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她的头发干枯而发黄,看着就像一把稻草般乱糟糟的长在头顶,看着实在不怎么养眼。
不过,总的来说,原主的相貌底子还是不错的,只要稍加调养,就能够美出一个新高度来。
现在要去镇上找赚钱的机会,还是得收拾收拾头顶的这一蓬“稻草”,不然,一幅乞丐的样子,就算心内有乾坤,也不好说服别人相信啊。
这么想着,当归便抬头向当青云道:“三哥,我想洗个头。”
当青云走过来,将两个馍馍递给她,道:“你先把早饭吃了,我去给你烧水。”
当归伸手接过馍馍,用力咬了一口,一边嚼,一边道:“那三哥多烧点,我顺便再洗个澡。”
当归记得,原主最近一次洗澡,是在王秋云准备卖她的时候,那时候,为了卖个好价钱,王秋云十分嫌弃的给了原主一盆水,让她自己洗澡。
因为水又冷又少,所以原主也就胡乱洗了洗,根本就没认真,而且,现在距离那一次洗澡,已经有六七天了,现在想起,当归都觉得浑身发痒。
昨天要不是太困,估计也会难受得睡不着觉。
“好嘞。”当青云笑着点头,快步走进厨房,开始哗哗的往锅里舀水。
当归则一边啃着馍馍,一边往屋里走。
额头前的刘海太长了,需要修一修,洗了澡,也需要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当归走进上房,打开王秋云的衣柜箱子,从里面找出一把剪刀,可是,合身的衣服,却没找到。
当归郁闷不已,感情原主就这么一套衣服,连个换洗的都没有。
最后,当归找到了一件灰色的半成品衣服,勉强可以穿上,想来是王秋云给某个她在意的孙子做的。
好在古代的衣服都是靠绳子拴的,所以,虽然这件衣服还没有做完,但也勉强可以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