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瞬间就脸红了起来。
不要觉得文学作品里写的“脸呼地一下烧了起来”是夸张。事实上,当你受到一些让你血脉偾张,或者小鹿乱撞的刺激时,你能清晰地感知到,你全身的血液都像是往你的脸颊上奔涌过去,你甚至还会感受到你的眼睛都跟着滚烫起来——所以说,我一直很喜欢“crush“这个词,真正的迷恋发生时,确实有着摧枯拉朽之势,能够横扫六合,纵横四海,击溃你所有的防线。
我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确实是存着自己的私心的。
有一句歌词是,我们要互相亏欠,我们要藕断丝连。原先我听着,难免还会皱起眉头,不是觉得这词矫情,而是觉得,何必呢,光明正大的谈个恋爱不好么,过去的既然都过去了,也没什么可能了,那放下不好么,何必要为难自己?然而确实是,事非经过不知难,板子不打到自己身上,永远是不知道痛的。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在我人生中前二十六年半的岁月里,我所遇到的所有深刻的或者朦胧的或者勉强能够沾的上边称之为爱情的爱情,无一例外地,都能在结束之后,从我的人生中干净利索地退场,仿佛是一场演出落下大幕一样,没有再次重来的可能性。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会有一种“任何感情都能在时光荏苒里烟消云散,这世上就不存在放不下的人”这种错觉。
不得不说,在我做出这种错觉的时候,我已经下意识地将父母至亲排除在外。不仅是血缘的关系,关键是我也知道,我与父母至亲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就算我长大成人,自己在外打拼,我们也会一直保持着联系,这么长时间的印记肯定是无法磨灭的;何况,我也不需要放下我爸妈,毕竟他们不会离开我,就算我们大吵一架,最后也是会和好如初;就算他们有一天会从这个世界上离开,我也不需要放下他们,因为即使我到了八十岁,有一天我因为思念我的爸爸妈妈而大哭一场,也没有人会觉得不能理解。而那些能放下的感情,说到底,也不过只占据了我人生中一段短暂的岁月,不值得我用更多更漫长的时间去缅怀——然而在我下这个结论的时候,我压根就没有思考过,这个世上,除了父母至亲,还有一个人,在我的人生中,占据了十几年的时间。
一段感情占据的时间越长,需要用来遗忘的时间就越长,这点我一直很确定;倘若真的是占据了人生不短时间的感情,不仅需要花费时间来遗忘,还可能需要付出许多精力乃至于更加严重的代价。比如我和小马在一起三年,而在我努力遗忘他的这个过程中,我不仅花费了许多时间,甚至还一度失去了自己赖以谋生的能力;就连最后成功遗忘他,甚至还是因为误打误撞——确实算是“误打误撞”,毕竟我货真价实地撞出了脑震荡——倘若没有最后这一出,我也不敢确定,我还需要花费多少时间,才能彻底放下他。
三年,对一个人的一生而言,确实就算是一段不短的时间了。以活到九十岁来算的话——算了我估计以我这么不健康的作息活到六十岁就算谢天谢地了——以活到六十岁来算的话,那也算是二十分之一的长度。三年的感情尚且如此,何况占据了六分之一生命长度的十年呢?
十年啊……也许把时间拉长来看的话,一个人在三年的时间里,可能变化也不会特别大,比如二十三岁和二十六岁,四十三岁和四十六岁,听着也都算是二十来岁和四十来岁;但十年,一定会让人有两种观感。无论是二十一和三十一,还是四十一和五十一,怎么听都是两个年龄段——毕竟当下的计算方式都是十进制,无论你是二十来岁还是四十来岁,只要加了十,那都会成为三十来岁和五十来岁。
所以,我收回我对那句歌词的质疑——这世间,确实有些感情,是很难干脆利索地转个身,就能轻易舍弃的。喜欢孤枕安眠请大家收藏:(zeyuxuan.cc)孤枕安眠泽雨轩更新速度最快。到泽雨轩(www.zeyuxuan.cc)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