算欺上瞒下?算不算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