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钟左右,星可脂在房间里换了一套又一套衣服,而且每换完一套衣服,她都会走出房间,让赋尔刃为她把关,看她身上的衣服是否合身?
每一次赋尔刃都反应都瞒半拍,要么说星可脂穿什么都好看,他求星可脂别在频繁地换衣服了,不就是请盈西谷吃顿饭吗?
至于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么?赋尔刃向星可脂提出抗议,星可脂却骂赋尔刃什么都不懂,自己打扮得漂亮点,她与盈西谷之间的合作就有些望成功。
星可脂选了一件白底浅蓝细花的连衣裙,这是一件真丝连衣裙,穿在人身上,显得特别的飘逸,把星可脂的细腰儿衬托得就像柳枝一般,总之,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显得她气质高雅,容貌清美,十分动人。
赋尔刃看着眼前那仙女般的星可脂,他看呆了,此时他几乎不敢相信星可脂竟然是自己的未婚妻:“星可脂,你就穿这条裙子去,你穿这条裙子好美!”
“赋尔刃,你真的觉得我穿这条裙子很美!”
“很美,美得让人看花了眼!”赋尔刃如实地说道。
“好吧,我就穿这条裙子吧!虽然你没什么审美!”星可脂说完话,便走进了房间。
其实星可脂知道盈西谷最喜欢是蓝色,在他们以前交往的时候,盈西谷曾说过,蓝色能使人平静,使人思考,使人成熟。
星可脂进房间之后,赋尔刃站在房间门外等了一会儿星可脂,不见星可脂出来,他知道女人在出门前,总喜欢花不少时间装扮自己。
于是他来到窗边,却惊奇地发现,此时此刻却西边却是红霞万丈,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晚霞了。
窗外的一切沉浸在一片金红之中,宛如梦境,天空呈胭脂红,玫瑰花,深粉色,以及某些部位还有一些青紫色,这就是热烈奔放的晚霞,赋尔刃欣赏着这些美丽的晚霞,渐渐忘记了星可脂还在房间里面梳妆打扮。
他感叹地想这,自己的人生何时能有这朝霞和晚霞的美丽光景,那他将是多么的幸福,不过有一点他是肯定的,他人生的顶峰一定是娶星可脂的那一天。
赋尔刃正倚在窗边欣赏晚霞,却被星可脂那清玲般的声音拉回了现实:“赋尔刃,我打扮好了,你看我的眉毛画得如何?深浅可合适?我的口红的人颜色与我的衣服可相配,我脸上的胭脂是不是浓了一点,唉,这天气有点热了,我会不会画妆啊!”
赋尔刃转过头来,见星可脂美如芙蓉,较之窗外的晚霞,又美丽许多。
“你真美!”赋尔刃此时最笨,只会说这三个字。
星可脂斜看了赋尔刃一眼:“算啦,你这人,什么都不懂,不懂得穿衣打扮,不懂得欣赏美女,问了也白问,走吧,咱们这就去兔庄,我知道盈西谷喜欢吃干锅麻辣兔!”
赋尔刃止了步,向星可脂问道:“星可脂,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吗?”
“你喜欢吃什么关我啥事?走吧,时间来不及了!”星可脂走在前面,发现赋尔刃却站着不动。
“你又怎么啦,就你事多,难不成你不想去吃饭,我告诉你了,在关键时候,你别跟我掉链子!”星可脂一脸不耐烦,但是在赋尔刃眼里,星可脂的不耐烦有一种可爱。
“对不起,星可脂,我忘记告诉你了,我从不喜欢吃兔子肉,所以我们选另外一家饭馆,好吗?”赋尔刃可怜兮兮地向星可脂求道。
“打住,你最好别再说这样的话,你不喜欢吃兔子肉又如何,只要是盈西谷喜欢吃的,就成!”星可脂根本不会对赋尔刃的哀求所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