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改变吗?(1 / 2)

[美]杜威

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凡对于我在本文标题中提出的问题给予不同的答案者,都在谈论着不同的事物。但是这样解答问题的办法未免太轻易,不能令人满意。因为还有一个真实的问题,并且若把这个问题看成为实际的而非理论的问题,那么,我想正确的答案是:人性的确是改变的。

我所谓问题的实际方面是:在人的信仰和行动上的重要的、差不多基本的改变是否已发生过和今后是否仍能发生的问题。但若把这个问题安放在其更适当的透视点上,我们应首先承认在某种意义上,人性并不改变。我不相信能证明:人们的固有的需要自有人类以来曾改变过,或在今后人类生存于地球上的时期中将会改变。

我所谓“需要”,是指人们由于其身体构造而表现的固有的要求。例如对饮食的需要和对行动的需要,等于是我们存在的一部分,因此不可设想在任何情况下,这些需要会停止存在。还有其他不是这样直接属于身体方面的,而在我看起来也仿佛是同样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的需要。我可以举出以下的例子:对某种合群的需要,显示自己的精力并把自己的力量作用于周围环境的需要,为了互助和斗争与自己的同伴合作或与之竞争的需要,某种美感的表现和满足的需要,领导和服从的需要等。

我所举的例子是否选择得适当是无关宏旨的,比较重要的则是要承认这个事实:有些倾向是人的本性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这些倾向改变了,本性便不再成其为本性了。这些倾向通常叫做本能。心理学家现在用这个名词比较从前更谨慎了。但是用以称呼这些倾向的名词是无关宏旨的,比较重要的是人的本性有其自己的构造的这一事实。

承认了在人的本性的构造中有些不变的因素的这个事实以后,我们容易犯错误的地方是从这个事实所作出的推论。我们假定这些需要的表现方式亦是不变的。我们假定我们习惯了的表现方式,如同其所从产生的需要一样,都是自然的和不可改变的。

对食物的需要是如此迫切,我们称那些坚决抗拒饮食者为疯子。但是要求或采用何种食物,是为物质环境和社会风俗所影响的获得的习惯之事物。对于今日的文明人,吃人肉是完全不自然的事情。但有些民族过去曾认为这是颇自然的事情,因为它为社会所许可并得到颇高的尊重。有些相当可信的故事讲到有些人需要他人帮助才肯吃美味可口的和营养丰富的食物,因为他们不习惯于吃这些东西;这些新奇的食物是如此“不自然”的,以致他们宁可挨饿而不吃。

当亚里士多德称奴隶制度的存在有其本性的根据时,他不仅为他自己辩护,而且为一种整个社会秩序辩护。他认为从社会中废除奴隶制度的努力是改变人类的不可改变的本性的一种无用的和空想的努力。因为依他的看法,不仅当主人的欲望是植根于人性中,而且有些人生来即有内在的奴隶的根性,把他们解放是违反人性的。

当有人提倡社会改变以改良或改进现存的制度时,常听到人说,人性是不能改变的。当制度上或情况上的改变建议与现存制度或情况处于尖锐的对立时,我们经常听见这种论调。如果保守分子更聪明的话,他在最多的事例中应把习惯的惰性而不应把人性的不变论作为其提出的反对论调之基础;他应把曾一度获得的习惯对于改变的抗拒性作为其提出的反对论调之基础。教老狗变新戏法是不容易的,但教社会采用那些违反相沿已久的风俗之风俗,那是更不容易的。这种保守主义是明智的,它将强使那些要求改变者不仅要稳步前进,而且要考虑如何引进其所要的改变而同时使一般人感到最少的震惊和脱节。

不过,有很少几种社会改变是可能用其违反人性为理由而加以反对的。创设不要饮食的社会的一个建议,便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曾经有过创设无夫妻同居的社会之建议,并且这种社会**持了一个时期。但是这种社会是如此的违反人性,以致不能长久维持下去。这些事例差不多是根据人性不变论以反对社会改变的唯一的事例。

请看战争这个制度,它是一切制度中最古老的和最为社会所重视的制度之一。对于持久和平的努力常遭到反对,其理由是:人在本性上是一种斗争的动物,并且其本性的这一方面是不变的。可援引过去和平运动的失败以支持这种看法。但在事实上,战争是一种社会习惯,如同古代人认为不可变的奴隶制度是一种社会习惯一样。

我已说过,依我的意见,斗争性是人性的一个构成部分。但是我亦曾说过,这些本性的因素之种种表现是可改变的,因为它们常为风俗和传统所影响。战争的存在并非由于人有斗争的本能,而是由于社会情况和势力导引,差不多强迫这些“本能”走上战争的道路。

人们停止互相残杀以满足其斗争需要的时期,人们在反对那些对于所有的人都是共同敌人的势力的普遍的和集体的种种努力中表现其斗争需要的时期,距今可能遥远。但其困难在于某些获得的社会风俗的持续性不在斗争需要的不变性。

斗争性和恐惧心是人性中的固有的因素,但怜惜心和同情心亦是如此的。我们很“自然”地派遣护士和医生到战场上去并供给医院种种便利品,如同我们很自然地以刺刀互相冲击或放射机关枪一样。在古时候,斗争性和战争有密切的关系,因为战争的进行多半是挥拳肉搏。但斗争性在今日战争的发生上则起很小的作用。某一国的公民并不能本能地仇恨另一国的公民。当他们攻击或被攻击的时候,他们并不挥拳肉搏,而是从很远的地方用炮弹射击其从未看见的人们。在近代战争中,愤怒和仇恨是在战争开始后产生的;它们是战争的结果,不是其原因。

关于现代战争的原因,我将不企图说些武断的话。但是我不相信有人将否认,战争的原因与其说是心理的,不如说是社会的,虽然在鼓动人们要求作战和继续作战上,心理的刺激是很重要的。并且我不相信有人将否认,在战争的社会的原因中,经济的情况是很强大的因素。但是主要的论点是不管什么社会原因,它们是传统、风俗、制度、组织的事物,并且这些因素都属于人性的可改变的表现方式,不属于其不变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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