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乐丝(1 / 1)

为什么,为什么我还在想着她?我的脑海里还一直浮现她的笑容,为什么?并且还让我心跳加速。我不该想她的,我有那么多,那么多更该去做的事,哪怕去晒太阳都好,为什么、凭什么我究竟不能控制地去想她?我和她只是见了一面而已,只是正好在闲暇时聊了一会儿天而已,只是聊得比较好,只是她对我那样笑而已,难道就因为这些她这个坏女人就必须在我寂寞的心里占据一席之地?我记得她的名字,记得她亚麻色的长发,记得她柔情似水的眼神,记得她脸上的娇羞,可这又能说明什么?说明这个坏女人确实让我记忆,真的走进了我的心里,然后,象征着她的小人掐起腰来站在我又暗又空洞的心上得意大笑。她一定认为自己对我很重要,——通常来说世人往往会往这边想,——可是一点也不!她对我来说既不重要,我也不该重视她,你想,这太好笑了,这样的话岂不是好像一见钟情一样?而且不只是可笑的,还是可怖的,你想,喜欢上一个人不是很可怖吗?你不知道将会面对什么。假如说我喜欢她茂密的长发是喜欢,假如说我喜欢她编织的发型是喜欢,假如说我喜欢她得体的衣服是喜欢,假如说我喜欢她开心的笑脸是喜欢,假如说我喜欢她天真无邪的眼神是喜欢,假如说我喜欢她可爱的性格是喜欢,你想想看,比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更恐怖,而且不能翻身。假设我是有点喜欢她,那应该也只有一点儿,所以我才在感到不对劲时立即和她分手,才会那样大跨步地离开,我敢说,我离开的时候是一点也没有想她的,完完全全抛诸脑后,脑里一片空白。我离开得多干脆,要是她挽留我也留不下,应该;因为我要是再多看她几眼,再从她那儿多听到两句动人心扉的声音,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是......我为何今天还在想起她呢,还为她写下这篇文字?昨天才见到的她,今天她又在干什么?在何处?我恐怕对她来说只是个转瞬即忘的路人,可是会和路人交换联系方式吗?这说不通,这太说不通!也许是个小丑。她可能不会这样看我,我却知道自己现在活像个小丑,一个滑稽而忧愁的小丑。她竟然敢害得我因为她而开心,因为她而伤心,真是个坏女人,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呢,让别人的情绪随她而变,那原本我自己的东西不就变成了她的,她把我的东西偷走了吗?这样,这样,假如本人通过高超的技艺又偷走了她同样的东西,她又该如何应对呢?哼,我要让她求我,要求她把她偷到的东西和我偷到的的东西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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