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二、万劫
靳王这一套说不过他就用“武力解决”的方式向来十分奏效。
起初用时,二爷要么不情不愿,要么半推半就,特别的恨人。然而今夜临近战时,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竟然从这人肆无忌惮的慌喘间寻回了顺命依从的意味。
薛敬一手撑着枕边一块不大不小的空地,微微凝气,眼神迷离而深邃,忽然心口一热,心中霎时如空野激尘般震荡,只觉上一次这样挨着他,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咝……”
二爷微微睁开双眼,被咬出血印的薄唇轻轻擦过那人的唇珠,略有些不解地看向薛敬,总觉得他与清晨离开远竹轩时稍稍有些不同,一时又说不清楚是哪里变了……好像这短短间不到六个时辰,却是他翻山越海,历劫而来。
“你怎么了?”二爷心绪稍定,话音也稍稍稳了一些,他扶着薛敬的后颈,翻身压了下来,周身冒着暖意,眼神温柔,让人无端心悸,又顿觉安稳。
二爷轻缓又低哑地笑了笑,手心安慰似地揉着那人的颈窝,用令人发颤的气声调侃,“怎么跟受了伤的狼崽子一样,还净学年少时那一套。”
“年少时若敢这样碰你,那我还不被你打瘸了腿,尽早轰出山门,你借我十分狗胆。”
“……”二爷被他噎了一下,一时又没辙了。
好在此话说完,薛敬也不再揶揄,只这么静静地望着他,任他揉|弄着,无声无息地一叹。
片刻后,他仅是淡淡一笑,坦荡荡地说,“只是想这么看看你,仅此而已。”
“……”二爷轻轻蹙眉,心神一碰,发出颤栗。
往日每一次,但凡薛敬瞒着自己做点什么事,无论是错是对,只要自己能从他那只言片语间寻得哪怕半分裸|露的线头,便必然能够顺着这条隐线直寻根处,最后用尽一切话术,也要将他藏着的那点秘密悉数收缴,于是这么多年来,除了这小子时而犯浑惹出的麻烦让自己不得已无限纵容以外,还真没什么人敢在他眼皮子底下找不痛快。
可是今日,薛敬一反常态,他眼中从来无法隐藏的光点仿若一瞬间消失了,那眸间一片坦然,没有隐瞒,不藏秘密。
二爷深深地盯着他,怎么都没寻到那根裸|露的“线头”,更别提什么藏匿的“隐线”了。所有的伤痛和秘密好像一夕间都被这个人藏了起来,好像从此以后,万劫不复是他,千刀万剐也是他。
薛敬由他压在自己身上紧紧盯了一阵,随后趁其不备,忽然揽过他的后背,再次翻身压了回来,淡淡一笑,“你的伤还没好呢,你我现在是在床上,二爷就别跟我过招了,好好歇上片刻不好么?”
“可是……”
薛敬伸手蒙着他的嘴,笑着调侃,“你这脑子成天不得闲,好不容易剩些时间,你也听我说说话。”
二爷将他的手扒拉开,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好脾气地应道,“好吧……你说。”
薛敬想了想,拿出讲故事的势头,放慢了语速,“我记得以前在九则峰的时候,哥哥们出征北境御敌,走马坡上你都会敬他们一碗出征酒。那时候我才十一二岁,还没到能随他们出征的年龄,可是我羡慕啊,看你送他们出征,我就特别羡慕。直到十四岁那一年,北境又起战火,是一小撮北鹘的狼匪与边境几个村落的南朝百姓起了冲突,死伤数百。鸿鹄以猎马为名,由五哥带兵前往北境,出征那日,我记得很清楚,是立秋。”
那日下了一场秋雨。薛敬记得,生杀帐前,二爷端起酒碗,眼中尽是远军送行的惜别之情,几多企盼尽在一碗践行酒里,一饮而尽之后,冲杀的战火响彻耳间,连峰前吹散的衰草都是滚烫的。
九则峰上的出征酒一般都是窖藏五年以上的“红曲”,红曲少了秫酒的些许芳冽之气,以野犀角做成的艳犀杯盛满后,微微荡一下,烈焰如血,亦如灿然一瞥的旭旭初阳。酒香便被秋风送进鼻息,每每只是闻上一下,便觉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于是,出征那日的疾雨之中,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从马房抽|出一柄生锈的短刀,毫不犹豫地穿过石头房外的雪松林,朝着大军开拔的远方策马奔去。
那是薛敬头一次拿出十二分精神,执意向着战场奔赴。
也是他头一次,背着这人出征。
“那次出征,你还记得吗?”
二爷笑了一下,双眼微微眯起,眸中闪着犀利的光,“我怎么能忘了殿下第一次背着我出征这么威武的壮举呢?你那次偷偷随主寨冲锋的兄弟前往北境灭敌时,才十四岁。”
薛敬不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十分不要脸地说,“是啊,少年英雄,是不是?”
“那叫不计后果,莽撞无知。”
“打了败仗叫‘莽撞无知’,赢了仗可不就是英雄出少年了。”
“……”
薛敬非但没见收敛,反而故意“啧”了两声,略显憾然地叹道,“可惜啊,那次我赢仗回来,你也没与我饮上一碗接风酒。”
二爷哭笑不得地说,“我怎么听起来,你当年是为了那碗酒才冒死背着我出征的。”
“就是为了那碗酒。”薛敬忽然声音一沉,郑重其事道,“你说过,出征,要饮践行酒;凯旋,要饮接风酒。我就是想你看见我从走马坡凯旋的样子。”
“……”
随后,还没等二爷反应,薛敬便端起那碗早就准备好的酒,仰头喝了一口,随后撑起那人的后颈,虔诚地贴在他的唇间,将那口药酒香渡进了他的口中。
苦酒入喉,难以抵御的热络随之充斥两人周身每一寸经络,这人喉间细密的轻喘犹如数万只蚂蚁狠狠地钻入薛敬的耳蜗。
薛敬抬眸间,深深地望着二爷,嘶哑地说,“幽州丛中坊,我领兵出征回头岭前夜,那杯桃花酒,也是这样搂着你喝下去的。”
二爷忍住喉间一抹滚烫的淤血,动了动唇,怎么也没能开口。他心中壮怀激荡,与眼中冷静镇定的模样倒是有着云泥之别。他微微叹息,脑子里一根血线绷紧,这才有机会捡回不着边际的思绪,回忆起一年多前靳王回头岭一战时,那段惊心动魄的日子。
那夜靳王一身玄铠戎衣,配风氅短刃,从此领军回头岭,一战成名。
“是啊,出征,都是要喝践行酒的……”二爷被那口酒烫得舌尖发痒,说出的话都带着呢喃轻佻的快慰。
薛敬却悻悻道,“可惜我那次出征时非但没喝到践行酒,得胜凯旋后你连接风酒都给我免了,甚至还被你关进柴房里,三天都没给我饭吃。”
“那还是轻的。”二爷冷下一张脸,铁面无私地说,“你胡闹也该有个分寸,在寨里骑马狩猎我也就由着你了,可偏偏那是上战场。”
薛敬却辩解道,“可我那次杀敌有功,在你这里,也该记二等镖。”
二爷冷嗤一声,“刀都拎不起的小娃娃,还垂涎起我那二等镖功了。”
薛敬不气不恼,凑到他眼前,“可你第一次上战场杀敌,也才十六岁。”
二爷微微一滞,迟疑片刻,缓缓将眼神移开,“开局即死局,没什么可标榜的。”
薛敬却执意将他的脸摆正,逼他正视自己,“那可是你十六岁时的第一战。”
夜风凝滞,连飘荡的薄雾中都夹杂着血丝。
二爷悄然一笑,声音低缓,如荡入浮苇的清波,“那是我少年时所遇第一场大战,却也是我的最后一战——败战之师,无以论英雄。”
“可你救下了我。”薛敬攥住他的手,轻声说,“你那一战的任务便是我,那不是败战,你就是我的英雄。”
“……”二爷忽然窒息般地凝着一口气,几乎忘了呼吸。稍缓一阵后,他含着血气开口,几乎听不清自己发出的声音,“一朝沉沦,终是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