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时候不早,因惦记还要去庄显贵家,庄献便指挥几个小的去准备。
他让余固和简哥儿将一口空置的大缸搬进院子,先里外涮洗干净,又叫来庄容手把手教她怎么去皮。
庄献蹲下身,先用榔头将兔子锤毙,问:“可有趁手的小刀?寸长就够了,须得锋利。”
庄容起身正要去寻,冷不防斜里伸过来一只手,握着一把套了精致牛皮套的匕首递了来。
庄容登时一笑,“差点儿忘了简哥儿这把刀最锋利。”
那天白行简回来后,庄文将谢公子赠与这把刀交给他,他沉默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便收下了,事后也从没见他拿出来用,今儿倒是拿了出来。
“这匕首真不错。”庄献拔了刀鞘用食指沿着刀锋试了试,手指立时被刀锋割出长长一道血痕,他也不在意,抹了抹衣襟擦去血痕。
疑惑地问白行简,“是在县里买的?”
庄容忙笑笑,替他回答:“不是,是我爹一位朋友赠给他的。”
庄献点点头说:“是把好刀,仔细瞧好了。”
话落,他在兔子的两个后腿离脚不到两寸处各用刀转圈划开,然后从开口处分别沿大腿内侧向裆下划开,左右两条切线交汇。
庄容仔细瞧着,这时的兔皮就像是一个筒子,一端开口。
做完这些,庄献放了刀,开始小心地将兔皮从大腿开始与兔肉剥离,并叮嘱说:“别使太大劲儿,以免撕破,皮子不完整可就不值钱了,越罕见体型越大的野兽越是如此,非得全须全尾的不可。”
中间遇到皮肉纠缠不分,他便仔细地用快刀削开,剥到四条腿处,因早已转圈划开,在离兔脚一寸处用匕首转一圈,便顺顺利利将兔腿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