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之后的天气,那是说凉就凉起来,宋芳华买来的布料,在她一针一线缝制下,很快就缝好,大家穿上了身。
她的针线手艺,也并非她所说的那样不好,当初何氏教她做针线时,她也曾好好学过的,只不过学得并不如宋芳寻好,当然,比起大姐宋芳若,她这手艺就要出色多了。
宋芳若性子大大咧咧的,学针线自然是没什么耐心,随便缝几针,针角都能走歪的人,就没人期待过能穿她做的衣裳。
回想起曾经家中的日子,宋芳华脸上都不由带出微微笑意来,随即又是一阵黯然。
“你在想什么?”见她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神伤的模样,赵珩不由出声问道。
今儿穿上了新衣裳,他心情很不错,说起来他从小到大,就没缺过衣裳穿,但这一次却明显不同,那怕料子十分平常,手艺也马马虎虎,但这身衣裳,却让他珍而重之。
“我想起家中父母姐妹来,以前我们一家人……算了,不说这个了。”逝者已逝,她想得再多,也不能让他们活过来。
“我听说过你们家的事。”赵珩喃喃道。
他的身体好了许多,虽然每天的药没有断,不过比起以前在宫中时,身子可轻快得多了。
日常也都会在前面铺子里,跟在宋芳华身后,帮着打下手,要么递个东西,要么算个账什么的,让他抓药那是不会的,连药材都认不全呢。
关于宋芳华的事情,他也是听一些来看诊的病人说起时,便留神多听了几句。
“哟,赵小哥今天这身衣裳不错啊,新做的吧,哎呀,这么穿在身上,跟个新郎倌似的。”门口进来一妇人,算是药铺的常客,一眼便看到他这身打扮,笑着夸赞道。
要说赵珩模样长得是真不错,那一身的气质,也非是外面四处撒野的小子们能比的,就这么身板笔挺的站在那里,就很显眼了,再加一身新衣裳,就更添风采。
似没听过这么直白的夸先,赵珩略微有些不自在,他才多大点啊,怎能说成是新郎倌。
他本是想穿出来让宋芳华看看的,谁想她没留意,却是让旁人先夸上了,还夸成这样!
“婶子,你过奖了,新郎倌该是穿红,我这个是蓝色的,不一样的。”
“嗐,什么红的蓝的,就算是真正的新郎倌,那也没你来得好看,我这活了几十岁的人了,也是头一回见到,长得像你这么好看的小哥儿,也就是我没个闺女,要不然,指定要跟你攀亲家。”
这话一出,顿时把赵珩脸上说得红通通的,以前,可从来没有人跟他开这样的玩笑,一时让他完全接不上话。
“哈哈哈,徐婆子,你闺女要是长成你这样,人家小哥也看不上啊!”
“我这是上了岁数,自然不好看了,年轻的时候,那也是多少小哥儿上门想求娶的!”
她这话说着,又是惹得人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