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取得的成績並不好。
這也怪不了衛舟,市場如此,現在這個市場唱跳藝人的行情並不走俏,人們更加喜歡的是從別的國家流行過來的花美男。
本土的偶像之路,並不好走,除非讓衛舟不僅會唱會跳,還會演戲,那就可以用演戲來提升知名度,從另一個方面拓寬道路。
以前衛舟沒有參加表演課程,本來賀川都要他去學的,但今年衛舟很自覺,沒有通告就窩在公司裡學習,所以賀川放下心來,沒有特別管他。
他沒想到,會在許晉的口中出現衛舟的名字。
許晉微微一笑:“對,就是衛舟,這是我結合兩位前輩的想法來選的。”
他伸出了一根手指頭:“首先,山建同前輩想要將這首歌變成主打曲,還要配上豐富的MV跟編舞,那麼唱這首歌的人一得能唱能跳,二得外形俊朗。”
“所以我想來想去,覺得衛舟挺合適的,他不就是位唱跳藝人嗎,又年輕,可以走潘帥路線,再讓他訓練一下B-BOX,推出個內地版潘帥可還行?”
許晉又伸出了第二根手指頭:“第二點,衛舟有報演技培訓班,可以送他去演戲,最好就是演青春偶像劇,給他一個好的角色,再加上他自己的唱功,東風一吹,完全能橫掃各大榜單!”
賀川嗤地一笑,搖了搖頭:“你還真是什麼都敢說。”
許晉挑眉:“賀哥,我說的也對啊,衛舟長得好看,很多小妹妹都喜歡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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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川眼裡劃過一抹沉吟,之前他沒想到這點,但許晉這麼說,也不失爲一個方法。
而且衛舟的長相是沒得說的,如果不帥氣,他也不可能在他還是練習生的時候就簽下他。
許晉道:“所以我的想法很簡單,這首歌,我留在以後唱都沒關係,如果一定要拿出來貢獻給公司,那我推薦衛舟。”
山建同聽出了別的意思來,道:“許晉,你別誤會,公司不是非要你這首歌不可,你和我不一樣,我是公司聘請的創作人,職責就是寫歌,所以我寫出來的歌必須交給公司,但你是自由的。
如果你不願意拿出來,還是想要給電視劇拿去做插曲,都可以,我們不會強求你。”
話是這麼說,但許晉不可能真的棄他們的意見而不顧。
歌曲,通過系統他能源源不斷的得到,但是如果因爲這件事兒交惡了經紀人,那就得不償失了。
經紀人想要拿他的歌曲做業績,被公司看中,公司看中了從而他手頭上的資源會提升,又能反哺到許晉這兒。
自從許晉簽約了賀川,兩人就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了。
許晉是不會拒絕賀川請求的,但要他老老實實的交出去,辛辛苦苦爲他人做嫁衣,那也是不可能的。
這首歌不是他寫的,是系統給的,但系統也不是經常給他歌曲啊,他的歌也是很值錢的。
如果要貢獻出去,與其便宜了別人還不如便宜自己人。
連小旭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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