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话,楚长风虽觉得似有深意,却只是一笑,魏无双虽觉洛云是来装逼的,却是感动的痛哭流涕,二人高低,此处可见一二。
而且洛云和洛霜送了很远,也是这个原因,宋婉儿送的并不远,看见楚长风目光停留在洛霜的那一瞬间,她扭头就走了,洛霜却只是看着已经走远的楚长风道:“云哥,你认为这二人这一次谁能活着回来?”
洛云仍是那样爱笑,可在洛霜面前,却不再是阴诡的笑,而是柔情的笑,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对着自己的妻子,实际上,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干柴遇上烈火,为了这短暂的美丽,他们已经成了真正的夫妻。
只是无方界界规森严,为了防止统领与统领之间拉帮结派,他们之间的友谊是坚决禁止的,别说夫妻关系,只有少主洛凝最信任的人,才有资格在同僚关系上,进一步发展别的关系。
为了成为这样的人,这一次的计划他们必须成功,一个庞大的计划,包括杀死或收服先锋团中有能力之人,以及配合少主洛凝执行更大的计划,一个逆天的计划。
楚长风也是有计划的,因为这次任务存在太多未知因素,并没有时间限制,他打算先不急着赶路,而是分两路,每路两个人,间隔一里地,每走一里,以鸟哨确认对方安全情况,这种鸟哨的声音清脆悦耳,即使是在丛楚之中,也可远远的听见。
如果没有发现,则叫一声,如果发现大型妖兽的足迹,则叫两声,如果遇见敌人或其它危险情况,则叫三声,而当对方没有回应时,另一方必须立即支援。
这种方式虽然走的不快,却很快收到了成效,在第二天,他们发现了珍稀妖兽毛熊的大脚印,毛熊的大抵体形与一般的熊没多大差别,差别就在于它们有长长的毛,还有比毛还长的爪子,像四把剑一般。
除此之外,这种妖兽还有可以媲美犼兔的智商,以及对于巢穴不舍的留恋,它们就像一些恋故乡的人一般,无论去到了哪里,总想着回去,那怕是天涯海角,都会在死前再回去看一眼,这对于楚长风他们而言,无疑是最大的突破,不用再去漫无目的找寻,只需远远的跟着它便行。
他们也是这样做的,之后几乎什么也没做,遇见妖兽之类能不杀的就不杀,实在要战斗的,就让两人跟上那毛熊,然后剩下的人快速解决,甚至连给程元正剥皮的机会都没,惹得这个淳朴穷孩子一阵叹息:“这么好的皮子就这样扔了,真是太可惜了。”
宋御思在这个时候便会先在他头上敲一个暴粟,然后拿出一块碎银子给他,可他从来也没要过,连上次的五百两也退给宋御思了,久而久之,他倒也不说了,只是看着那毛皮,一口又一口的叹气。
邓书豪见了,便说再这样下去,程元正就可以成为一个标准的婉约派诗人了,还特地为他作了一首打油诗以示嘲讽,道是:十人行匆匆,哪管南北东。元正独有情,誓与万皮终。
在那之后,程元正连气也不叹了,杀死完妖兽之后,比谁都跑得快,只是那目光仍是不时睃上那些皮子一眼,直到那皮连同兽淹没在视线里,他才恋恋不舍的大步向前。
邓书豪便又开始吟诗,宋御思又开始给银子,剩下之人则开始偷偷的笑。
这几乎成为了众人跟踪毛熊唯一的乐趣,玩了数十次,仍是乐此不疲,程元正对此并不介意,只是变着法儿表达自己对那些浪费兽皮的怀念之情。
这种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原本楚长风以为会走很远,毛熊才会回到它的大家庭,可在跟踪了三天后,那毛熊便不走了,只是站在山崖边,像一个人似的站起来,身形比童楚武兽化后都要高那么一头。
它看着崖下,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嚎叫,悲凉的声音回荡在山谷间,让跟踪了它三天时间,慢慢产生了感情的众人为之一动,嚎叫之后,它便从那山崖跳了下去,众人跟去一看,半山腰死了满山的毛熊,不论大小,一只不留,血染红了大地,毛熊哀哀戚戚。
而在更远处,也就是山下,则是大大小小的营帐,火乌国那象征太阳的圆形火团图案迎风飘扬,白色和红色相间,一直沿续到天际尽头。
“原来这是才是他们的大军!”
楚长风按下了就要冲下去的程元正道。
程元正是个穷孩子,知道每一个生命能活下来,都不是容易的事,所以他总是把那些妖兽的皮,甚至是肉都会收集起来,坚决不浪费掉,这是它们的命,他并不试图改变,并在心中对那些他杀死的妖兽说,下一世,他变成妖兽,让他们杀。
他更不会干这种灭族的事,老实的面孔上露出固执的愤怒,低沉的吼道:“这群火乌国的砸种连畜生都不如,他们杀了它们,即不是因为它们要袭击他们,也不是为了食物,而是为了虐杀的快感,我,我要为他们报仇,楚长风你别拦着我。”
奋不顾身冲了下去。
“程兄!”
“程呆子!”
众人被程元正这突出其来的疯狂举动吓得大惊,纷纷劝阻,只是他心意已决,手中立时换了一个小巧的圆盾,沿坡而滚,已经滚到了那哀嚎的毛熊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