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每天追着看的人不多,但她对承诺过的事情毫不含糊。
要不就不答应,要不就尽善尽美。
每次沮丧于自己的单机模式时,但凡看到有一个人打赏或者一条评论,就满血复活,瞬间觉得又有动力了,吭哧吭哧地埋头码字。
将脑中构思好的故事一个个敲到电脑上,最后上传网站,其实是很酣畅淋漓也是有很成就感的一件事。
极具商业头脑的张梓令总会开玩笑地说,等你成了大神,出了书,我就去买个百十本,然后让你签字,再高价卖出去,到时候我俩再分红。
季长玖总是一口答应,心里却默默感叹着,成神之路好难的。
更何况她自己写的不一定是读者想看的。
只是脑子里有这个想法,而自己恰好又喜欢这个故事,便一往无前地写了下去。
第二天,在7:10分的闹钟响起之前,季长玖便已经醒了,躺在床上,望着淡蓝色碎花蚊帐发呆。
哎,她不想起床,更不想去上体育课。
其实她挺喜欢羽毛球的,也并没有因为某个人的存在而不喜欢了,只是她确实不想再看到沈珂了。
饶是她千万次地告诉自己,要潇洒,要淡定,这没什么,但一两周的时间,她还真的做不到心如止水。
周围的人也很理解她,所以多数时候,就算路上碰到了也不会跟她说,或者直接把她拽到另一侧,物理隔开。
要没有她们,自己肯定也不会那么快就恢复。
终于,在翻来覆去十几分钟后,手机闹铃响起,季长玖伸手关掉,然后慢吞吞地换好衣服,从床上爬下来。
洗漱、买早饭、出发去羽毛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