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每年往家里寄钱,他们才不至于在挨饿年代饿死。
自然,看到胡庄凡,老大媳妇心里还是挺尊敬的。
只不过,老大媳妇眼皮浅,看人只看外表,她看他们穿的跟镇里的人也差不多。
甚至觉得还挺普通的。
胡庄凡就是一件黑色褂子,黑色裤子,中等身材,只是戴着眼镜,显得很有学问。
胡渊之大高个,穿着一件白色褂子,黑色裤子,因为人长的帅气,自然将这屋子都映照的亮堂了许多。
老大媳妇心里暗道:“这小伙一看就是大城市的人,看着大气,她走遍附近村屯,这十里八村,就是到镇里也没见过这么俊秀的。”
胡庄凡此时心里感慨万千,这么多年漂泊在外,这就算是回家了。
他走过去,朝着胡大婶笑笑。
胡大婶五十多岁,年纪虽然不大,可头发却都花白了。
穿着洗的掉色的衣服,和许多普通的务农的家庭妇女一样,黝黑的脸上因为岁月的痕迹多了几道深深的皱纹。
她急忙过来,张你着嘴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她也好几十年没见到胡庄凡了,当初胡庄凡走时,她刚进门。
也是没过两月,他们全家就搬到了港湾。
那时候,胡渊之才几岁,时间一晃,二十多年了,这看到来人,她也没敢认。
胡大婶走到跟前上下打量渊之,“都长这么大了,我记得当时你你们去港湾的时候才几岁啊。”
胡渊之点头,“二婶。”
对这个二婶,胡渊之起身没有多少印象,不过,看到后,也许是一家人的缘故,这么多年没有见面,依然不显得生疏。
“哎,”胡大婶连连点头,然后说道,“庄海在里面,他快不行了……”
在屋里说了一会话,其实胡庄凡心里很焦急。
没看到他的弟弟,他的心一直悬着。
这当,也不用胡渊之搀扶了,他急忙奔着里屋去了。
胡庄凡进屋后,就见胡庄海躺倒床上,屋里很黑,地上还是土地,一扇很小的窗子透出一点微弱的光。
刚才他们进来时,看到房子也很旧,应该是住了很多年了。
他知道胡庄海住在农村,他也做好了思想准备,可亲眼看到时,还是让他大吃一惊。
太穷了,太落后了。
他之前知道家里穷,可现在过去二十多年了,农村一点变化没有。
自然知道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胡庄凡想到这些,人已经走到胡庄海的床边了。
一张木板床上,铺着蓝格子床单,垂下的床单一角,竟然还坏了一个大洞。
被子也很旧了,看着也是洗的发白掉色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直下雨原因,屋里有一股霉味。
不过,胡庄凡到港湾时,也并是就住上高楼大厦。
他们刚去时,也需要住小房子,几个人挤在一起,一台小电扇,夏天热的汗流浃背的。
胡大婶已经走到屋里了,她忙过去扶起胡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