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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不仅仅是我们不在而已(1 / 2)

[法]埃尔韦·巴赞

拉罗歇·福科曾经写道:“阳光与死亡概莫能凝视之。”阳光呢,确实如此。至于死嘛,那就难说了。我曾经亲眼目睹过三位战友被德国行刑队架走。其中一个崩溃了,另外两人呢,好样的,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就我本人来讲,大概享有着某种无意识。有两次我都该命归黄泉,可也仅仅感受到某种奇特的躁动、某种好奇而已——情景当然是异乎寻常的。第一次是在1940年的大逃亡之际,当我向一救护哨所奔去时,身后胡乱扫来一阵弹雨,大衣被打穿了三个洞,像面破旗在背上飘拂,可我却保住了性命。第二次是在1960年,那一次汽车方向盘折断了,车身直撞得嵌进了梧桐树,我无可奈何地堆妻子讷讷说道:“这次大概完啦!”对于死,我并不怎么觉得畏惧(当然这有待于死到临头时去证实

),何况我又保养得相当不错。不用担心,我对自己很重视,不会像我那天数将尽的表妹玛德琳修女那样,因在疗养所里挨日子而哀怨“那好上帝干吗让我苦苦等待呢?”

然而,生长在一个人人都觉得为祭祀夭折的孩子而大唱《欢乐颂》再正常不过、认为生命就是一种期待的时代和环境之中的我,对死亡的想法并不陌生。在那种时代和环境里,诸如“凡事皆有损,何不及时乐”的快活题词犹如盛开在无数钟盘之上的花朵一般。您别误会:这反而会使时辰更长些,快乐也更加令人回味些。生活中的一切都让我感到无缘无故,只不过是附属另加而已。“拥有”,我把它理解成“退让”;剩下留给我的东西已足以让我心花怒放。曾经爱过我的人,也会一点儿也不爱我。成就则像碰乐多(博彩活动——注

)运气,价值仅仅在于让轮子转起来。使我惊奇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想到许多人被我甩在了路上,我却活了下来的事实。

再说死亡吧,我们其实都是赖此为生的!每当想到我今天的法国国籍是由千百万士兵在无数次战役中牺牲了生命才得到保障,想到一代又一代发明家为我创造了汽车,想到一批有一批思想家创造了我自以为属于自己的思想时,我总是感动不已。每当我想到无数的牛、鸡、羊、兔、鸽、沙丁鱼、猪、鹅、虾、箬鳎鱼、鸭、火鸡、牡蛎、红眼鱼、野鸡、鳕鱼、山鹬——为我献身时,我就难免会感到不自在。不用说,在我们身上还活着祖先的基因(第二十代身上会逾百万

)。生者,首先乃坟墓也。活人自己才是一具准备已毕的僵尸,如今的紫外线使之显而易见。尤其是自从放射学家们运用电脑屏幕工作以来,你便能亲临其境地参与自己的拍片。我最近赤条条脱得精光地做过一次,当那干巴巴、模样古怪而又关节分明并在众人身上大跳快步舞的陌生的白家伙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禁浑身上下直起鸡皮疙瘩。那家伙名副其实地**裸、完完全全地萎缩至不朽时,牙齿漏风地自我介绍说:哈哈!是我,你的骨骼呀!

这里没有任何的病态,有的只是极为寻常的激励人生的观察。吉拉尔·鲍埃在他七十五岁生日那天对我说:“以后呀,活一分钟十一分钟啰!”那些一想到自己将不复生存、不再参与“不定之无穷”(其中大多数人往往将它与那个沉闷乏味的动词存在混为一谈

)便惊慌不安的人,你会为此感到欣慰。对创造者和具有爱心的人(这是生存的人所仅有的两种方式,其他都从属于拥有

)来说,死亡乃是一种恒常的激励因素。长期以来,每当我开始写作时,我都自忖是否能够写完,都在想那本书也许会成为绝笔。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最后一章。每当我送别孩子们时,我都会猛地感到他们变得更加可贵了,似乎我会再也加不到他们似的(有一个确实再也见不着了

)。死亡的威胁之于我,犹如风之于残烛;它激发勤奋与柔情;死亡仅仅是我们不在,仅仅是我们的双重过失,对爱我们的人,对我们在从事的工作。只要我活着,我就不会对它让步。

生活呀!自卫吧!但是别过分了!无论怎样,我走之后,并不等于世界末日来临。在奥莫峡谷的非洲猿人大脑只有700克容量时,还没有我;在苏美尔河畔诞生最早的文字时,也还没有我;凯沃普斯时代、亚历山大时代、奥古斯都时代、帖木儿时代及路易十四时代都没有我,可谁也没有在意。21世纪也将没有我,对此我也只不过觉得遗憾而已。我和希望能生活在那个将把真正的征服者送上其他星球的令人兴奋地时代。我宁愿与未来人类而不愿与现今人类为伍,后者淫逸、嗜血、崇拜虚幻、排他性暴力、容忍不公,仍然是我感到羞耻。尽管我对自己平凡的命运——比起许多人来却又算幸运——感到满足,我并不奢望超常地苟延人生。正像我的姑婆梅奥泽在她一百零四岁时,对前来祝贺她这位全市最年长者的昂热市市长反复唠叨的那样:“您知道哦,我可不是有意要活得这么长的,坦白地说我已经够了。”到了处处将受约束的老年时代,我会为年轻时代的逝去而感到厌倦。长老们的那种疲惫不堪的长寿,算了吧。情读读萧伯纳的《回到马修撒冷》吧!死亡乃是一种“分解代谢功能”,即便对那些淘汰者来说,也会成为一种需要(如果不是一种意境由自杀频率足够证明为解救之道的话

)。

当然,天才的夭亡总有点令人愤慨和难以弥补,比如亚历山大图书馆的毁灭。但如果这类死亡那个只是稻草人的话(并非每个民族都是如此

),那是因为人们把它看作一种过渡,因为人们把生命与幸存以一种可怕的方式连接起来。我本人毫无永世长存的奢望,凡人皆逝、凡事皆倦,“我”亦如此;假如我能选择,而这种想法本身不算荒唐的话,我更为过上几次不同的生活之可能所吸引。我不相信死人只是活人改变了状态,并因各人的功德或罪孽而或好或坏。天堂也好,地狱也罢,不仅荒唐,而且可气。用不着举出原始人曾经普遍有过这种愿望的事实来争辩。指出畏惧自然威力的原始人来总是令人憎恶的;况且我还觉得普遍信仰并不是那么普遍:《圣经》中就从未提起;犹太人的“生命永恒”概念要晚于基督教。

是的,我不以为死亡就是将我打发到另一个完全是心灵的世界的“转世”。用柏拉图的话来说,“此世乃彼世之准备也”。和加缪一样,“我不理解所谓作为选民幸福之准备的‘天使幸福’有何意义”。人类最无度的奢望无疑就是这种对永恒福祉的追求,这种福祉能让人获得上帝的自身属性(不如这样说更好:正是它为人类提供了存在着上帝的想法从而名正言顺

)。如今我们知道,一切生物,从细菌到兔子或人类,都与进化相关。最卑贱的生命也与人类的生命为近亲,不朽不可能赋予此类而不赋予彼类。尤其是对于我来说,为什么我的前世消失(恕我如此说

)之后,反而在后世变作存在了呢?在这个现世里,不论是已经开始了的还是属于极限、属于时延的东西,一切都是运动、更替和过渡,为什么这又会绵延下去呢?它又是怎样绵延的呢?

如何想象在于空间-时间-能量-物质-生命-意识地六位一体(一切都表明它们是不可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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