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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搞钱吃饭有点难(1 / 1)

有些遗憾,再也玩不到游戏,摸不着电脑,开不到爱车。 还有,见不到家人。 不过能捡回条命还是挺好的,活着最重要。 何言信的性格一向开朗乐观,可能是家庭氛围好的缘故。 他的父母感情极好,夫妻俩当年一起经历了从无到有,一起拼搏奋斗才有了现在这些产业。年年都被网友评选为最佳模范夫妻企业家。 五十多岁的人了,还天天在家腻歪呢。 而作为家里的小儿子呢,他的确挺受宠爱的。 只希望听到自己噩耗的父母别太伤心,也希望大哥努点力早些找到另一半,再生个孩子出来,他们慢慢的就不会太难过了吧。 真想告诉他们:没事!你们儿子我还活得好好的呢。甚至连女朋友都没谈过的我现在都有媳妇,还有两个儿子了! 等等! 媳妇?儿子…还两个? 他错了,他不该这么乐观的。 不过到底没逃避现实,终于想起原主本来是到县城来赚钱买粮的。 他早上是在城外的一个破庙里醒来的,很多为了省钱的人夜里会在这里休息,白天又进城做工。 啃完身上带着的没有一点油水的糙米饼,何言信才开始思索接下来的事。 原主读过书能认字,也会算账。所以以前都是定时间过来帮一些没请账房的人家清账。 毕竟养一个账房一年要花十多两银钱,而一个季度请何言信一次才一两左右。所以古代读书贵是真的。 可昨天原主进城才发现因为干旱,县城里能走的富户都陆陆续续走了,其中就包括上次来还在的一些老主顾。整个县城萧条得不成样子。 又找了几家都说用不到账房,他才回了破庙,准备明天再去看看。如果再找不到,原主是打算去做苦力的。 难不成他也要去当苦力搬东西?可做一天最多也只能拿到100文,以目前家里的情况来说,有些太少了。 何言信想想他自己有什么技能是可以在古代用的。 钢琴?没琴。 马术?买不起马。 射击?也得有枪啊。 现代教育知识?和科举不是一个体系,作诗都不会的他还真考不了科举也做不了老师。 跆拳道?做护院得卖身,押镖得出远门,开武馆没钱。 做玻璃,肥皂?他看过这方面的书,家庭教师也带着他做过一些小实验。可现在连饭都吃不起了,就先不搞这些费时费劲的东西。 计算机专业就更不用说了,这连电都没有,更别提网络了。 何言信突然发现他真的挺没用的。宋娘子比他厉害太多了。 原主卖掉的那四件宋娘子最近几天做的绣品,因为价格比镇上的高一些,除了手帕、荷包外有一件又是大的,所以得了300文。 但这些用来买一家四口的粮食是不够的,大米已经从以前的500文每石涨到了现在的二两一钱每石。而这里的一石约等于120斤。 而原主家里现在大概只有三两银,那是留着应急的。 也就是说现在自己手上这300文钱只够买大约十七斤大米。杂粮陈粮倒是能买个二十斤。 何言信想到那些在他眼里并不算正经饭菜的稀粥配咸酸菜,无奈的叹了口气。 光吃那些怎么能行呢? 更何况他自己也受不了没有一点油水的咸菜配粥,得想办法买点别的。 刚刚啃的那个饼啊,要不是肚子饿已经得不行了,他只想给扔了好不好。 从小到大他还真没吃过这种苦。 路漫漫其修远兮,想在这恢复现代的生活已经不可能了,但至少得吃饱吃好。 不是吧,不是吧。他在现代好歹也算是个人才了,怎么来到古代连饭钱都赚不到呢? 何言信努力想自己在这能做什么挣到快钱。 紧锁眉头慢慢复盘了一遍脑中那些记忆,很快就想到了方法,只是需要好好计划一番保证出不了纰漏才能去做。 虽然有很大风险,但这是最简单快速的办法了,就这么干!俗话说得好,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呗。 起身进城后。在成衣店用70文买了套米白墨黑拼接的衣服,花了7文钱在旁边胭脂店买了盒最便宜的粉。 在路边吃了碗臊子面,花20文。粮价翻倍,面钱也翻了个倍。 晚上又花40文在城边找了户普通人家准备歇一晚,接触主人家时全程低着头让人看的不太清楚。 因为现在住客栈需要登记路引,他身上带了的,不过…… 接下来何言信就在房间里一直走来走去,嘴里念念有词。时而皱眉,时而微笑。说实话,有些神神叨叨的。 第二天起了个早,开始捯饬,六点多就出了门。 身上衣服的料子只是普通的细麻布,但何言信的容貌本来就挺好,就是皮肤不是很白皙。 但这个简单,何言信经常看他妈化妆看的都快学会了,所以才买了盒粉用来擦脸和身上那些露在外面的地方。 这么收拾下来还挺有那股子谦谦君子,隐士高人的范。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单纯的瘦罢了。 很好!至少第一眼看过去绝对不会跟昨天进城的黑衣农家汉子联系起来。 “娘,这个人在干嘛呢?” “他在那臭美呢。你可别学,一个大男人……” 女人牵起孩子有些嫌弃地绕过正用地上的一洼污水“照镜子”的何言信。 何言信:…… 努力在刚蒙蒙亮的天色下照完镜子,再次确定自己的装扮没什么太大破绽。他信心满满地往知县家的宅子走去,再出来时怀里已经是鼓鼓囊囊的了。 然后冷静又迅速地在城里七拐八拐,终于甩掉了后面跟着的人。 啧啧啧,比起他遇到过的那些绑架犯,这样的跟踪手段弱爆了好不好。 最后在一个隐蔽的巷子里换上之前藏在这里的衣服,到旁边的水井那洗掉脸上的粉。又用烧过的木炭改了眉型,显得人有些凶。 新买的衣服被他用力撕碎东一块西一块的丢到了茅厕里。不是他浪费,只是留着毕竟是个隐患,保险起见,别要最好。 因为衣服质量不错,被人捡到肯定会穿的。所以撕碎扔掉也是怕给别人带去灾祸,毕竟他跟那位知县说的那些可不是什么小事情。 当然也是为了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只要知县的人现在认不出他,也找不到这套被丢掉的衣服,自己在知县那就有了余地。 不过现代有监控器的情况下找人都不是很容易,更别说这是在古代了。 原主和他都没有在城里用路引,这怎么找?挨个问吗?等他们问到自己早跑了。 把在知县那里拿到的二百两银票和十两的银元宝藏在衣服里贴身放好,手上只拿了十两用来买物资。 先是去吃了个饭,在城里打探了一番消息。 下午又慢悠悠的去米铺买了六十斤大米,因为自己很喜欢吃红豆所以单独买了五斤。 去肉铺买了六斤猪肉和一只鸡。他老觉得用稻草绑鸡蛋不是很安全,所以只买了二十个。 在城里找了一圈才在一户有水井的人家那里买到蔬菜。种类单一,有青、白菜,蒜苗和茄子,还很贵。何言信也不管贵不贵,能要的全都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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