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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何曾见过光(2 / 2)

众人红着眼眶感谢这位中保所做的一切,农妇站出来,握着他的手掌:“先生,关于您说的赚钱的事我们不知道该如何理解,但我们愿意相信一个帮我们埋葬孩子们的人。所以,我们愿意在决议上签字,也希望您的工作完成得顺利。”

贝伦郑重地将细细的木炭棒交到村民手里,让他们在莎草纸上签字。每个人拿木炭的手势都不一样,但樵夫签时,他颤巍巍地用两只手指夹住木炭,写上自己和儿子两个名字。猎户也是如此。

获得所有人的签名后,贝伦的任务算是全部完成了。他从羊皮纸簿子中间取出一张张莎草纸,上面写满了人名,都是从沿途的村镇里一个个签来的。

马儿驮着它的疯主人朝南面走去,很快就偏离公道,走到一片空旷的平原上。天气炎热,远处的树林在地平线上不停抖动,没有一个生灵愿意被太阳曝晒,全都匆匆经过平原。一只野狗准备横穿过去,忽然在中途像是撞到什么东西了,吓得它往后一跳,对着地面来回嗅了几遍。最后,它好像确定面前的确有东西,张开嘴巴狂吠,天气变得更闷热了。

突然,一双手臂从野狗面前凭空出现,一把将它拉进了虚空,野狗呜咽了几声就不叫了,广阔的平原又恢复了平静,阳光依旧耀眼。

贝伦显得从容,只是身上也和他的坐骑一样汗涔涔的。从狮卫城出来之前,巴斯克叮嘱他不要回去,而是在平原上亮明身份,把名册交给自己人,然后直接前往鸦卫。

“一定要亮明身份!”

巴斯克说这话时格外严厉,揪贝伦耳朵时的样子光是想想都让他紧缩脖子。他思考了很久都没有想到有什么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站在平原上干晒太阳,连马儿都抱怨他站太久,从大鼻孔里喷出热气。

贝伦很快就放弃挣扎,把身上所有东西都甩落在地,其中包括一本写过字的簿子——就是用来夹签名纸的那一本,牛皮封面上轧了巴斯克商会的标志。

他忽然听见人说话的声音,一颗人头像浮出水面一样出现在贝伦不远处,脑袋周围还有圈圈波纹。那人头长得极不健康,黑眼圈快要拖到突出的颧骨上了。贝伦还是第一次见到会飞的人头,眨巴着眼睛凑上去,闻到一股汗臭味。

“你是巴斯克老爷派来的?”

贝伦刚一点头,一条胳膊将他拽了过去,整个世界顿时变成一片漆黑,但也凉快很多。旋转的过程中,他听到了锯木头和车轮滚动的声音,好像进入了工地或是伐木场。那人头原来是有手有脚的,他扶住贝伦,没有任何敌意。

脚步声逐渐靠近,好几张嘴说的都是悄悄话,好像有一百条舌头在舔贝伦的耳根。贝伦后退几步,撞在一个人身上,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他才发现自己被一群赤着上身的大汉包围了,他们个个手持工具,有锯子也有锤子,头顶的半空中立着脚手架。

把他抓进来的人是个工头,拍了拍贝伦的肩膀:“老爷和我说会有人来,看来就是你了。”

和普通工地上的工头不一样,这个男人说话很轻,大多时候只用气声。散落在黑暗各处的建筑工也都不说话,充满恶臭的喘息是他们的叫声。

贝伦实在看不清周围的环境,向工头比划着说需要照明,工头摇头:“这几天狮卫在附近调查,我们只能抹黑建造,”

疯子伸出手,摸到了坚硬的石料,他想像着它的形状,手掌顺着它不断平移,直到失去抵抗的触感摸到空气。他确信这是一面城墙,在他头顶还有脚手架,几个工人正在上面凿打。

巴斯克商会的秘密有很多,这半座建造在黑暗之中的城市就是其中之一,贝伦也只是老爷手下的佣兵,比起这个,他更在意这群人是如何扭转自然之力、把大白天变得漆黑一片的。

“怎么,怎么?”他像猴子一样抓着工头乱跳,指着天空发问。工头发现他脑子可能不太好使,但不敢对老爷直接派遣来的人直说。他摸了摸后脑:“什么怎么?天上?黑的?啊,你在问这里是怎么变黑的?我以为你知道——老爷会按时送来几个法师。”

两人抹黑在尚未竣工的城墙下摸索前进,这座姑且算是城市的建筑中间还有未完成的房子,全都是用石头建的,只是有些发潮。当然,这只是狮卫的土特产罢了。

整座城市充满了人的味道:汗味、排泄物味,也有死尸气味。临时搭建的木屋里闪着微微的蓝光,工头说那就是巴斯克送来的法师。那名法师站在一个圆形的魔法阵里,全身都在发光,贝伦手贱去碰他,光芒像灰尘一样散开,法术立刻中断,光线立刻照进来,贝伦和工匠们顿时捂住眼睛惨叫起来,他们待在黑暗中的时间太久了,有的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听声音恐怕摔得不轻。

法师眯着眼睛勉强继续施法,咒语的音节在他的嘴唇上来回翻动,终于把光线重新挡在法术之外。工头松了口气,试探性地责备贝伦:“老爷说在城建造完之前不能被人发现!我们已经在这干了三年了。”

贝伦灰溜溜地逃开了,还被刚刚摔死的工匠绊倒。泥土被他翻开,第三条手臂从土里卷出来,它膨胀得像是条巨型猪肠,腐烂的恶臭扑鼻而来,让贝伦翻身干呕。

刚才的阳光刺伤了疯子的眼睛,现在他只能在地上来回摸索,但越是和地面接触,翻出来的肢体也越多,有手脚也有脑袋,腐败的气味像蒸汽一样升腾,还冒着余温。

工头捂着眼睛指挥工匠把摔死的人埋了,但工匠说城里已经没有地方埋了。工头插着腰啐了一口,让他等到了晚上就埋在树林里。

夕阳时分,两个流浪汉正打算穿过平原。他们左右逡巡,似乎在寻找什么,其中一个拉了拉同伴的破麻布衣服:“喂,你确定你在这里看到一面城墙?”

“我确定。”另一个夸张地伸展手臂,还瞪大眼睛,“那墙有那——么高,上面还有人,就突然出现在这里,都是我亲眼看到的。”

两人已正式踏在平原上,四颗眼球所见只不过是地平线上的树林、偶尔飞过的鸟和热到扭曲的空气。流浪汉嘲笑似地在原地转了一圈,装作瞻仰宏伟建筑的模样:“哇,好大的城堡啊,今天我算是开了眼界了。”

就在他背对“城堡”的时候,两双手臂分别抓住一名流浪汉,把他们拉进了黑暗的空间里,本来应该用来敲钉子的榔头砸在他们的脑壳上。

因为看不大清,工匠们就多砸了几下,直到脑袋的手感变得软趴趴的。砸的时候心跳得都很快,停手后忽然觉得有些窒息,原来是不知不觉就屏住了呼吸。

夜深之后,工匠们彻底无法工作,就直接睡在地上。活人和死人只有一捧泥土之隔,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动手杀流浪汉的工匠负责把尸体搬到外面,贝伦则负责摔死的那个,因为工头发现这个老爷直派的人很好说话。经过小半天的烈日闷烤,臭味几乎能用肉眼看见,当它扑面而来的时候,贝伦甚至以为烂掉的是自己的鼻子,一个劲地干呕。三人找到合适下葬的树丛,把泥土和植物根茎刨开,浓密的叶片划在他们外露的皮肤上,痛痒难忍。

好不容易从闷热的魔法罩里出来呼吸新鲜空气,工匠们想要多待一会,拉着贝伦不让他回去。他们躲在树丛后面,背对风口躺着,工匠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贝伦只是笑,愿意和他们在一起。

忽然他们聊到了正在建造的城市。“巴斯克老爷说,等这座城市建好了,我们都可以在里面住。这里没有爵爷,什么事大家一起商量,只要贡献劳力就可以得到工钱,有足够的钱就可以拿来买地,地皮就算自己得了。”

他的同伴笑他:“你真是好骗,哪有这么好的事?”

“为什么不可以?我们的劳作难道不值钱吗?至少老爷肯给我们工钱,不像一些领主,指使我们就像用鞭子抽驴子一样。”

“这么说起来,老爷的确对我们不错。”两人一边大笑一边拍肚皮。“那商量事的时候总让大家都聚在一块吧,要我们全都放下手中的事、挤在一间房子里吗。”

“这种事,我怎么知道……”

贝伦在迷迷糊糊中陷入沉睡,最后一眼看到的是萤火虫发出的光亮。在他那略感模糊的梦里,一群穿着不怎么整齐的人们在黑色城市里穿梭,他们在此地生息,脸上洋溢着祥和的笑容。每一个到访的旅客都夸赞城市的繁华和市民的亲切,希望在这里住下。大家一起欢迎新的邻居,夜晚的篝火伴着跳进跳出的人影,只是欢笑声听久了,愈发像是吵闹。

次日一大早,贝伦把名册交给工头后便匆匆离开,按照巴斯克最后的指示前往鸦卫。工头为他准备了一袋面包,希望他能在老爷面前说说工匠们的好话。贝伦闻了闻那个袋子,浓浓的酸味都已经揉进面粉里了。

驽马掂着小蹄子踏在平坦的公道上,周围的房屋和堡垒从青灰色变成了白色。周边山脉连绵,一直连通至朝圣峡谷,把圣主的东面拦腰截断。峡谷外的爵爷们拼了命地要在西面占有一席之地,就像村夫想成为市民,鬣狗想变成雄狮。

贝伦朝腹地方向靠近,远离了峡谷。他穿过树林,发现一片村庄的废墟。这里一点硝烟味都没有,藤蔓爬满了残垣,一只松鼠站在破洞的屋顶上看着贝伦。人的踪迹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贝伦总期待那门背后的沙沙声是村民发出来的,但大多数时候都是野狗或风声在作怪。他低头看了好久的汗味面包,只好屏住呼吸咽下去,味道果然是酸的。

接下来的一段路上,几乎每一座村子都是废墟,自然的生灵是这里唯一的居民。贝伦劈断藤蔓闯进一间破屋子,到处都是飞扬的灰尘,地上还有一堆残缺的人骨。从这里开始,“人”的痕迹逐渐多了起来,路边的草丛里,水井里都能看到森森白骨。贝伦采取了一小块骨头和其他植物,安全地塞进怀里,抓抓肚皮继续上路。

马儿走了极远的路,鼻头喷出热气,仰起脖子哀求主人休息。贝伦牵着它来到一片大湖边上,看着它高兴地甩动马尾,低下脖子喝水,自己则耍了个坏心眼,把鞋子脱了,让指甲开裂、嵌满黑泥的臭脚浸在湖水里,那笨马根本没发现,正喝得欢呢。

疯子一伸双臂躺在泥泞的湖畔上,蓝蓝的天空中映着一张人脸。那是个贵族小姐的漂亮脸蛋儿,手里的遮阳伞投下阴翳。贝伦被吓了一跳,赶紧滚起来,戒备地露出犬牙。

那贵族小姐看清了贝伦的样貌,异常失望地叹了口气:“真丑!实在是太扫兴了。”

“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我亲爱的,歇黎湖边上根本不会出现你的王子。”一个穿着白色华服,肩膀鼓起的男人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他的紧身裤把他四肢短小的毛病暴露无遗,“再说了,你的王子一直在你身边。”

“快别说了,你,”穿薄裙的姑娘指了指男人,又指向贝伦,“还有你,你们两个都让我扫兴。”

“听到了吗,臭流浪汉,我的心上人说你让她扫兴了!”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变得愤怒,他一把抓住贝伦的衣领,但脸凑得太近,疯子身上的臭味又把他熏开了。

“你太臭了,恶心的家伙!”男人抽出腰间的细剑,“我要和你决斗!”

贝伦皱起眉头,觉得自己的耳朵被震得嗡嗡叫。男人手里的东西吸引住了他的注意,那把剑又细又长,还有环形的护手,更像是件艺术品。贝伦在佣兵堆里见惯了阔刃,不觉得面前的细剑是把武器,那手指碰了碰。

男人以为流浪汉要袭击他,下意识地扭动手腕,锋利的剑刃立刻划开了贝伦的手指,让后者痛得缩手。男人得意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的姑娘,不料他的心上人根本没有看他,而是在欣赏湖心的天鹅。

这让他更加恼火,故意放声大叫,抛弃一切决斗的礼仪向贝伦冲过去。利刃来得又快又猛,贝伦还没有看见细剑的轨迹,只觉得一阵风吹过,布甲虽没被彻底划开,但留下了一道印子。

作为一名佣兵,贝伦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人想杀我”。男人收回手臂,曲肘做出刺的预备,但速度慢吞吞,似乎是要卯足了劲直接把对手穿透。即使如此,贝伦没有把握好剑的长度,还是被刺了个正着,连着后退了两步。

“哈!”

男人大笑一声,转头看他的心上人,但后者仍然没有看这边。另一边的贝伦终于掏出了他的匕首,食指和拇指夹着匕尖,大幅度地甩动手腕,冷光在湖面上猝然一闪,男人的脑侧多出了一个匕首柄,锋刃完全没入了脑子。

男人向侧面扑倒,死前脸上留着迫切,他多么希望心上人看他一眼。姑娘自始至终都没有听见金属相交的铿锵声,只当是两个臭男人在装模作样,并非是正经的决斗。不过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位决胜者,比起陌生的流浪汉,还是自己的男伴更优秀一点点。

男人倒地后过了半分钟,颤抖着手臂想要站起来。他不再管什么流浪汉、什么决斗,用尽最后的力气爬向湖畔的少女。贝伦一脚踩在他的背上,弯腰按住他的脑袋,把自己的匕首拔出来,在他的衣服上抹掉血迹。这个时候的男人已经完全不动了,脑袋上的缺口涓涓地流血,不知何时才会淌进湖水里。

贝伦收拾利刃,双手架在后脑勺上大跨步地离开,他的马也喝饱了。马蹄声惊动了一群天鹅,没跑出多远,身后突然传出凄厉的尖叫,但很快就停下了,贝伦以为只是幻听,伏在马上全力赶路,他已经耽误很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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