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文明发展的地区都有着各自版本的神话故事流传,而关于伊修地区则主要应该追溯到传说中的两只宠物小精灵,用雷电和火焰合力创造伊修的两只神龙,塞克罗姆和雷茜拉姆。
艾茵多奥克,是一座以塔为中心发展起来隐匿在深沟幽谷中的城市。这里是由曾经繁荣一时的大地之民所建立的国度,但现在已经落殁。随着伊修地区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发展,大地之民和艾茵多奥克已经淡出人们的视线。
关于这个世界上流传的塞克罗姆和雷茜拉姆的传说还要将时空翻到1000多年前的艾茵多奥克,理想和真实两个信仰之间的争执将一个王国的覆灭了。
大地之民利用龙脉的力量创造了使人、大自然、神奇宝贝和谐共处的地方。繁荣大地之乡的王生了一对双胞胎王子,但是兄弟二人的信仰却是大相径庭。
在大地之乡的王逐渐老去,关于王国未来的发展道路上,这一对胞胎兄弟终于走到了对立面。双方发生了异常激烈的战争,追随理想英雄王子的塞克罗姆和追随真实英雄王子的雷茜拉姆同样不遗余力。
这场因为信仰而发动战争的双方最后终于两败俱伤,塞克罗姆和雷茜拉姆这两只神龙相互耗尽大量的生命,其身躯化作两块石头陷入长久的沉睡中……
“等一下,卡米兹雷!”龙歪着脑袋疑惑道,“你是说塞克罗姆和和雷茜拉姆在一千多年前就变成了两块石头是吗?”
卡米兹雷举了举手中关于艾茵奥多姆的资料点头道,“是啊,这是从‘大地之剑’史诗上所摘录下来的传说,不过毕竟是一千多年前的神话,具体的事实是怎样现在又有谁能知道呢。”
龙皱着眉头嘀咕道,“在伊修上空的雷云里见到的那个黑影是塞克罗姆没错了,它已经苏醒了?又或是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两只塞克罗姆吗?”
圣代摇了摇龙的胳膊扬着脑袋问道,“你在念叨什么呢,真不知道你为什么竟然突然之间对大地之城这么感兴趣,一个没落的只剩下神话传说就是伊修地区的人们都快要淡忘的地方。”
“你这么说我可不同意哦。”透子摇了摇手指对圣代说道,“我是立志成为火焰系大师的宠物小精灵训练家,所以对于所有火焰系的宠物小精灵我都是从心里喜欢。而作为火焰系中最强的精灵传说中的雷茜拉姆我一直是仰慕已久呢,如果能亲眼见到它的话那么我就太幸福了。”
“火焰系最强?”圣代立刻跳了出来,“别开玩笑了,最厉害的火焰系是我们关东地区传说中的宠物小精灵凤王。”
龙看着摆开架势又有跳出来唇枪舌剑一番的透子和圣代头疼的以手扶额,这两个人虽然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朋友。但是她们也是劲敌,并且将个人之间的争斗升级到关东和伊修这两个地区的各个方面。
凤王和雷茜拉姆这是两个地区神话传说中的精灵,为了她们彼此都没有见到过的存在也可以争的面红耳赤。至于谁才是火焰系的NO.1任何人说了都不算,现在被人知道的只是凤王和洛奇亚交过手而雷茜拉姆同样也只是和塞克罗姆打过。
圣代和透子的争论注定是不会有结果的,双方各执己见。这里除了圣代外樱花同样是地方主义者,不过鉴于她的闺蜜卡米兹雷是土生土长的伊修地区本地人,所以樱花只能无不遗憾的站在中立的位置上。
艾茵奥多姆地处群山幽壑中,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大部分交通工具所不能企及的地方。龙这一行包括透子在内的六个人只能选择徒步跋涉。
“喔……”高空中一队印第安冠羽的勇战鹰鸣叫着伫立在尖峭陡立的山崖上。“啊,竟然是勇战鹰。”龙兴奋地掏出精灵球,“这威猛的外形正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一定要收复一只!”
“那个……”希罗娜点了点龙手中拿着的精灵球好奇问道,“你有收复过两只比雕吗?”
“纳尼?”龙看了看手中的精灵球贴纸沮丧地低下了头,“我忘记了,比雕已经走了。它的精灵球还一直留在身边,不过我们却是不能继续并肩作战了。”
透子拉了拉沉思中的龙小声提醒道,“大叔,勇战鹰要飞走了,你还不采取行动吗?”
龙翻了翻身上的精灵球苦着脸道,“身上没有带会飞行的宠物小精灵,除非用这个了。”龙握着手中的大师球道,“不过用这只的话我怕它会把那一队勇战鹰都收复了……”
“哇,竟然是我梦寐以求的大师球耶!”透子兴奋地跳了起来,“里面会是什么样珍贵的宠物小精灵呢,火焰系的吗?”
“让你失望了,里面不是火焰系的宠物小精灵。”龙想了想还是放弃了使用洛奇亚的想法,这样用不着他指挥就可以轻松打败一队勇战鹰。真的这样的话那么一点收服的乐趣都体验不到了。
“专门吊我胃口的是吗?”透子不满地把脸蛋鼓得像气囊一样,“我还想看看大叔都有什么样的伙伴呢?”
龙一副被打败的模样,“你到现在连我拥有什么宠物小精灵都不知道?你不看电视、报纸和杂志的吗?好歹我也是史上最有人气的新一届关东联盟石英大会冠军,而且学术界我也应该小有名气吧!”
卡米兹雷提醒龙道,“除非是关东联盟冠军殿堂的挑战赛,否则伊修地区的电视台是不会转播的。”
“新一届石英大会的冠军原来是大叔你吗?”透子虽然用的是惊讶地语气不过表情却是没有任何变化,“抱歉,自从开始旅行后我就没有机会能好好坐下来看过电视。至于报纸和杂志,我一直就不喜欢。”
好吧,龙承认,现在的记者对于八卦新闻可能更感兴趣。假如他成为关东地区有史以来第一位冠军还有和希罗娜成为冠军情侣,一定会是后者更能吸引人的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