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雨轩 > 历史军事 > 陛下的CEO > 第800章 婚姻法分财主

第800章 婚姻法分财主(2 / 2)

女帝把刑部试题转给各部过目,题目是对两年前发生在兖州的一桩杀人案进行法律剖析和点评。

这桩杀人按在古代根本就不多见,但是在现代比较常见。是一起典型的受害人被骗后,再去骗别人,然后被别人给杀了。

也就是说,A被B骗了,A没有报官,而是用B的骗术,去骗C,结果C被骗后找A算账,A用B的无赖手段抵赖,结果被C给杀了。

最终的判决是C某判处死刑,B虽然因为诈骗,但是被杀,因此无法承担刑事责任。而A某没有参与案件犯罪,因此理论上与该案无关,按道理应该另行立案调查,但是县令认为A是起因,所以判决A也死刑。

刑部最后的裁决是尊重地方官吏判决,核准A和C的死刑。

但这个案件争论很大,多数人觉得A和杀人案无关,因为不是A把B给杀了。但负责审理的官吏认为没有A就没有B被杀,因此A也有主要责任。

沈云卿琢磨着女帝觉得这道题不合适,多半是觉得这个案子有点像政治权术,因为皇权斗争很多时候都不是正面冲突,而是莫名其妙就因为某件事突然爆发了对决。

A显然是因为C把B给杀了而背上了杀头罪,但A全程没有参与到C行凶案件中。

而皇权斗争很多时候大面积牵连官员,其实就是莫名其妙自己掉进去,原因就是和某人有关联,撇不清关系。

所以死者B的关键作用就是和A有关系,A无法撇清和B之间有诈骗犯罪的事实。

而当下法律不健全,法理、伦理、情理上喜欢追溯,也就是因果关系。没有起因哪来结果,所以C杀人的起因在A,是A诈骗了B,B心怀不满诈骗了C,才有了杀人案。

要是按这个逻辑,那么生养A的父母没有管教好,或者说把A生了出来,是不是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这个逻辑可以无限扩大,而皇权逻辑也是无限扩大,这是女帝的思考逻辑。

但田诚的思考逻辑就是因果论,谁起头谁要负责人。可要是按这个逻辑套皇权政治,那肯定是要脱轨的。一旦女帝默认了这个考虑,就容易让文武百官和勋贵势力揣测是不是女帝也有这个打算。

见田诚不让步,女帝看向周启说:

“郑王以为田尚书所言可有道理?”

“回母后,该案是近些年间较为突出的刑案,既合情合法,又有悖人伦情理,因此儿臣认为值得一议。但既然母后认为不妥,也可改换其他备用考题。”

“那就用其他考题。”

“是。”

周启示意侍郎杨文炼递上备用考题给女帝过目,看过后女帝勉强点头。

“朕看代为判决就不要了,就事论事便可。申州那件大案到如今还没平息,要生员代为判决,成何体统。”

“是,臣领旨。”

女帝口中说的申州案,就是四年前发生在申州的大房、二房、三房遗产争夺案,理论上丈夫死后,大房在有儿子的情况下,对全部财产有处分权,二房、三奶只要原配乐意,可以统统赶出家门。

但是新修了婚姻法后,妾室不再是妾室,一样享受法律上的平等待遇,当然,现实中那就另说了。

但是至少法律上,已经取得和原配一样的权益,所以大房要赤裸裸的赶走其他夫人独霸财产,法律上办不到,但是现实中还有待推行新法,所以新法颁布后执行情况不太好。

申州案是为数不多有二房、三房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利的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大房分百分之五十,二房、三方各拿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二十。

按说这个案件判决的结果还算满意,但问题是这是朝干预下的结果,一审判决不是这样。一审判决的内幕是大房贿赂了县官,驳回二房、三房上诉,理由是二房、三房对死者未尽夫妻义务。

此外,沈云卿推动婚姻法还有一个险恶用心,因为大量纳妾的主要是有钱人和富裕阶层,一旦给与了妾室合法名分,这就意味着必须分财产。

这样一来,一夫多妻必然一夫多子多女,然后财产不能完全给长子,必须大家都得合理分配,所以结果就是大财阀被自己人给分掉,下一代再分,两代之后再大的财阀也给分没了。

这跟当初汉武帝削弱封王是一个道理,封国必须封给份封王所有的儿子,这样一来,大的封国就给几个儿子给瓜分,几个儿子再生儿子再分,就分没了。

而反对新婚姻法的都是男同志,科举考试的群体也都是男同志,让考生重新模拟判决,这就是打朝廷的脸,给女帝难堪,所以模拟判决就不要了,就事论事就行。喜欢陛下的CEO请大家收藏:(www.zeyuxuan.cc)陛下的CEO泽雨轩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到泽雨轩(www.zeyuxuan.cc)

看剑来

最新小说: 大唐二愣子 我在秦时做丞相 三国之汉魏风骨 鲁国 醉吟江山 亮剑,开局砍翻坂田联队 虚构三国 华夏真相集 盛唐小园丁 他是大夏之皇,他要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