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毛毛。
是一条毛毛虫。
对的。
你没有听错。
就是一条会说人话的毛毛虫。
万年前。
我因为躲避了兽乱,躲进了一根龙骨之中。
在那龙骨之中,每天除了吃就是睡。
没事啃啃一根名为黄金龙枪的东西。
当然。
作为一个有着精神洁癖的毛毛虫。
作为一个爱干净的我。
是的。
万年的时间。
我都没有在那狭小空间的龙骨之中,拉上一坨粑粑。
但。
一个男人的出现。
他救了我。
将他带离出龙骨这种。
而我,毛毛为了感激这位恩人。
拉了我万年时间,都没有拉出来的臭粑粑。
我知道。
对一个恩人,在他的面前,拉一坨臭粑粑。
是一个很不文明的举动。
在我以为。
小命又要交代的时候。
那个人类。
居然没有嫌弃。
还将我的粑粑给收藏起来。
我的天。
这是什么情况。
虽然说,本毛毛已经有万年的时间没有出来过。
但是。
现在的人类都这么疯狂吗?
居然对我的粑粑都有想法。
天啊撸!
雅士了你!
可这并不是最疯狂的时候。
我亲眼看到这个人类。
还将我的臭粑粑,带给了他的兄弟们。
似乎是要与他的兄弟们。
一同分享我的...
嗯。
作为一个有着精神洁癖,爱干净的我。
我毛毛看不下去了!
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我毛毛的粑粑。
都这么有人喜欢吗?
如果。
如果不是我的小命。
正被别人攥在手里。
我一定大声的告诉那两个傻瓜。
你们!
你们吃的是我的....
呕——
此时。
在王思睿最先吃完那黄金之龙翔后。
他的全身,正在散发着耀眼的金光。
这种金光,并不是有体内向外发散。
而是。
他的皮肤表面,已经如同贴了膜一样。
金灿灿!
如同一个小金人一样!
尤其是在咧嘴一笑的时候,满口的大金牙。
更是让王圣恩和孟景两人目瞪口呆。
王圣恩咽了咽口水,有些惊呆的看着孟景。
“大哥,我不会也变成小金人吧?”
孟景摊了摊手,一脸无辜的表情,“这我就不知道了。”
对于这种情况。
他倒是第一次见到。
这变化....
着实有些太刺眼了一点吧!
但是。
下一秒。
王圣恩的身体表面,也开始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但不过。
相比起王思睿那种纯粹的金灿灿。
王圣恩所散发出来的光芒,更像是如同太阳光一样的存在。
这等太阳光,是刺眼的。
是灼热无比的。
是至高无上的。
对于这两种颜色不同的光芒出现。
孟景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王思睿的话。
就是一个普通人。
他所散发出来的光芒,正是龙身之气加身。
但。
那王圣恩就不同了。
这家伙之所以能够散发出来,和太阳光一样的存在。
是因为。
他身体之中,是有着圣光一族的血脉。
这种血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