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陆在劫带着毁天灭地的浩劫,降临江城时,浩劫的病毒蔓延向整个红尘俗世,天崩地裂,电闪雷鸣之声,回荡在整个俗世。
无数生灵死于浩劫之下。
没人知道那一夜发生了什么。
更没人知道叶天、王文华、温明、海九、二货、黄坚晓、伍凯、三眼郎君等人联手,与陆在劫决战的具体经过。
只知道……
那一夜,时间仿佛停顿凝滞了。
钟表的时针,在表盘上,整整转动了七百三十圈后,漫无边际的黑暗中,骤然出现一抹鱼肚白色。
曙色降临。
光明重现。
红尘中的所有生灵,都在那一刻泪流满面。
为了这一刻,他们等待了太长太久的时间。
劫后余生的俗世,逐渐回归正轨,繁华依旧。
作为决战主场地的江城全境,化作一片焦土,死伤无数。
那一夜之后,决战双方神秘失踪,下落不明。
是同归于尽,玉石俱焚了?
还是其中一方赢得胜利?
没人知道。
也没人关注。
在这个绝大多数人都患有易忘症的年代,当红尘俗世沐浴在阳光下时,光明降临前,在黑暗中度过漫长一夜的惨痛记忆,早已被各类八卦消息取代。
两年后。
江城,上空。
望着脚下满眼寸草不生的大地。
叶枫面如冠玉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无奈,轻叹一声,转头问身后的叶天,“后悔吗?”
叶天面露愕然,一时间没想明白叶枫这话的意思。
他身后的二货、海九、三眼郎君等人,也是面面相觑,不知道叶枫为什么会问出这话。
“陆在劫掀起的这一场浩劫,如果没有你的牺牲,整个俗世红尘的生灵,都已覆灭,就灰飞烟灭了,哪里还有他们现在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叶枫的语气中带着一抹掩饰不住的悲愤和恼怒,“可是,你们的功勋却没人记得。
他们宁可花费无数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关注自己偶像的婚礼,却不愿关注整个种族的存亡命运。
我要是知道,他们如此麻木,我绝不愿出山,即便我来自于俗世,我也不屑于救他们一命。
这样一群生灵,或许是真该灭绝了。
陆在劫陨灭前的那番话,让我触动很深。
他说,没有谁能成为永恒,该灭绝的时候,就得灭绝,这个俗世红尘应该由一帮更有责任心,更有公德心,以利己之心利人的种族来统治。”
谁都没想到叶枫竟会说出这种话,众人神色复杂,若有所思。
以他们当时的修为和实力,浩劫降临时,完全可以自保,置身事外,但他们都没这么做,反而在叶天的感召下,纷纷回到江城,参与到这场救世壮举中。
叶天低着头,陷入沉默。
叶枫又深有感触的叹息道:“王文华生前,不止一次的鄙视地球上的种族,将其称为垃圾货色,在我看来,这帮人,连垃圾都不如。
垃圾还有变废为宝的一天,而这个种族中的绝大多数人,真的不该存在。
你后悔吗?”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叶枫温润如水的眼神,再次凝视着叶天的眼睛。
叶天深吸一口气,无声摇头,“不后悔。
有些事,总该有人来做。
即便他们不知道是我救世成功,挽救了他们的命运,我也要这么做。
因为我讨厌他们的麻木不仁、见死不救、损人利己,所以,为了不成为让自己讨厌的人,我挺身而出。
哪怕身死道消,我也无怨无悔。”
顿了顿,叶天又补充道:“或许有人会觉得我这种类型的人很傻,但我还是要这么做。”
三眼郎君鼓掌大笑道:“世上如果没有你这样的人,这世界早就毁灭了。
活着,不管是人,还是兽,又或者其他生物,都要有目标,并为之去奋斗。
即便最终的结果,是死亡,是毁灭,是万劫不复,也无所谓,至少没有白活。
这就是我当初受你感召,参与救世行动的初衷。
其实吧,说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我是个挺怕死的人。
正因为怕死,所以我拼命的修炼,提升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让人无法威胁到我的生命。”
叶枫的嘴角勾起一抹欣慰的笑容,意味深长的感慨道:“时代果然是不同了。”
话音一落,叶枫的身形骤然消失在茫茫天际中。
而叶天等人,则飘落在满目疮痍的大地废墟上。
眯眼望着百步之外,比周围地面略高,隆起的一堆焦土废墟。
“两年前的那一夜,俺们在这里,阻止灭世浩劫……”
二货的眼眶,微微湿润,声音低沉嘶哑。
对陆在劫心怀恨意的王文华、温明,在那一夜,相继阵亡,挫骨扬灰。
漫长一夜的激战中,叶天等人也相继受到重创。
最后一刻时,叶天凤凰涅槃,自杀入道,熔炼古往今来的无尽神魔血,与陆在劫同归于尽。
迎来漫长一夜后的曙光。
在天府众女的感召下,他飘荡在天地间的一缕残魂,最终得以重塑身躯,形成新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