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婆婆庵借住了两年多时间,你们在我的床上发现我的头发,这不是很正常吗?”王洪宝随机应变的能力确实很强。
“至于地板上的血,你们看看我头上这块疤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情了。”王洪宝一边说,一边有举起双手——他只能举起双手——因为他的手腕上戴着手铐,“王洪宝”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将鬓角处的头发向上拨了拨,“我这里有一块疤。”
在王洪宝的左鬓角发际线上方有一个两公分长的疤痕;刘大羽注意到了王洪宝的头发,他的头发的长度在四五公分的样子,发质和同志们在马婆婆庵提取到的五根头发确实一样。
“有一天夜里,我起床喝水的时候,身子没有坐稳——那天晚上有人请酒,我喝了不少酒——我手没有撑住,脑袋磕碰在床角上,当时流了不少血,床上有血,地板上也有不少血,你们在地板上提取到的血自然是我的了。”
刘大羽一时语塞,他没有想到王洪宝会来这一手,台词很可能是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如果是现炒现卖的话,那王洪宝的智商也太高了。
“你——你们一定是弄错了。钱和平,你倒是说话啊!你在我的家具店里面呆了不短时间,你难道连我都认不出来了吗?”
钱和平也语塞了——他似乎被“王洪宝”哄住了。
“要不这样吧!你们也给我做一个DMA鉴定,用不着费那么多的口舌。用事实说话。”
第一百零二章三根毛有碍观瞻左腿上一条瘢痕
“钱和平,你倒是说话啊!你大老远的从荆南到山城来,不就是想找我叙旧的吗?怎么突然变成了哑巴?”“王洪宝”用奚落的口吻道。
“王洪宝”不是一般的厉害,他和王洪宝是孪生兄弟,其染色体应该是相同的。通过这条路径证明“王洪宝”就是王洪宝,肯定是不行的。
“钱和平,你倒是说话啊!你大老远的从荆南到山城来,不就是想找我叙旧的吗?怎么突然变成了哑巴?”“王洪宝”用奚落的口吻道。
“钱和平,既然王老板让你说,你就说吧!把你想说的都说出来。”刘大羽走到钱和平的跟前,将嘴凑到钱和平的耳朵跟前低声道,“说说王洪宝身上两个最重要的特征。”
“你和王老板的长相确实一模一样,但有一个地方不对箍子。”
“什么地方不对?”
“王老板的右手背上有一个胎记,胎记上有三根汗毛,你右手背上也有一个胎记,但胎记上没有三根毛。”
“这——这有什么奇怪的呢?胎记上的三根毛被我拔掉了。”
“王老板说胎记上的三根毛是从娘胎里面带来的,他最忌讳将三根毛拔掉。”
“我以前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如今在生意场上混,我看胎记上的汗毛有碍观瞻,所以拔掉了。”王洪宝巧舌如簧,“钱和平,你就凭这个怀疑我的身份,我可没有亏待过你啊!我离开荆南的时候多给了你和学才一个月的工钱,你这不是忘恩负义吗?”
“王老板,既然你提到段学才,那我就说说段学才,在段学才的印象中,你的左腿膝盖上方有一个长条形的疤痕。”
“钱和平,你怎么不早说啊!不就是一个长条形的疤痕吗?段学才说的没错,我这条腿膝盖上方确实有一个长条形的疤痕,同志,你们能不能把手松开——我好把裤带解开给你们看啊!”
刘大羽和庞飞腾对视片刻,从“王洪宝”说话的语气和神情看,他的左腿上很可能也有一个长条形的疤痕。
刘大羽示意陈杰和左向东将手松开,既然手铐已经戴在“王洪宝”的手上,就不怕他跑掉。
“王洪宝”解开西服的纽扣,解开裤带,西装裤子里面有一件墨色棉毛裤:“你们要不要看一看,这确实有些不雅,既然涉及到一起杀人案,我也就不怕尴尬和难堪了。”“王洪宝”有点反唇相讥的意思,他后退一步,将半个屁股搭在椅子上,“是你们脱,还是我自己脱?算了吧!免得弄脏了你们的手——还是我自己脱吧!”
“王洪宝”将裤子——连同里面的棉毛裤慢慢往下扒——“王洪宝”的腿和王洪宝的腿一样的粗大肥硕,所以,往下扒的时候有些费力。
当裤子扒到膝盖上方十公分处的时候,一个长条形的疤痕呈现在大家的眼前,疤痕大小、形状和王洪宝大腿上的疤痕别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