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回到家里后,发现屋子被收拾的一干二净,他把手放在床上,还有林诗诗坐过的余温。
这证明,林诗诗离开没有多久。
要是自己早来一会儿,或许还可以见到她,林夕想到此处,不由握紧了拳头,充满了自责。
而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林夕过去打开,是物业的人,他说:“你好,租这房子的那个女人,不在这里住了,让我等你回来了,把钥匙交给你。”
“那个女人对你真好,不仅交情了物业费,还帮你续存了俩月,另外,押了三个月房租在我这里,要我转交给房东。”
“我看她钱包里,好像只有这么点钱,小伙子,谈这么个全身心为你着想的女朋友不容易啊,可得好好珍惜,她出差回来,你要善待人家。”
林夕闻言,眼眶湿润,不知不觉间,脸颊上已经爬满了泪水。
林夕推开物业,跑了出去,同时,打电话动用家族的力量,在雪城的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寻找林诗诗。
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想走的人,永远留不住。
真正离开的那次,只会悄无声息。
…
经历了这些事情,林夕明白了,自己最喜欢的人是林诗诗,对于王姣,最多算是一种愧疚吧。
林夕决定先照顾着王姣,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想办法对王姣进行弥补之类的,于是,他把王姣带到了自己的医馆。
另外,林夕还有个想法,林诗诗不在雪城了,他对这座城市,再没有半点留念,可医馆总要有人照顾着,所以,他打算让王姣负责整个流程,包括最关键的控制药物与货源这一方面。
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就把整个医馆交给她。
有自己撑腰,再加上勾日德等人的照顾,即便是暗中要杀自己的势力,也不能拿医馆怎样。
王姣在雪城,过的不会太差。
三五天后,王姣已经对医馆那些至关重要的环节了解不少,林夕想找个合适的日子,正式给她负责。
这天,林夕正在看日历,医馆门口,一辆限量版的劳斯莱斯缓缓停下,随行的,还有两辆黑色的路虎大越野车。
这排场,在雪城,绝对算稀罕的!
立刻就引来了一大帮子人围观!
“卧槽!咱们雪城,啥时候有这么个大人物了?”
“可不是吗?劳斯莱斯,印象中,雪城的徐斯维老先生,也没有开这种豪车的吧?”
“我可要开开眼,到底是谁来咱们这里了。”
医馆的保安也被震撼到了,他觉得来者不会是个小人物,为保险起见,跑进屋子里,汇报给了林夕这个情况。
大人物?
林夕皱了下眉头,如果是雪城的,他不应该不知道啊。
如果不是,又会是谁?
林夕好奇的走了出去。
劳斯莱斯的车门打开,副驾驶的人跑到后面,把一个跟林夕差不多年纪的男人请了出来,与此同时,路虎大越野车里,也下来了八九个身穿黑衣的大汉,他们戴着墨镜,看上去很安静,但充满了杀意。
林夕看到这个男人后,楞了一下,立刻张大了嘴巴!
难道…
男人伸了下手,立刻有人跑来,把一根看上去就造价不菲的拐杖,递到了他的手中,他一瘸一拐的走向医馆。
看到林夕,他微微一笑,道:“哥哥,听闻你在此处开了家医馆,许多疑难杂症,对你来讲都不是问题,就连徐斯维老先生的病,都被你治好了,所以,我来这里看看。”
“哥哥?”林夕愣了下。
男人点点头:“进去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