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您如果再不开口,可就真要到木渎镇了。”陈元冷不丁地扭过头,看着宁晁道。
宁晁看着灵能出租车越来越接近自己记忆深处的那个地方,眼中惆怅的神色愈发浓郁。
“哧!”
陈元控制灵能出租车停了下来,郑重地说道:“您,愿意相信我吗?”
宁晁回过头来看着陈元,心中思绪万千。
诚然,从他认识陈元到现在,陈元一直以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无论是能力,还是人品方面都是无可挑剔的。
陈元看着宁晁踌躇的表情,心里五味陈杂,他何曾见过这个坚毅的男人这样过。
此时的宁晁任谁看了,都不会相信这是那个睥睨四方的宁家家主。
“您放心,您告诉我的事情,我一定不会对任何人提起,包括宁夕。”陈元郑重道。
宁晁终于放下了心里的最后一丝防备,眼中满是疲惫道:“那是一段我这辈子都不想再提起的往事,我原以为我会永远埋藏这个秘密,直至把它带进我的墓地,随着我的死亡一起掩埋……”
“二十三年前,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在他的家乡木渎镇,遇到了一名比梦境还要美丽的少女,她的知性、谈吐、举止,都让那个少年无比迷恋。”
“从少年见到她的那一刻起,少年便跪在佛前许愿,要和这少女共度此生,即便上穷碧落下黄泉,花光这辈子所有的运气,也要和她在一起。”
“或许是上天的眷顾,也或许是许下的诺言被实现,少年在历经一年多的光阴后,终于和少女修成正果,结为了夫妻。”
“那时的少年很穷,和少女结婚时,只有简单的一纸婚书,婚书上写道:‘宁晁与凌梦结为夫妇,此生互不负,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陈元就在一旁入神地听着,脑海中甚至都幻想出了他们婚后的生活……
“没有婚礼,没有宴席,甚至连最基本的证婚人和见证者都没有,少女便死心塌地跟着少年,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
“少年尝试过许多工作,依旧没能让两个人的日子变得好起来,而已是人妇的凌梦却没有丝毫抱怨,对此甘之如饴,坚定地支持着那个昔日的少年。”
陈元看着宁晁眼中流露的幸福光芒,不由得翘起了唇角,伸手不着痕迹地挂了宁夕的电话,同时将自己的手机也关了机。
“那个曾经的少年就是我,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凌梦眼看着家里的米缸见了底,便在操劳家务的同时,接一些杂活,用以补贴家用,大多是一些洗衣、织布的粗活,所以凌梦原本细嫩的双手也变得粗糙起来,可她却丝毫不抱怨。”
“二十二年前的冬天,我从外面工作回来后,发现凌梦昏倒在了洗衣的溪水旁,我连忙扶她进屋,为她找来大夫后,大夫告诉我一个令我悲喜交加的消息。”
“凌梦怀孕了,我兴奋的同时,身上的危机感更加重了,因为我不可能再让有孕的凌梦再那么操劳了,所以我决定不再打工,开始做一些小生意。”
“我每天只睡三个小时,其余时间全都四处寻找货源和顾客,凭借自己勤奋的努力,终于得到了贵人的赏识,给了我一次难得的机会,可是我需要一笔钱才能不负这次机会。”
“可是自幼父母双亡的我借遍了身边所有人,也没有人愿意借给我钱。”
“我万念俱灰的时候,已经有八个月身孕的凌梦,拿出了她一直珍藏的首饰,那是她婚前最喜欢佩戴的首饰,婚后一直没再佩戴过,她只说是因为不再喜欢戴了。”
“我无法忘记凌梦挺着大肚子,满眼复杂地递给我首饰时的表情,当我在珠宝行当掉凌梦的首饰时,我便暗暗下定决心,日后一定要为凌梦赎回这些她所爱的珍宝。”
“后来幸亏苍天不负苦心人,我的小买卖越做越大,凌梦也平安地生下了个女儿,为了纪念凌梦,我便取她的‘梦’字下半部分,给孩子起名叫宁夕。”
“在宁夕一月多大的时候,我终于攒够了钱,可当我再次去到珠宝行的时候,他们却告诉我,我当出去的,我当出去的凌梦首饰已经被一群怪异的人高价收走了。”
“我想我应该是真的花光了这辈子所有的运气,我心里非常失落,当我重新为宁夕挑了一个簪子回到家里后,凌梦却一反常态,把簪子狠狠地摔断了,婚书也被她撕成了碎片,然后迅速为我写了一张休书。”
“在凌梦把休书强塞到我手中后,她以死相逼地叫我滚出木渎镇,滚出整个酥州,永远都不许回来。”
“在那儿之后,我抱着不足一岁的宁夕逃到了两千多公里外的吉林省,在那儿定居下来后,生意也越大越强,只是我的生活再也没有了凌梦。”
“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来过木渎镇,更没见过凌梦……”
陈元愣愣地听着,沉思了许久,他确实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所以您在之后,一直告诉宁夕她母亲死了?”陈元神情不太自然地问道。
宁晁缓缓地点了点头,陈元这才发现,这个一向坚强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