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在这里本应起到说明的作用,可刘明玉写的这篇,云山雾罩的,半天不知所云。
通常情况下,布庄和杂货店掌柜认字讲究实用,这篇短文中的好些字,估计这些人根本就不认得。
就算那些认得的字,照着这样的组合,也得琢磨好半天吧?
接着,这页暴力搭配的图文,依次在各闺秀之间传阅。
刘明玉等人亲眼看到,袁冬初誊抄时用的并非毛笔,心里就诧异的很。
只是碍于自己的高贵身份,不好在贱民面前显得没见识,便都正襟危坐,个个都是见多识广、见怪不怪的态度。
这时终于要看到袁冬初写出来的东西时,心里其实是好奇、且迫不及待的。
待到把纸片拿到眼前,一位接一位,都是惊讶莫名。
然后看一眼纸片,再看一眼袁冬初。再看一眼纸片,再看一眼袁冬初。
她刚才用毛笔写的那几行字,着实不敢恭维。只不过,若照着认字才一年来说,也算难得了。
但现在的这几行字,线条纤细硬直,蝇头大小的字迹,隐隐透着隽秀。
这是习字一年的人能写出来的吗?
而且,她写字用的到底是什么?
袁冬初用羽毛笔书写时,发出的沙沙声,和她书写之快之流畅,更是让闺秀们惊疑不定。
就在这种情绪中,庆州各闺秀把这份搭配粗糙的图文一一看过,最终传到文玉章面前。
原本袁冬初说刘明玉的短赋用词华丽,文采好,文玉章还心生不忿来的。
但反过来想想,自己写的赋文,一个贱民、一间店铺怎么配使用?于是也就释然了。
当那页纸最终放在面前时,文玉章淡淡扫过一眼,面上不显,心中对这片纸上的蝇头小字惊讶之至。
这个袁冬初,怕是早就开始学写字了吧?只因家里太穷,一直没机会用毛笔,所以毛笔字写的一塌糊涂,却是她刚才手中的那个东西用的熟练。
当下鄙夷的看袁冬初一眼,为了扬名,这个贱民,这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啊。
假做自己识字时间短,就能认得这么多字,还能有模有样的书写,只为让世人夸她一声聪慧过人。
带着情绪,再看刘明玉的短赋和配图,不由得也是皱了皱眉。
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所有这些闺秀们写的短赋,其实都是一个路子。
刘明玉也是这个路数,和那副图配上,真有点不知所云。
可以说,在场的人,无论哪个的文字,放在这里都是一样的效果。
文玉章把临时放上来的那张纸拿开,露出原本的配文,果然和袁冬初刚才写就的几行字相近。虽非一字不差,但格式和内容相差不大。
但是,那又怎样?
她们身份高贵,在深闺中所做诗文,都是修身养性的,都是意趣高雅之作。
她再看从那本册子上扯下的那张纸,虽则印刷精美,图文相符,但终究是为获取生计的下等事务,终究是下乘之物。
她把这张纸推开,用帕子擦了擦手,一副高位者的模样,说道:“哦,是我们想差了。我们读书是为了敬慕先贤,可不是为了赚几个铜臭而蝇营狗苟,原本就不能等同视之。”
袁冬初挑眉。
只见文玉章直视着袁冬初,说道:“不过是为了赚几个糊口银子,行文摆不上台面情有可原。算了,就这样吧。”
袁冬初的眉尖越挑越高,简直要飞出去的样子。
特么,你这是很大度的放过我了?
但是,你没问过我同不同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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