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漓今晚下播之后本来就饿了,下楼想找点吃的却撞见夏星晚出事,来到了医院又什么也没吃就去献血,身体虚弱得快昏过去了。
这一顿牛肉大餐,相当于给她续命。
林漓吃饱喝足之后,掏出手机想要扫码付账,却再次被顾炜城抢先了。
“说好了下次我请的。”林漓有些不好意思,因为顾炜城基本没怎么吃,都是她一个人吃了好几大盘牛肉。
顾炜城看见她脸色恢复了些许血色,颇为满意道:“下下次。”
“好吧,不许再跟我抢。”林漓习惯了凡事自己买单,一旦有人出手帮忙,感觉像走了捷径一样。
她担心走捷径的话,走得越多,摔得越狠。
林漓吃饱了,便有些困了。
一看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了。
顾炜城看着她犯困却在想事情的样子,问道:“怎么了?”
“我在想,回医院还是回餐吧?”林漓也不瞒他,实话实说道。
顾炜城似乎看穿她的想法,说道:“医院就不用回了,夏小姐已经度过了危险期,不需要你的血了。再说了,她有父母陪在身边,你还回去干嘛?”
“是啊,真好。”林漓不由地感慨一声,便断了回医院的念想。
林漓认识了夏星晚多久,就羡慕了夏星晚多久。夏星晚从小被宠成一个小公主,长大了没变,她依旧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而且,不管她创业还是整容,家里人总是无条件支持她。
更感人的是,不管她是原来的样子还是整容的样子,家里人都一如既往地对待她。
总之,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她都是他们最疼爱的孩子。
关于这一点,林漓无论怎么羡慕都羡慕不来,就算重回娘胎回炉重造都做不到。
“回餐吧的话,你想做什么?”顾炜城并不觉得,她回去会乖乖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