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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前因(1 / 2)

“十天之前,不是才交过一次钱吗?”宋明之声音微冷。

“那是上个月的钱,这个月的钱得提前了!”为首的打手掂量着手里的木棍,唇角微勾,“你以为我们想来催债啊,你个穷酸破落户要是早点还了钱,谁稀罕看到你?”

宋明之的眼里闪过了一抹锐利的暗色,他薄唇微抿,气势微张。

几个打手退了一步,皱了皱眉,都觉得今天的宋明之有些不对劲,怎么就有些令他们心头打鼓呢?

这不可能啊!

这穷小子有什么可令他们害怕的地方?

“喂,我说的话你听到了没有,”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安,为首的打手大声喊道,“我给你十天的时间,必须把这个月的钱交上来,否则,我就带着一帮人去你们桃源村,烧了你家那破房子,让你们全去街上讨饭!”

宋明之垂眸不语,这群打手还当他怕了呢,也就扬长而去了。

其实,他刚才不说话,只是因为在思考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件事的可行性,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契机。

而那个契机,就是将会来到王家的一个贵客。

只是他不清楚,那个贵客什么时候能到,就怕计划赶不上变化了。

宋明之心里隐隐有些担忧,他心中所想的王家,就是上次丢了陪葬品的王家。

因为有上一世的记忆,在他对王家还算了解。

王家的主家在州城里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三流家族,住在七里镇的王少爷的大伯一家是嫡系子弟,继承了整个家族。

而王少爷的父亲则是旁系子弟,而且在家族中并不受宠,于是便被赶到了这穷乡僻壤,成了一方小地主。

王家虽说在州城影响力一般,但在这清河县里,那可就是谁人都不敢惹的庞然大物了。

在他的记忆里,王氏家族这一辈的嫡孙不学无术、嚣张跋扈、目无尊长,经常惹得自己的父亲大发雷霆,这一次不知犯了什么大错,让父亲忍无可忍,这才让人将他送到了清河县这么一个小地方,想要让他在这里反省一下自己,回去之后作风能有所收敛。

没想到,这位小少爷来了这儿之后,那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在整个小县城里可谓是横行霸道,引得民众怨声载道。

他所在的这一两个月,整个小县城是谈他色变。

他这次想利用的就是这样一个小恶人!

这个小恶人若是吃了亏,招惹他的人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今天围着他逼债的这些打手都是当铺的人,古往今来,有一句话叫做“要想富开当铺”,当铺是放高利贷的地方,而且背后还站着官府势力。

当铺盈利的税收,都会收交到宫中的皇后手里,所以每一家当铺的门口都会插着一张凤旗。

在云芍药的前世,随着经济的发展,到了明清时期,民间的当铺已经多不胜数了。

大羽朝的发展虽然只相当于她上辈子的宋朝,但是民间的当铺也算不少了,能开得起当铺的人,背后都免不了有一定的势力,会养一些打手也不奇怪。

宋家三房的债务,可真是说来话长了。

老宋家是耕读之家,宋老爷子读过一些书,但终其一生也没能考上童生,这一直是他的一个遗憾,于是他决定举全家之力将自己的一个儿子培养出来,以后凭借科举出人头地,好光耀门楣。

宋老太太生了四个孩子,老大宋金菊是女儿,老二宋千钟、老三宋大为和老四宋大勇都是儿子,宋老爷子决定让全家人都出钱供老二读书,于是身为儿子的老四就几乎承包了家里所有的活儿。

因为老三从小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所以宋老爷子就将他送到了镇上,拜了一个师傅,让他跟着师傅在街头拉二胡、唱小曲,将赚来的钱全都补贴家用、供二哥读书。

老三的师傅不是本地人,他年轻的时候老家发了洪水,媳妇死在了洪水之中,他带着女儿和儿子逃难到了此地,在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他将容貌娇美的女儿卖到了青*楼,留下儿子和自己相依为命,从此靠在街头唱小曲为生。

哪知道,没过两年儿子就夭折了,老师傅中年丧子悲痛欲绝,这时倒是又想起了那个被自己卖到了青*楼当中的女儿。

他想将自己的女儿给赎出来,于是在唱小曲之余省吃俭用,甚至每个月都会偷偷地跑去青*楼附近看看她。

在老师傅省吃俭用的十年里,他的女儿渐渐地成了青*楼的红牌,于是,他愈发出不起足够的钱将女儿赎回来了。

老师傅后来患了一场大病郁郁而终,在临终之前,他将宋家老三叫到了床头,把这些年自己所有的积蓄都交给了他,并且嘱咐他,若是攒不到足够的钱将自己的女儿从青*楼里面赎出来,那么,等女儿人老珠黄之后,他希望宋家老三能够娶了女儿,当是给女儿一个归宿。

老师傅让宋老三请来了街上会写字的一个书生,要书生替他写了一封给女儿的遗书,然后将这封遗书交给了宋老三,希望宋老三在女儿人老珠黄被赶出青*楼的那一天,把这封遗书给女儿看,他相信女儿看到这封遗书之后一定会嫁给宋老三,不让自己的余生孤苦伶仃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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