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的工作,我时时有一种不确定感,心里想着也许不知那一天就要失业了,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现在的我不再像以前那样能看淡一切了。我有孩子要养,不能随便的失去工作,不像我年轻的时候,不开心就不干了。
我想既然是不确定,那么不如乘在职的时候多挣点钱。于是我常常做一些违规的事情,做的也不是很明显。比如说曾经我签合同的时候法院里规定我不准写诉状,以前我就按着规定来,真的不写,现在我偶尔也写一些。在人少的时候,生意不好的时候,心情迷茫的时候。遇到有人来写诉状我也会写。
我时常做的小心翼翼,我要仔细的辨别那些来写诉状的人,看她们是真的写诉状还是律师雇来的探子。遇到那些拿着条子的,那些愁眉苦脸要离婚的,铁定是真心要写诉状的,遇到那些虚头巴脑的,我一律不写。
没人能给我确定的说,我能干多久,我现在是很怕失业的,一是年龄大了,工作不好找,二是孩子大了。我小的时候受过很多委屈,我不想再让我的孩子受我受过的那些委屈。在单位我时常是孤孤单单的,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也没有一点依靠。
我很想跟她们或他们打成一片的,可是等级是如此森严,不是我想怎样就怎样的。我不喜欢这种虚晃的感觉,我想要一份实实在在的肯定,不要仰人鼻息的,不要依靠谁的,可是我没有。这种感觉只能自己给自己给,别人谁也给不了。
我时常安慰自己,既然今天还在上班,就不要考虑明天的事情,等失业了再去发愁不迟,或者就算是立马失业了,我就没有别的出路了吗?我可以去药店、去超市、去加油站干呀!我还这样年轻,难道就没出路了吗?
可是那些地方想想就觉得要算了,在这高大上的地方呆了这么久,再去那些地方感觉很不适。我不是看不起那些工作,我只是觉得那些工作太累了,我未必能适应,还有去那些地方孩子的作业怎么办呢?
我想反正也没人理我,偷偷的偶尔的写一个也没什么,那些人大多是第一次来法院,起诉以后就走了,也不会到处给我宣扬的。但是写的时候心是虚的,我要四处观察,看有没有律师在,我还要悄悄的询问,问完了就让当事人坐在等待区。
那天我写诉状的时候抬头看到李哥在往我这边看,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因为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就是跟李哥签的。当时的感觉好像就是李哥站在我旁边发现了我写诉状的事情。我快快是结束了,之后装作干别的事情,再抬头的时候李哥已经走了,我想或许他并没有发现,是我多想了,我们离的这么远,他怎么会知道呢?
后来他见了我也没有说什么,我确定他是没有发现,我写诉状的时候,太紧张了,时时观察四周的环境,被别人一看就以为暴露目标了。
不知道我做的算不算坏事呢?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好事,因为很便宜,对律师来说很不好,因为坏了行情,抢了生意。我想我也不常常写,遇到那些穷苦的人,为几百块钱打官司的人,没有工作而遭受家暴的女人,穿的破破烂烂的可怜的不能再可怜的人我才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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