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透进这间二十平方的小阁楼,方野被家里养的狗舔醒,发现它又蹭了一身烟灰。
抓着门框做了三十个引体向上,然后洗脸刷牙,喂狗,这是每天早上必做的事情。
他把沙发上的衣服挨个拿起来嗅闻,以此鉴定它们是脏到不得不洗,或者仍可以凑和着穿出门,发现经常穿的那件黑色T恤跑到狗窝里面去了,拿起来抖掉上面的狗毛,穿上。
狗摇晃着尾巴凑过来,哈哈地吐着舌头,方野摸着狗头说:“你是不是该戒烟了?”
“哈哈哈……”回答他的是一阵焦躁的呼气声。
方野只得点上一根烟,吹到狗脸上,狗儿欢快地在地板上蹭来蹭去,打滚撒泼,一根烟吸完,仍意犹未尽,过来嗅闻方野的手掌。
这条金毛的前主人是个恶贯满盈的黑道大佬,他和他的手下抽烟就跟吃饭一样,长期吸入二手烟让狗产生了依赖性,如果方野不在家或者睡觉了,烟瘾难耐的它就会把烟灰缸打翻,在上面蹭来蹭去。
不但如此,它还有自己的口味,只爱闻一种牌子的气味,方野不得不换“口粮”来迁就它。
方野粗壮的胳膊上有一道月牙状的伤疤,在他用一套磨身掌把狗的前主人打倒的时候,这只金毛奋不顾身地冲出来,死死地咬住他的胳膊,当时感觉骨头都快碎了。
卧底任务结束,逮捕的逮捕,判刑的判刑,这只狗却无处可去,它大概率会被送到宠物收容所,在那里吃十块钱一斤的狗粮,被其它恶犬咬坏耳朵,郁郁终老。
方野不忍心,把它带了回去,长达半年的敌对关系之后,总算是慢慢建立了友情。
每次抚摸狗头的时候,他总会得到内心的宁静,世界再怎么险恶,总还有那么一位忠诚的朋友陪伴着他。
狗从他手中离开,对着门狂吠起来,方野突然警戒,小声地嘘了几下,狗便顺从地闭嘴,他闪到门边,摆出随时准备战斗的姿态。
敲门声。
“谁!?”
“是我,陈队长。”
方野放下戒备,打开门,穿着休闲西装的中年男人手里提着早餐,“想到我会来吗?”
“没想到您会这么早。”
越过一地的障碍,陈队长抱怨:“瞧这儿乱的,好好一个大小伙子,把自己过成了与狗相伴的邋遢男人,是不是该找个伴儿了?”
“它不就是。”
“我指的是会说话的。”
“会说话的不可信。”
“包括我吗?”
“你能给我当伴儿?”
两人一起笑了,陈队长说:“就喜欢你这股子冷幽默,吃饭吧,豆浆油条。”
方野从袋子里抓起一根油条吃起来,人从这头吃,狗就从另一头啃起来,陈队长拿起茶几上的一张报纸,念出标题:“本市公安打掉特大黑恶团伙……我看了这篇报道,上面一个字也没提你。”
“当卧底有啥好提的,本来就是默默无闻的工作。”方野把剩下的油条都给了狗,自己打开豆浆来喝。
“任务结束了,有啥打算吗?”
“打算继续干特情,我现在身份还没有公开,再给我派个任务吧!”特情就是指卧底。
“神经病,放着好好的刑警不当,你都已经执行三次卧底任务了,干这行需要的是底子干净的生面孔,每一个你跟过的大佬都被一锅端了,你还跑去卧底,是生怕人家不怀疑你是吧?依我看,你根本就是一心求死!”
“我只是觉得这行更适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