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谭剑齐视若珍宝,藏着收着一辈子的并不是什么金银珠宝,而是一箱破烂子的书稿,爱惜笔墨自来是文人的天性。谭超从一堆文件底下抽出一本褐色的包皮笔记本。
“嘿,应该就是它了”,谭超欣喜着,捧着这本东西来到灯下,外面已经是天光,但屋内采光不好,白天也得要开灯。
翻开,白炽灯光下,本子上密密麻麻的是谭剑齐的字迹,字如其人,洋洋洒洒,像极了谭剑齐洒脱不羁的性格。
“2002年3月7日春,翻找五天五夜的资料,终于让我在博物馆的史料里找到了线索,3月2日晚上,我在癸城基地里撞见的那个女妖怪应该是属于蝶翼族。史料里记载,蝶翼族是由深山里的蝴蝶精所化,天性狡猾暴戾,狭隘好斗。少年的蝶翼族与正常的人类无异,只有在其意识被唤醒时,才会显出原形,长有根须,须长如鞭条,力大无比,脸颊长有蝶形印记“
“蝶翼族存活于热带雨林深处,灭绝于1万年前地球的冰雪时期,近世纪来,因全球气候变暖,冰雪层逐渐融化,被冰冻在冰雪层下的蝶翼纷纷复苏,曾有人在西南地带发现过蝶翼族踪影”
“所以那天在医院碰到的很有可能就是蝶翼族,父亲的失踪会不会跟他们有关系”,谭超情绪异常的激动,又从箱子里翻出了些谭剑齐收集的资料。
“蝶翼印记…..”
手里拿着的图案,暂看想一只爬行的蜘蛛,仔细一看又是一只折翼的蝴蝶,图片下方记述。
“当蝶翼族意识被唤醒之时,这个印记会变成红色的燕尾蝶形“
谭超,匆匆把所有的资料塞进包里,就冲出了门。他在医院又蹲了两天,终于等到了那个男生,即便带着口罩,那挺拔的身影和近乎完美的脸部轮廓,站在人群里,他是一眼就认了出来,果然他们还是有缘分的,茫茫人海中还能同撞见第二次。
汤君见今天是出来给谣忧买一些鞋子和衣服,看着谣忧那双光洁的脚丫踩在碎石上,他觉得心疼,特意在趁她睡着的时候,拿着绳子给她的脚丫量了尺寸,拿到了鞋店,比划着她穿的是 36码的鞋。
但面对琳琅满目的鞋,他又开始犯难了,不知该怎么选,服务员跟在他后面笑说:“先生,你送什么你女朋友都应该都喜欢”。
汤君见没说话只是难为情地笑了笑,他也懒得跟人解释是买给妹妹的,他站在一双白色的球鞋前,设计新款潮流,开始想象着谣忧穿着它跳舞的样子,不,应该是打架的样子,很帅气。
他自己还亲自体验了鞋子的舒适度,不希望谣忧穿着不舒服,买了球鞋,继而目光落在展柜上的粉色的平底鞋上……
总之到最后,他也就买了10来双,各种款式,各种颜色都备齐,买完鞋,又去挑了衣服,衣服他就犯了愁,鞋得尺寸好量,衣服的尺寸就不好量了,想到这里,红晕从耳后根爬至两颊。
“咳咳,那个服务员,这裙子有小码的吗”
“有”
“白色和粉色都给我包了”,果然直男都以为女生都应该喜欢粉色的执念。
后来他想了想,又跑去运动品牌店,给谣忧买了两身运动装,后来挂念着谣忧腿上的伤口虽然已经差不多愈合,想着为了稳妥起见,给她多上两天的药,所以又绕道去了趟医院,取了药,顺便补给家里的医药箱。
现下,谭超小心翼翼地跟在汤君见的车后面,直到他的车子拐进了癸城,那个阴森森的人迹罕见的地方,让谭超胆怯,立马刹住了车。
眼睁睁地看着那辆黑色的越野车消失在他的视线里,望着头顶牌匾巨大的“癸城”两个字,谭超的手心都是冒着汗,这个地方两个月后就要被淹,难道这人不要命了还敢住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