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腥的味道是因为在他倒下的时候,他的头正好碰在了装有林宛秋棺材盖上磕出的血,他以为他醒来会什么都忘掉,什么都会不记得,就像失忆的那样。
事与愿违,他极力想要忘记,可是,那狰狞恐怖的一幕就像是刻在了脑子里。无论怎样,男婴被林宛秋的父母接生的那一场景,都如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在他眼前放映。
醒来后,他的头脑异常清楚,拍拍身上的灰尘,非常镇定地从窗户处爬出。然后顺着粗管滑到地上,再从大门走出,踉踉跄跄地奔走在渺无人烟的林间小道。
他不再害怕黑暗,刚刚经历过的难道不比黑暗更加恐怖万分吗?回到家中,已是天亮了。
他知道当时他落魄的样子有多狼狈:一只鞋拖拉着,另一只鞋早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身上的睡衣到处沾满了污迹;额头上脸颊上血迹斑斑;胳膊被蹭烂了,血痂凝固在袖子上,看起来非常不舒服。
但是,他却顾不上做任何解释,在保姆打开家门的一刹那,一头栽倒在地上,保姆的惊叫声在他最后的意识中渐渐远去。
被送往医院的时候,母亲几近昏厥,结果母子俩一起住进了刘新宇所在的医院。他迷迷糊糊记得是在他昏倒之前给刘新宇拨过一个电话,不过还没来得及接通就晕倒在地。
再后来,刘新宇几次想张口问他,都被他假装失忆给糊弄过去,其实从头到尾他都非常的清醒。
该死的轻微脑震荡一点都没有耽误记忆,反而是感觉头脑越来越清楚,似乎被撞得开窍了,脑子竟然比以前更好使,天杀的!
李轩离开那个小卖部不多久,林宛秋家的大门,吱呀一声,门从里面打开,一个小头露了出来,看见远处有人过来,“哐当”一声又关上了门。
那个人是送邮件的,来到门前,“砰砰砰”地敲门,没有人答应。邮递员索性来到邻居张大爷家,让把信件转交给林家,张大爷一口回绝。邮递员没有办法,只得先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