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这样的话,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就极大了。”白锦兴奋起来,“而且范大宝被捅了那么多下,凶手一定跟他有什么过节。”
时霆点点头,话锋一转:“现场的窗玻璃为什么是碎的?”
“这也是我迷惑不解的地方。”白锦挠了一下头,“凶手杀人就杀人,砸玻璃干什么,砸玻璃那么大声,他就不怕把别人引过来?”
有警司插嘴道:“也许是和受害人搏斗的时候,失手砸碎的。”
时霆道:“你们还记得现场的那块石头吗?石头上还粘着一些泥土和草叶,显然是从外面捡来的,范大宝没事捡块石头做什么?”
众人摇摇头。
“既然不是范大宝捡来的,那么石头就是别人带来的,而且是从窗外带来的。”时霆转身在黑板上写了石头两个字:“试想一下,范大宝正在门卫室里看报纸,忽然有人从外面扔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砸碎了窗玻璃,而范大宝受到惊吓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去查看。”
“司长的意思是,凶手是想把范大宝引到门外,然后再下手杀他?室内其实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时霆摇摇头:“这个扔石头的人可能别有目的。”
“是的,他可能只是想揍范大宝一顿。”言卿突然扬唇一笑,接过了时霆的话:“在范大宝的胸腹部发现了多处挫伤带和皮下出血,这说明范大宝在生前被人用拳头击打过。”
她让鄂远展示了一个证物袋,这个袋子里面放着一根暗黄色的线头:“这是我在死者的头发里找到的,属于粗麻线纤维,这种黄色的粗麻线一般用来做麻袋。”
她与时霆相视一眼,时霆向她点了下头,两人之间的默契只在一个眼神之间就完成了交流。
言卿继续说道:“有人用石头从外面砸碎了范大宝的玻璃,范大宝怒气冲冲的出来找人,因为是晚上看不清,所以他被人从后面套了麻袋,那人仗着麻袋的优势,用拳头在范大宝的肚子上打了十几下,范大宝体格健壮,那人也不敢多留,所以打了一会儿就跑了。”
“跑了?那就是说,打碎玻璃的这个人不是凶手?”
时霆嗯了一声:“这人只是想教训一下范大宝,但是碍于范大宝人高马大,只能用套麻袋的方法,从另一方面也反应出,这人胆子不大,根本不敢跟范大宝正面交火。”
“我倒是想起一个人。”白锦眼睛一亮:“小凤的男人。”
时霆推测:“小凤的男人有很大的嫌疑,我们只要把人抓回来问一下就清楚了。”
他看向言卿:“你们法医还有什么发现?”
言卿把尸检报告交到他手上:“经过我和鄂法医的解剖发现,范大宝死于颈动脉断裂和心包破裂的失血过多。”
“两种死因?”
言卿道:“在法医学上,这叫做联合死因,因为死者颈动脉断裂和心包破裂都会造成死者的死亡,根据凶手有挖心这个动作,我推断凶手先割断了死者的脖子,又在他的胸口捅了一下,在死者失血休克时又将他的心挖了出来,最后导致死者失血过多而死。”
“凶器呢?有定论吗?”
“那就要辛苦白队把现场散落的玻璃重新组合了。”
时霆微微惊讶:“凶器是玻璃?”
言卿点头肯定:“我们在尸体的创口中找到了玻璃碎渣,再结合创口边缘所形成的皮瓣,应该是玻璃边缘不锋利的位置造成的,根据这些特征可以断定,凶器就是玻璃。”
时霆道:“凶手既然选择用玻璃杀死范大宝,说明凶手并没有杀人计划,很可能是临时起意。”
“难道是为了范大宝刚开的工资?”白锦已经在门卫室的地砖下面找到了范大宝的工资,经过与李秘书核实,工资一分不少,“凶手只知道范大宝发了工资,但不知道范大宝把工资放在哪里,所以才会把屋子翻的那么乱。”
“这个观点不成立。”言卿摇摇头:“死者身上虽然有创口数十道,但这其中并没有威逼伤。试想一下,如果凶手是为了范大宝的钱,在他不知道钱财放在何处的情况下,他一定会逼问范大宝,这就会形成威逼伤,但范大宝的身上除了两处致命伤,其它伤口都是死后形成的。而且为了一点工资的话,也不至于把范大宝捅成马蜂窝来泄愤。”
“总体来说,我倾向于熟人作案。”时霆在黑板上标出了1、2、3,“第一,死者在临死前曾与人喝酒,半夜还能与死者同饮的必定是熟人;第二,凶手知道范大宝刚发了工资,所以才翻乱了屋子;第三,凶手所使用的凶器是提前落在室内的碎玻璃,很可能是他与死者一言不合的临时起意,结合这三点,可以肯定凶手与死者相熟,甚至关系还不错。”
“据小凤所说,范大宝和印染车间的几人相熟,这几个人分别是二秃子,狗胜,大豁牙和三角眼,若是熟人作案,这几个人的嫌弃都很大。”
“我补充一点。”言卿说道:“把玻璃当作凶器的话,因为它没有手柄,又是反复多次使用,所以凶手的手上一定会留下痕迹,甚至是伤口。”
经过大家的分析,案件似乎逐渐明朗起来,白锦摩拳擦掌:“我现在就把那四个人带回来。”
时霆提醒:“别忘了还有小凤的男人。”
“对,还有他,我差点把这个混蛋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