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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2章 套路之王(1)(1 / 2)

就在赵世海抵达县衙一个小时后的下午,孟曾泽坐着马车姗姗来迟,他很是气定神闲,因为剧本正按着他所希望的方向发展。

“启禀两位大人,孟家庄庄主孟曾泽已到。”班头飞快禀报。

“传唤上堂。”

“是。”

下刻,孟曾泽来到公堂,目光左右扫了一眼沈云卿、苏芳、赵世海,随后来到堂前,向刺史王斌,县令余志行了一礼。

“草民孟曾泽,拜见两位大人。”

“孟庄主免礼。”

“谢刺史大人。”

沈云卿这会儿就发现,王斌对孟曾泽的态度,似乎要比对他好得多。目前还无法确定王斌是否与孟曾泽有关系,但可以确定,这些个地方上的官吏,对大户都是比较谨慎的,因为现在全国上下都向“搞经济”看齐,所以这些官吏都不想轻易得罪地方上的经济大户。

王斌对孟曾泽的态度,也许有这层因素在里面,而对沈云卿态度严肃,显然是因为沈云卿把化粪池的盖子给揭开了,而且是在异地揭化粪池,伤害到了王斌的仕途利益和当地经济利益,他当然不痛快,但又碍于内宫局的牌子,不敢怎么样。

所以有的时候,特殊历史背景下,特权还是有其存在合理性的,但前提是得正确使用,如果使用不当,特权就会变质。

“孟曾泽,本官现在问你话,你要如实陈述。”

“是,草民定当如实回答。”

“本官问你,你为何私藏火器枪支。”

“回刺史大人,现如今天下私藏火器枪支者不止孟某一人,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要说有罪,朝廷应该一视同仁,为何要单独对孟某私藏火枪问罪。”

“民间私藏火器确有其事,但大都只有一支两支,在没有造成危害与恶劣影响之前,朝廷律法不会严惩。但你持有长短两支火枪,并使用火枪伤人,便是违法,本官自然治罪。”

王斌此人很聪明,他不直接问赵世海和孟曾泽的关系,因为从刚才的情况判断,赵世海与孟曾泽是可能串供的,所以在取得侦查主动权之前,直接询问没有太多多意义。

于是就事论事,就非法持枪和伤人对孟曾泽进行质询。

“王大人,孟某私藏火枪纯属为了自保之用,想来其他私藏火枪者,也是为了自保。而且正是孟某当时开了一枪,才免遭刺客行刺,因此孟某是自卫,而非有意要伤人。而且当时路上黑灯瞎火,苏家姐妹躲在暗处,孟某也是胡乱放了一枪,不偏不倚击中苏家姐妹,纯属偶然,还请大人明察。”

孟曾泽话音刚落,沈云卿说:

“王大人,朱某有话要说。”

“讲。”

“首先,私自持有火枪属违法,因此违法在前。其次,违法持有火枪,即便是正当自卫,仍然属于违法,这一点不会因为是正当自卫而改变违法事实,因此使用违法火器进行自卫,也是违法。

其三,孟庄主应前往赵家修好,但孟庄主却带着火器前去赴约,朱某以为,这火枪恐怕是为赵家父子准备的,或者说,赵家父子有意谋害孟庄主,而被孟庄主察觉,所以孟庄主才要带着火器防身。”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孟曾泽做梦也没想到沈云卿颠倒黑白的能力让他惊为天人。就连公堂之上的王斌、余志二人都有些心脏抽筋。

沈云卿的逻辑解释一下就是,持枪属于违法,所以持枪人在违法情况下进行自卫射击,也是违法行为,哪怕用来自卫,也是违法。

因此持枪违法,非法持枪自卫也属于违法界定。

同时孟曾泽是受到赵雍的邀请,是去化解矛盾,但孟曾泽却带着枪去化解矛盾,显然更能说明赵、孟两家的关系到了险恶地步。当然,孟曾泽可以推说是平时出门防身,所以带着火枪。

但你一个大善人,身边带着保镖,家里养了一二百人,平日里也不怎么出远门,你也需要随时带着枪出门?

所以按这逻辑往下推,孟曾泽这是带着枪去谈化解矛盾,显然孟曾泽带着枪是去提防赵家杀害他,而赵家也不是什么好鸟。

但话说赵世海与孟曾泽是一伙儿的,这个逻辑似乎不成立。

但是刺史王斌、县令余志二人,他们还不清楚赵世海是孟曾泽的手下,是孟曾泽安排的表面掩护人员。

同时沈云卿也不清楚赵世海和孟曾泽的关系深度,到底是密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还是孟曾泽自己暗地里养的打手,亦或者赵世海与孟曾泽只是单纯的利益合作关系,

只要把这个逻辑继续往下推导,就能产生更多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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