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良是个老实话少的庄稼汉子,干农活认真细致,渴了便就着桶里的小河水咕嘟咕嘟喝两口,累了就站在田间休息一会儿,目视几个孩子嘻笑打闹,脸上也跟着露出憨厚的笑容。
有了余良一家的帮忙,进度着实快了不少,太阳还没落山,庄家两亩地的桔杆全都收整好了,比庄容原计划提早了一天。
“先放着吧,明儿我家拉桔杆时顺便帮你家也拉回去。”余良擦了擦汗,扛着镰刀往田外走去。
“谢谢余叔,我家逮了兔子,回头让余固哥来我家拿兔子。”
人情往来都是相互的,在庄容看来,别人待自家好,自家也应该拿出三分回报来。
“我要那只灰白相间的!”余巧珍叽叽喳喳地说:“我今儿都瞅准了,只有那只颜色最漂亮。”
“可以啊,不过那只是公兔,你不要两只母兔回家下兔子吗?”
这个问题余巧珍还真没想过,当下愣了愣,下意识看向她哥,“哥,你会养兔子吗?”
“不好养。”余固说:“村里好些人家养过,没几天就养死了。”
余巧珍撅了嘴,“可我就想养,我想看母兔生小崽!”
余固挠了挠头,勉为其难地说:“行吧,我试试。”
几人说说笑笑地往村子里走去,刚拐过一个弯儿,就看见前方垂柳下矗立着一道白色身影。
村里男丁少见有打扮的这么白净光宣的,一般都是一身青灰色粗布衫。
冷不丁看着眼前这人,几人都是一愣。
余巧珍冒冒失失地惊呼一声,“孙志远!”
庄容定睛一看,少年长得唇红齿白,身量颀长,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可不就是孙志远吗?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