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1宿舍。杨重正在念着法律条文,用复读机录音,以备睡眠、走路等不能读书的时间继续学习。他是准备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高治平走进宿舍,见杨重念念有词,于是听了一会,不禁噗嗤一笑。二人对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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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重: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智力低下,犯罪对象认识不清楚,或者犯罪过程中突然发病而未遂,处以xx年徒刑……
治平:哈哈,什么?在想去害人的时候,突然发病,导致未遂?
杨重:怎么了?有什么好笑吗?你大惊小怪什么呀?在犯罪过程中突然发生心脏病什么的,你以为不可能吗?比如一个人本来就身体有毛病,很虚弱,再加上在作案的过程中,极其紧张、恐惧、害怕,而导致脑出血、心肌梗塞之类疾病,而导致未害人先害己,并不是多么罕见的事情啊!
治平:还有什么智力低下怎样怎样,也挺可笑的。
杨重:呵呵,像你这种见识短浅的人,要是欲望勃发,想去作案,就不具备那种必须的技术、能力嘛!你实现不了你的作案目标,自然也就是未遂啦!
治平:去你的吧!还有什么“犯罪对象认识不清楚”,又是怎么回事呢?
杨重:就是主观认为的与事实不符啊!我给你举个案例,有个家伙注意到一个商店,夜里往往只有一个女售货员值夜班。他就策划某一天去偷盗。这一天他进去后,还没偷东西,先看到一边的床上躺着一个人,他主观认为是一个女人,于是突然又起了坏心。他跳上床去一阵猛掐,想弄昏女人后玷污。哪里料到躺着的那个人,竟然是商店的男经理。后来此罪犯在混乱中逃跑了,几天后才被抓。因盗窃未遂,强奸未遂,两罪并罚,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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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哈哈哈!这真是可笑啊!怎么未遂犯也判这么长的刑期呢?
杨重:这要看作案的性质嘛!比方说,最严重的案子是,玷污女童罪,凡是14岁以下的女童,不论她本人是否同意,只要某些身体部位有所接触就判为既遂,从严处罚。因为女童还没有明确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所以,治平啊,你这匹老色狼可千万别打女童的主意啊!将来你做家教,或者工作之后,你的女学生如果对你的夸夸其谈佩服得五体投地,你可千万别趁机引诱人家哦!否则,刑罚可是很惨的呢!
治平:哈哈哈!你滚蛋吧!这个还用你提醒啊?我虽然耽于女慌,欲望饥馑,但也不至于饥不择食的嘛!这种事我早就听说过不少了!咱们且不说小报上那些教小学初中的道德败坏的禽兽老师,咱也不说这两天传得很有名的那个坏蛋,把不再爱他的少女用硫酸毁了容,最终判了死刑的案子。我只告诉你,我在初中时代就亲自见过的一桩怪事,那才叫可笑可悲呢!
杨重:呵呵,什么事儿?不会又是畸恋吧?你平时还不是最喜欢关注这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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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哎哟!你还别说,还真就是这种事儿。话说我上初三的时候,我们学校新调来了一位风流倜傥的语文老师,姓刘,是专科毕业的,还是无州有名的教学能手呢!要知道,那时候教初中的老师,大多数是中专毕业。还有一些老教师,甚至不过就是中学生出身。所以刘老师在学校里很吃香。
他那时候很年轻英俊,长得有点像现在当红的明星谢霆锋。他还颇有一些特长,喜欢唱歌跳舞,又能写一手好毛笔字,学校里写个标语什么的都请他。按理说,要是不发生后来那桩事儿,他很可能已经被提拔起来了,最起码还不当个副校长什么的嘛!
可是后来,就连同来的几个赖得不像人样的,都已经提拔了,他还仍然就是个普通老师。甚至连最不像人样的那个跛子,都当了级部主任了,可他呢,这么多年了,连个班主任也捞不着干了!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据说,恐怕连奖金也常常被借故罚掉呢,唉,真是可惜了这么个本来前途无量的人物了。
杨重:哎呀,快别卖关子啦!你嘟囔了半天,也还没说到正题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治平:唉!那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当时学校里给没考上高中的学生办了个补习班,让刘老师当这个班的班主任。按理说,补习班里虽有不少渣滓,学习没有什么指望的人,但是大部分去补习的学生,还是希望能拼搏上一年,考上高中或中专的。毕竟他们已经系统学习过几年了,只要再用功一点,成绩提起来也并不难。当年每年考住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复习生的。
刘老师还是挺关心这个班的,几乎每天早晨从早餐开始就紧盯着,一直到晚上十点多查了宿舍,才回去洗刷休息,真的称得上是连轴转,够累的。他还教着一个新生班的课,学校里还有许多事务要麻烦他帮忙,因为人才难得,能者多劳嘛!
可是毛病就出在这种忙乱窘迫的环境里。也许是合该有事吧!虽然刘老师早就谈了恋爱,定了亲,甚至在另一所学校里工作的时候,他已经跟女友同居了。两人只不过还没有举行仪式,还没领结婚证罢了。总之,因为种种原因,那个女友并没有跟随刘老师前来我校同居。
刘老师在这种忙累孤独的环境中,当然寂寞难耐得很。于是他的班里那个最漂亮的女学生,就把他当成了猎物。而且他也很快就上钩了。
杨重:呵呵,一个很漂亮的女学生爱上他了?这难道不是一桩纯真的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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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什么呀,才不是呢!那个女学生我很了解,她叫朱艳,是我们学校里最放荡的女生。别看她表面貌美如花,其实内心毒如蛇蝎。她整天就知道梳妆打扮,搽脂抹粉,勾引男同学。初中几年,学校里有好几个同学为她争风吃醋,打架以至于打成重伤呢!
朱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把这些当作得意的赏心乐事呢!说穿了,她就是一个典型的婊儿,恬不知耻的女流氓!尽管如此,她的眼目还挺高,一般男生她也是看不上眼的。
朱艳已经复习了好几年了,可是什么学校都考不上。不过,刘老师来教那个补习班之后,她没有再乱勾引男学生,因为自从刘老师一出现,她就紧紧地盯上了他。
杨重:(诧异)啧啧!莫非她是真的爱上了刘老师吗?也许是因为刘老师的人品潇洒,魅力无限?
治平:(不屑)切!爱?对朱艳这种破鞋来说,千万别提这种高尚的字眼!事情刚开始的时候,从表面上看,大家都被迷惑了。刘老师也以为朱艳是真爱上他了呢!
其实呢,不过是因为朱艳明知自己学习够呛,想找个捷径考上中专罢了。因为她打听出来,刘老师的一个亲戚,就是无州师范中专学校的校长。
何况刘老师虽然来我们学校时间不长,但是威望很高,也有权力推荐学生考中专的。要知道,在我们那个时代,考上中专就是可以安排工作的;而考上高中的,后来如果考不上大学,几乎就是白费三年光阴。所以没有什么关系的人,是没有机会去考中专的。
而且刘老师作为班主任,还可以给某些学生以市级荣誉,享受中考加分的额外好处呢!所以,朱艳就是看到了这些好处,才主动出卖色相,舍身相许的呀!何况,就她那种女人,那些破事儿,早就是家常便饭了,什么也不在乎了。何况那个猎物,又是她心仪已久的英俊的刘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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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重:哈哈哈!那么刘老师同意跟她相处了?
治平:哪里呀?朱艳先后给刘老师写了好几封情书,刘老师开始没理她,其实也是不敢理啊!再说他跟女友的关系相当好,并不想薄情负义。可是呢,毕竟朱艳要比刘老师的女友漂亮得多,又加上两人天天见面,刘老师面对着朱艳那炽热的挑逗目光,渐渐变得手足无措了。
杨重:刘老师很快就缴械投降了?
治平:其实也可以理解啊,一个青春美少女天天撩你,有几个人能守住防线啊?刘老师整日沉迷于这种意乱情迷之中,脑中回旋考虑着这件疯魔事儿。几个月后,他终于挺不住了,最终在某一天喝醉后,落入了朱艳的陷阱。
那天晚自习后,朱艳跟着刘老师去办公室里改正作业,在那里竟然说了许多疯话,什么从第一堂课就注意他就爱他之类的甜言蜜语……刘老师无力拒绝,只好任由朱艳表白。那女人当然乘胜进击,抓住机会不错过啦!当晚,他们就在办公室里定情了。而且以后几乎每天,他们都找机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