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信仰“得救预选说”,也就是说,你能否得到上帝的拯救,完全取决于上帝的恩典,这一点跟天主教和东正教都不大一样,那两个支派都承认善行的力量,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但是新教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上帝是有选择的,不是每个人都配做上帝的子民,而这个资格在你诞生的那天起就作为属性刻进你的灵魂,与你是个好人还是坏人都无关。
这一点,细思极恐。你是不是好人,跟你想不想做好人没关系。
上升阶梯没了,这导致什么呢?
既然不是好人,那就做坏蛋吧。
如果认为上帝抛弃了自己,人们很容易转而投入撒旦的怀抱,因为魔鬼不挑人,既然上帝把门堵上了,那么出于宗教惯性,总的有个地方去吧。
魔鬼是地狱的执掌者,而作为一个死后注定要进入地狱的人来说,早一点跟部门领导达成联盟总是没错的。
如此,每个人都在战战兢兢中等待着,猜测着,自己到底是不是上帝的选民呢?
不是的话,是不是要跟魔鬼尽早做交易呢?
从中世纪的时候,欧洲掀起了大规模的猎杀女巫活动,不只是女巫,包括所有一切与魔法有关的事物都在猎杀追捕的范围之内。
女巫被认为是魔鬼的仆人,专门替撒旦效劳,将灵魂交给撒旦享用。
女巫一词,本意为“有智慧的女性”,后来引申为“魔女”、“妖妇”等。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跑,飞到恶魔们的集合地去参加女巫聚会···
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由女巫造成。
从15世纪起,教士们根据《圣经》中所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语录”,对“女巫”发起了持续近300年的迫害。
在这黑暗的300年中,无数良家妇女被诬为“女巫”,或被斩首示众,或惨遭火刑。
但是这些神通广大的巫师却在短短的期间内被处死的人数达到五到十万,有人认为真实的数据应该是这数字的两倍或三倍···
侥幸存活的女巫和巫师们也想尽一切办法来到了美州。
新教开创了由地方教会会中选举教会神职人员,以共和制管理教会的先例,并对崇拜礼仪与教会组织进行了改革,使得一些传统职业进行了摒弃。
比如:驱魔牧师、圣殿骑士等,就失去了应有的传承,致使本来逃命来此的巫师们,发现没有了天敌,又蠢蠢欲动起来。
距离波士顿北20公里处有一个塞勒姆镇,塞勒姆镇旁边有个塞勒姆村,居住了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