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仆得到司迁的首肯,说了一声:“是!”带着手腕上的小白蛇,退出房间。
长久以来,跟在家主身边的自己,已经做惯这样的事。对小白蛇没有产生恐惧感,像许多害怕爬行动物的女人那样。
镇定自若的带着对方,去吃老鼠。知道,对方虽然是冷血动物,但不是真的没有感情。
相处时间长了,清楚习性,就方便很多。对方只咬不认识的人,不会咬家主和自己。
……
一辆骚包的红色兰博基尼,停在马路边,配合着前后两块6666的车牌号。成功吸引周围不少行人的注意。
这样高调的出场方式,和熟悉的车牌,很多人已经猜到是兰博基尼的主人是哪位。拿出手机纷纷拍照,发微博。
慕容郁凡走下车,看见有几个长得还算漂亮的女人,正用手机对着自己。似乎在拍照,下一秒抬手遮住脸,快步离开案发现场。
要是换作从前,他肯定很乐意,这些迷妹拍照。可,如今的自己没有这个心情。
他走到一家衣帽店,叫老板拿随便拿一顶帽子,戴在头顶。恰好可以挡住自己的脸,扔下一张百元大钞。不挥挥手,潇洒的离开。
衣帽店的老板,见慕容郁凡走远。暗道,今天发一笔小财,这人居然不补软妹币,就走了。
他漫步在大街上,时而抬手摸了摸头顶的帽子。心想,这些便宜小摊上买的帽子,布料真劣质,没有路易威登戴着舒服。
不是,自己不想被人认出来,情况紧急凑合一下。本少爷才不会,屈尊降贵戴这种廉价的屌丝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