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月底了,字没码多少,焯了。 《旷野,都市,人》算是我认为比较重要的概念章,和《纯粹》不同的是,这章更注重思想性,也确实花了心血去搞,可惜还是写偏了。 当然,在文字堆砌上确实是合格了的,主打一个量少(只有十首)但精(其中“装睡”和“凌晨四点半的吉他”均差点写了三个版本),里面没有一首是一遍就写出来,然后还没怎么修改的,毕竟时间紧任务重,这一章写的有些赶工。 没有时间酝酿灵感,就只能靠堆砌字眼来润色,不过这也是个耗视力的活儿。 写诗其实是一件内耗比较大的工作,抱着写着玩的态度,那确实不累还能放松心情,清理内在情绪垃圾,获得前所未有的清净。 但是,我目前没有时间这么做。 如果抱着目的去写,那就比较累了,单纯的倾诉并不累,因为只需要说,甚至不需要思考怎么组织语言,所以说出来很容易,但都是废话,对聆听者来说很痛苦。所以写作就是要去掉这些浮躁无用的,只抓重点去写,用词也要精准讲究,在此基础上对语言进行润色,使其读之自然,阅之愉悦,这才是好的表达。 所以诗歌是需要很凝炼的,你需要尽可能去压缩,而且明明表达的都是一样的意思,但你还需要注入新鲜感。 而最近我又明白了一件事,创作其实本来就是虚构为主的,大家都喜欢看的,那肯定已经脱离现实了,既然如此,我便也更觉得这条路是充满无限的,即便只是写现代诗,也可以有许多种尝试。 按照我最初的打算,《旷野,都市,人》是要有一个对比感的,旷野,以及都市,这一章我希望能更加现代化,更贴近生活,但可能是受《纯粹》的影响还没走出来,在实际创作上,不自觉的就又回到了“艺术风”,所以前面几首“远山”“一米阳光”“莫奈”“荷塘”“拾夏”都是文艺幻想气息多一些,没有表现出“旷野”这个主题。 当然,偏题归偏题,这几首完成度基本都不错,尤其是后三首。 “莫奈”纯属偶然所得,本来没想写他,可能是最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美术赏析,下意识的就想把诗当作美术去写,比较注重画面感,所以写了几句之后,感觉有中世纪的感觉,便联想到了脑海中为数不多知道的画家——印象派莫奈。 至于为什么不写梵高,因为之前写过了。 包括蒙克的呐喊,夏加尔的生日,我分别在《爱的呐喊》和《纯粹》中也写过了,甚至前两天我还想写一下断臂的维纳斯来着。可见,诗画不分家,虽然我画画不行,但通过鉴赏名画开拓了审美,也算对文学创作上的一种很好的启发吧。 这首诗里我引用了他著名的三幅画,干草堆(我写的麦草),印象日出,还有撑阳伞的女人(我用的“蓝色天空慵懒着爱意”这句来代指了,毕竟画中女主人公是莫奈妻子),其中撑阳伞的女人这副画,我觉得很美,这种美是可以跨越时代的,也是所有艺术家毕生追求的境界。 写完了莫奈,我又感觉自己有些崇洋媚外,自惭之下,就写了首中国风的《荷塘》,同样是站在美术的角度上去写的,写之前,我甚至需要查一下荷花和莲花有啥区别,最终决定写荷花,然后又在本子上写下了自己对荷花的理解:雅,华,贵,静,幽,安,谐,清,尚,道,美…… 果然,梳理好思路,加上不词穷,写出来效果就是不错。 后面的“拾夏”,也不错,拾夏这个名字很有新意,我自然不是第一个用的人。按照我的理解,拾夏有着很好的寓意,即在最好的年华做最该做的事。 事实上,前五首我是按照色调来写的,“远山”是雾白色,“一米阳光”是暖黄色,“莫奈”姑且不算,“荷塘”是俏粉红,“拾夏”是清新绿。 这几首都是亮色系,而后面几首可以统一当作暗色系。 还有一个隐藏细节,那就是,这十首诗基本是按照字数从少到多排序的,我觉得这样会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一种推动感,比较容易看下去,如果上来就是一大篇晦涩难解的,那就很败坏阅读感了。 我的逻辑是,短诗主要用来吸引,长一点的诗么,什么有趣想法都往里面填就行了,可以说我倾向于写长诗,因为短诗不太能容纳我想表达的东西。 这一章之所以写的累,也是因为我越来越抠字眼了,尽可能地压缩字数,还需要经常押韵,等等,以前我是懒得如此的,所以那时候倘若灵感不够,写出来的往往都是垃圾。 后面几首,按理说就开始进入“都市”这个主题了,但其实我很久之前就一直想写好都市风的诗,但是太难了,基本都翻车了。 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我有种执念,我希望让诗歌从古典束缚中走出来,更加现代化,我想过用现代词汇取代“山水云月风”这些古老意象,但很明显这条路不通。 因为,像“么么哒,尊嘟假嘟,家人们”这种词一出现我自己都要吐了,自然不可能用,但即便是“性价比”“维生素”“塑料袋”“多巴胺”这种现代名词,很明显也不能让人产生任何新鲜感。 我这才明白,现代人过于追求方便高效,使的大多数词汇都有了极其明确单一的意思,但是也失去了延展性和想象的空间。 所以,这条路我觉得是错的。 其实,这一章本来就是着重于“都市”和“现代感”,虽然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但我觉得,有机会的话,将来再写一章《旷野,都市,人(续)》之类的,补救一下也好,除了这章,还有秘境。 《秘境》是第四卷开始以来质量最好的一章了我觉得,但是题材偏乡土情怀,还是不够广阔,后面我希望再写一章《秘境(周游世界版)》。 再说回来,来到“旷野,都市,人”后半部分。 “大众化”我就不说了,反正你肯定能看懂。 “闪躲”,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种带点质问与发泄的,感情色调有点像“不过问的青春”,这首算是简化版吧。 “装睡”也不说了,这首没什么记忆点,但是害得我写了俩版本,还是不满意,只好一直改。 到了“流浪汉”就不再有阴阳讽刺,而是回到了内心的思考,有一种缓慢的沉重感,这首其实和之前那首“遗弃的夜晚”是同一首,只不过“流浪汉”写的更加完整。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分为两首呢?只发“流浪汉”不就好了?事实上这两首的区别不止体现在字数上,“遗弃的夜晚”更注重表达一种情绪色调,而“流浪汉”则多了份倾诉感,更能让人思考他伤感沉重的原因。 也可以这么理解,“遗弃的夜晚”是写给美感流读者看的,他们只想看文字的绚丽,不爱看无病呻吟的废话;而“流浪汉”是写给孤独感性的人看的。 “凌晨四点半的吉他”,这首是我写的最累的一首,写了一个版本,不满意,又写了第二个版本,还行,但是还是差点味,最后决定还是用第一个版本,但是精修了很多细节,绞尽脑汁之下还现编了些几乎没用过的词汇,如“虚饰”“试炼”“邮去”“船夜”。 这首我想追求的是一种松弛感,一种伤感但又不那么伤感,甚至能自己看开还能故作洒脱的感觉。 故事的主人公,应该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独自在异乡生活,半夜辗转反侧,实在困不着了,只好在黑暗中抱着吉他,轻轻弹唱。 不过写出来一看,发现自己并没有刻意强调吉他(毕竟我特麽也不会),写了半天也没有一个确切的叙述点,虽然感情还算比较统一。 但总的来说,没达到自己的预想,还是失败。 至于版本二我为什么不用,那我就发出来看看吧。 《凌晨四点半的吉他》(弃稿版) 路灯还在值守, 明天还在牵挂, 要做的事不算多, 假期却不舍得睡。 悄悄写下片言, 默默念着不怕, 真的尽力而为了, 伤心有什么办法? 夜色本就是很好的, 在城市的渲染下, 我也靠和弦的轻刷 梦寻你的温柔和长发。 现在也该是很好的, 在民谣的怀旧里, 我总算赶上辆火车, 风景倒退无悔不流泪。 你还要走多远才感觉疲惫? 风很急,雨很大,你在那 如若倒下,怎么继续攀爬? 我还能铁了心去寻你恨你, 天很黑,心很重,你在那 若想回家,就快放下挣扎! 我那么爱你,那么怨你, 你既然走的那么潇洒, 就该奋力闯出一片天涯。 你既然出走,就别回头, 说过的话怎能当玩笑, 难道我也学你装聋作哑! —— 其实也还好,直白的叙述,反而更符合弹唱时那种随性的状态,努力修一下也能用,但是感情有些激烈了,不太适合夜晚。 我习惯把最后一首写的比较低沉。 先写到这里吧,后面的章节,我争取稳产高能。 这东西毕竟是比较耗心力的,每次写完都有种解脱的感觉,需要独处和放空来恢复精神,手机也不能一直玩,尽量少被短视频某些垃圾三观污染。 加油吧,老铁,下个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