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天老黑给我说他发工资了,保险公司发了六千多,上班的公司发了两千多,他这个月有八千元的工资,我只淡淡的“哦”了一声,心里却想着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既不给我给钱,又不给我买衣服。
之后我出去买东西,老黑给我给了100元,我心里觉得可笑,本想不要,但想着虱子也是肉,不要白不要,不要他以后肯定也就习惯不给我给钱了。回来之后我悄悄给女儿说“去给你爸说,让她请我们吃德克士,他这个月发了八千多呢!”
女儿一个蹦子跳起来,说“爸爸请我们吃德克士好不好,”老黑说“好呀,明天吧,”可是第二天竟然下起了雪,并且越下越大。到了下午女儿说“爸爸我们去吃德克士吧,”老黑说“在下雪,路太滑了,没办法开车,”女儿说“我们走着去吧,”老黑很吃惊的样子说“这么大的雪。”
本来我对那些洋食品也没多大的兴趣,我想正好大家都休息就在家里吃算了。主要是下雪了,要是不下雪是应该去的。女儿对那些食品总是吃不够的样子,好像那是天下最好吃的美味。
晚上,老黑说你还不过来睡吗?我说“过去做什么呢?生气吗?我待在这屋里多舒服,没人骂我,也没人给我胀气,”老黑说“有本事永远别过来,”我说“不过去就不过去。”
2、今天上班的时候,有位男士跟办执行的人吵了起来。他拿着判决书去办执行,办执行的人让他去写强制执行书,他问去哪里写,办执行的人给他说“可以去外面的打字社,或者去律师事务所,”那位男士又问“你们这里面没有写的吗?”她还是说“这些材料是你自己要准备的,”那位男士又问“你们这里有写的没?”
旁边一个人刚好在我这里写了,就给他指了一下我这里,说“那边写,”那位男士说“太差劲了,明明这里面有写的,不给我说,进来一趟容易吗?这态度太差劲了,”后来保安过去,让他不要吵了。
他边走边说“让我出去找,我出去去哪里找,”保安说“那边收费的,”他说“收了让别收么。”这因我而起的吵架,让我心里觉得无比难过。办执行的女士为什么不说我这里可以写呢?她对我是恨之入骨吗?还是我太过死板,不懂得纳贡呢?
我这个岗位一直是备受争议的岗位,外面的律师对我恨的是牙根痒吧。从百姓方面来考虑,确实是非常的利民,不止一个当事人对我说“有这么个地方太方便了,你不知道这附近就没打印社,我们要打的去复印,等复印好来大概又是下午的事了。”本地人尚且如此,外地人就更难了。
写执行书虽然收点钱,但只收二十几块钱,是律师的四分之一或者八分之一,有的律师写个强制执行书还收200元呢?
利民确实是利民,可是对于当局者却没什么好处,律师会请当局者或者办事的人吃饭,老百姓不会,所以她们不会关心老百姓的死活。律师大概是给了她们好处她们才建议那些人去律所写。
我其实也想给她们纳贡的,可是一来不会应酬,二来嘴太笨。我常常自嘲的想,我这样不会溜须拍马的人活该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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