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写作(1 / 2)

[英]G·奥威尔

快十六岁时,我突然发现了纯粹属于字词的快乐,就是说,字词的声音和组合。《失乐园》中的诗句——

所以他艰难而吃力地

向前:他艰难而吃力

现在看来并不是特别的精彩,那时却让我脊骨颤栗:而把“he”(他

)拼成“hee”也别有乐趣。至于描绘事物的需要,我已经都知道了。所以,我要写什么样的书就清楚了,可以说这就是我那时要写的书。我要写大部头的自然主义的小说,它们有着不幸的结局,充满细节描写和引人注目的比喻,到处都是词藻华美的章节:这里词语的选用某种程度上为的是它们的声音。事实上我完成的第一部小说《缅甸岁月》(写它时我三十岁,构思要早得多

)就是这样的书。

我提供这些背景情况,是因为我觉得对一个作者的发展初期缺少了解,就无法评估他的写作动机。写作的主题由作者生活的时代所决定——至少在像我们这样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这一点是不错的——但在开始写作之前,他在情感上已经获得某种态度,对此他永远也不能彻底摆脱。毫无疑问,他需要修炼性格,以免停滞在某些不成熟的阶段或陷于某种不正常的情绪:但是,如果他把早先接受的影响摆脱得干干净净,那么他的写作冲动也就被扼杀了。撇开谋生的需求不谈,我认为写作动机主要有四种,至少写作散文是这样。这些动机程度不同地存在于个个作者的心里,而就某一作者来说,各种动机所占比例将根据他生活环境的改变而时时发生变化。这些动机有:

1、纯粹利己主义。想显得聪明,被人谈论,死后让人回忆,在儿时冷落过你、现已长大的那些人面前出一口气,等等,等等。硬说这不是写作的一个动机,以及不是一个强有力的动机,那是骗人的鬼话。在这一点上,作家与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军事家、成功的商人——一句话,与所有出人头地的人物没有什么两样。人类的绝大多数并不是自私透顶。大约三十岁过后,他们放弃个人的抱负——许多情况的确表明,他们几乎放弃了作为个体存在的意识——而主要为别人活着,不然的话就得被单调乏味的事情憋死。但是,也有少数有才华而又固执的人,决心终身过自己的生活,作家属于这一类。应当说,严肃作家总体上要比记者更自负、更自我中心,尽管对钱的兴趣低一些。

2、审美热情。对于外部世界的美或在另一方面对于词语及其正确的组合具有的感觉。由一种发音作用于另一种发音产生的效果、一篇好散文的坚实力量或是一个好故事的叙述节奏带来的快乐。想把个人觉得有价值的不应错过的经验与人共享的希望。尽管在许多写作者那里,审美动机非常薄弱,然而,即使小册子的编写人或教科书作者也有自己心爱的词语,他喜欢它们不是出于实用目的;或许他会对排字的式样、纸面边缘空白的宽度等有着强烈的感觉。超出列车时刻表水平以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可能一点没有审美上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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