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时,庄容才得知,薛雨今年竟已经是十四岁了,三年前,他来到宝江县,那时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在舅父家里常常被舅母偷偷克扣虐待,三餐简陋,以至于身材看起来比同龄人要小了许多。
余固和巧珍在旁也瞧得心酸,巧珍个性直,直接走上前来说:“薛小弟,你放心,我们老板一定会帮助你的。”
余固也鼓励他说:“你不必害怕,我们这里的人都很好,等你来了就知道了,只是你要辛苦些了,一边做工一边念书,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城里那些读书人多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早到晚只有念书一件事儿,旁的杂务家里人是不会让他们做,所以他们念书的时间十分充沛,即使有这样多的时间,那些努力的学子们还会在晚上挑灯夜读,挤出更多的时间,想要用比旁人更多的努力,换来一纸功名。
薛雨惶恐,没想到这里的哥哥姐姐们都十分随和,和他来前想象的不一样,他们没有高高在上的。
赶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说:“我不怕吃苦受累,做活我会认真做,夜里点灯苦读,就是会浪费蜡烛……”
说着,垂下眼睛。
庄容看着他这副模样,就知道这些年在舅母家没少遭嫌弃。
摇头笑笑说:“放心,蜡烛我们会全力供应,你需要用多少,我们都会供应到。”
倒是李夫子,听了这话,却摆了摆手笑着说:“挑灯夜读,那是对寻常资质的学子来说的,薛雨实在太聪慧了,我从未见过比他聪慧之人,他完全不需要像别人那样用额外的时间苦读,他每日念两个时辰的书,就顶得上别人念七八个时辰了。”
这话就有些过于夸张了,余固和巧珍听的都是倒抽一口气,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薛雨。
以庄容对李夫子的了解,他绝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既然他这样说,可见薛雨确实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