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四处都是灰蒙蒙的,就连窝里的鸡都在打盹。
时霆牵着言卿的手,顺着后门悄悄出了时府。
时霆说言卿那一身打扮不行,言卿就换了套男装,正好上次去黑市的那一身她还留着。
两人坐上停在不远处的汽车,很快消失在了夜色当中。
从顺城到双合镇,要先坐火车到前关城,再从前关城坐船去双合镇,这种客船一天数趟,来回于两个码头之间。
来到前关城的码头时,已经是两日后的上午。
时霆穿着一件灰色布衣,黑色长裤,脚上穿着板鞋,俨然一副码头小工的打扮。
见言卿一直在看着他笑,时霆不免问道:“你这样看着我一路了。”
言卿支着下巴,笑得更加灿烂:“我就是觉得夫君真是生得好看,穿得这样破破烂烂还是好看。”
有些人的气场是天生的,衣衫褴褛仍能透出无边风采,而有的人金镂玉衣却是副空荡荡的皮囊。
身下的船只在左右摇晃,言卿往远处看了一眼,河面宽广,仿佛一眼望不到边际。
这些往来船只都十分破旧,似乎有点大风大浪就能轻易散架,行驶在河面之上,不断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船上有不少人开始晕船,不时有人将身子探出船舷大口呕吐。
“喝点水。”时霆拿出一个水瓶递给言卿,“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言卿摇摇头。
她以前常出外勤,早就习惯了,而且S市也有许多江河,她常坐船。
时霆怕她受不了这一路的辛苦,一直小心翼翼的照顾,但是这一路下来,言卿比他想像的还要坚强。
“我没事。”言卿喝了一口水,冲他莞尔一笑。
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孩童的哭声。
“哇!”
“哇!”
一个妇人怀里抱着个孩子,那孩子扯着嗓子一直哭个不停,周围的人都好事的看了过来。
“是不是孩子病了?”有人问。
妇人焦急的说道:“孩子发烧了,这脸都烫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前进县。”
前进县和双合镇是两个地方,船只会先到前进县再到双合镇,看来这个妇人是前进县的人。
言卿看了时霆一眼,时霆冲她点了下头。
“大嫂,我这里有药。”言卿走过去,在妇人面前蹲下来,伸手探了一下孩子的温度,以她多年的经验来看,这孩子已经烧到三十八九度了,若是不马上吃药,怕是会烧出毛病来。
“那真是谢谢你了。”妇人连声道谢,激动的眼泪都落了下来。
言卿找了药出来,碾碎了用水冲泡开,让妇人喂着孩子吃了下去。
那孩子看着不过六七个月大小,白白胖胖,脖子上挂着一个金锁,隐约掩在衣襟当中。
言卿再看那个妇人,一身破旧的布衣,头发干枯,两眼凹陷,鬓上都是风霜,在她喂孩子吃药的时候,这个女人时不时的往船尾张望。
“大嫂,你是前进县的人?”言卿随意的问道。
妇人似乎迟疑了一下,眼角向下斜去,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去前进县投奔一个亲戚。”
言卿见她的样子似乎有什么不想说的事,便没有再问,又交待几句让她给孩子多喝水,按摩几处能退烧的穴道,这才回到时霆身边。
时霆说道:“那孩子不像是她的,面貌不像,穿戴也不像,他脖子上有一个金锁,看分量是极重的。”
只有有钱人家才能给孩子打金锁,以这个妇人的穿戴,她连温饱都不能保证,哪里有钱打金锁。
“你看她的鞋底。”时霆慢慢将目光放过去:“有干涸的血迹。”
言卿仔细一打量,对于这种干涸的血色,她是最熟悉不过了。
这个女人看起来没有受伤,但她的鞋底下都染了血,这像是在血泊里走过的一样。
“我刚才看到那个金锁上面,隐约刻着一个乔字,乔,会不会是这孩子的姓氏?”言卿隐约猜测。
“一般的金锁上都刻长命百岁之类的词语,如果只有一个乔字,大概就是姓氏。”
时霆收回视线:“这妇人虽不是这孩子的爹娘,但她从上船时就对这孩子细心呵护,孩子生病,她更是心急如焚,这样看来,她是没有恶意的。”
虽说这父人与孩子跟他们没有关系,但是由于两人的职业原因,时霆一上船就将船上的每个乘客都打量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