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六章(1 / 2)

他们叹息,非明更想叹息。

眼睛看不见,就没办法自己看书,而别人给她念书吧,熟悉的人大多忙碌,陌生的人长期侵入她的领地,会让她觉得浑身不自在。

原本忙起来还不觉得,现在每天在家里除了弹琴就是画画——毕竟她也找不到别的不费钱的爱好了=_=

总之是无聊的要抓狂,又不可能见天的去神侯府找人唠嗑,即使自个儿看不见,也不愿意每天待在家里,宁愿出去到处闲逛,虽然根本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反正到点了总是能回去。

京城很大,街道很多,她要是看得见,那自然想往人少景色好的地方去,可惜她看不到,那自然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

八月十五的中秋节,再热闹不过。

这样的热闹非明没有打算错过,毕竟万一走了狗屎运碰见杀生丸那也说不定嘛——虽然她对自己的运气完全不抱希望,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凑热闹的决心。

自从铁手把那张名单交给她之后,非明和神侯府就有了点心照不宣的默契。江湖上不太平,六扇门工作繁重,她并不是废物,虽然眼盲,却有一身好武力。投桃报李,非明确实是有加入神侯府的意思。

无情心里有数,所以有些并不机密的事情,他也会在闲谈时跟非明提起,而非明展现出的智慧手腕,也绝不下于任何人,往往能给他不错的提议或者提出一些让人眼前一亮茅塞顿开的点子。

等非明的私事了结,无情大概率会开口邀请她。

——前提是她真的能回的来。

不过与其说是神侯府看中她,倒不如说是铁手和无情看在彼此交情的份上,愿意留给她一条退路。她这一去,必然要得罪很多人,而神侯府作为官府组织,一般人是不敢碰的。

有价值也有交情,真是谁占了谁的便宜还要等到日后再定,但至少非明觉得来这里一遭,交这两个朋友是绝对不亏的。

她心里有数,宁肯让金风细雨楼吃亏,也绝对不会损伤神侯府的利益。

江湖人江湖事,基本上还是武力说了算,而恰好,她有震慑群雄的武功……

话扯得有些远了,不妨回到眼下中秋节。

非明分明不是个单身狗,且早已经脱单了不知道多久,心想自己在这一天竟还要吃别人的狗粮,享受单身狗的待遇,实在惨不忍睹。

但其实现实没有想象中那么残酷,她随口提了一句中秋打算出门看灯,铁手有事要忙,无情却打算出门谈些事情。

谈事情,也顺便陪陪她,担心她一个女子孤身一人不安全,而且中秋是团圆节,谁忍心让她一个人过呢?

林诗音和她勉强算是朋友,原本也想出来看灯,可惜她还在跟龙啸云、李寻欢纠缠着,非明可不想掺和进这段三角关系里,所以还是跟无情出门见人去吧。

无情要谈的具体事情未知,但看铁手、追命、冷血近来一个都没闲着,她大概就猜到了,很可能是最近出现的无名小岛的事情。

此事并不简单,曾经在陆小凤的那个世界也发生过,主要涉及的就是太平王世子,而如今却不知道又有多少势力卷入了进去。非明不担心别的,她就担心叶孤城的地盘也在海上,搞不好会有所牵扯,那就很要命了。

而不出所料,无情在酒楼约见的人正是太平王。

中秋佳节,街道上人群拥挤,摩肩擦踵。若是非明一个人出门,大概是随它爱怎么挤都无所谓,反正这时候人口再怎么多也不可能跟现代人□□*炸相比,京城街道又宽敞,肩并肩只是一个夸张的形容词。

不过带上无情一起出门,那待遇可完全不同。他一坐上轮椅,别人便自动分出一条宽敞的道路给他让行。她在后面推着他的轮椅,空间很大,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很是悠闲。

甚至在他们到酒楼之前,她还买了一盏灯。

她看不见,买灯笼也不过是节日应景,凑个趣,便询问他哪一盏好看。

无情道:“我喜欢的东西,未必合你的心意。”

非明便忍不住笑了,“左右我看不见,一路上都是你在看,便不妨挑你喜欢的。”

“那为何不干脆我买?”

她全然不讲理,理直气壮地回答:“因为我想买啊!”

无情拗不过她,便挑了一盏兔子形状的灯,这灯他未必喜欢,倒可能是猜测她喜欢。

非明故意道:“兔子挺好,待会儿去酒楼记得点一道红烧兔肉,正好当夜宵。”

无情不说话,只将那盏灯笼递给她。

非明自个儿付了钱,手指摸了摸灯笼的轮廓,笑着问他:“怎么?生气了?”

无情无奈应道:“我倒不知道自己竟是个这么小气的人。”

非明只回他一句:“我现在委实不喜欢你这种肚子里弯弯绕绕万事都想做个妥帖的,你说你累不累啊?让你挑个喜欢的,那就高高兴兴去挑嘛!本来平日里想的就多,指不定哪天头就秃了,这日子里何不放肆一点,难不成我还会因为这点小事跟你计较?”

说不定是上个世界压抑久了,也可能有沐菲记忆的原因,非明现在就是一个观念,人生苦短,干什么事儿都不能让自己憋屈。

没等无情说话,她继续开口哔哔:“就像我,谁知道哪天就死了呢?既然没死,那就去干点高兴的事,别管是不是会一去不回,总比憋上一辈子哈,你说是不是?”

无情便没了话说。

过了半晌,他道:“自从把名单给了你,我和二师弟一直都有些后悔。”

“后悔那就痛痛快快说出来嘛,你我相识的日子不短,还算亲近,有什么事情不能说呢?”她声音放缓,“别憋着,铁手身体好,憋点事情在心里没啥大事,你身子弱,不久前还病了一场,前天才好全。”

这种话,不是真心关心的人不会说出口。

无情叹了一声,问:“又是老三多嘴?”

“人生苦短啊!”非明感慨道:“我就欣赏追命那种潇洒劲儿。”

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忧心来日事。

“神侯府总是需要一个妥帖的人来理事。”

“这不是你把自己身体不当回事儿的理由。”非明笑道:“我什么没见过?你在我面前根本不需要讲究,就算失礼不妥帖,我难道会怪你吗?”

非明叹道:“生死各安天命,这条命本来就是捡回来的,就算是死,也死得痛快,只要你们还记得帮我收拣一下尸身,每年清明上柱香,也不枉来世走一遭了。”

“别胡说!”他有些恼,眉头微蹙,“中秋月圆,好好的说什么死不死?”

“那你以后别再瞎担心了,除了折腾自己之外,没什么用,别的都是虚的,只有身体是自己的。”

无情还能怎么办?只能说:“我记下了。”

非明心里又多了几分叹息,这双眼睛终究是限制太多了,否则的话,就算不能把无情的腿治好,给他量身定制几副药调养身体也是好的。

一路静默,瞎子一手推着瘸子的轮椅,一手提着可可爱爱的兔子灯,此情此景,忽然便想起另一个瞎子来。

“当年我眼睛完好的时候,也曾经有另一个瞎子,为我提着灯,照亮前路。”非明想起了花满楼,当初交好时并不觉得,很多事情只有回首往事时才能发现,她在那个人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对这个世界的爱。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那想必是个很好的人。”

非明轻笑道:“是啊,他是极好极好的。”

到了酒楼,无情上去和太平王谈事情,而非明认真嘱咐他记得给她打包红烧兔肉之后,就一个人随意溜达去了。

她跟无情约定了时间,自己心里很有数,这两人的谈话是太平王府和神侯府之间的,跟她一个局外人没关系,走的很有自知之明。无情叮嘱她两句小心安全的话,放人也很痛快。

毕竟别的不提,她的记忆力那确实是无人能敌,区区认路根本不在话下。

本朝的宵禁并不严格,甚至可以说,过分宽松了,路边摆着的小摊很多,各种食物的香气在鼻尖萦绕,是独属于人间烟火的味道,让人生出一种十分放松的幸福感。

她逛得很慢,眼睛上的问题也不允许她走的太快,分辨路况是一个精细活,走的太快容易撞到东西,损伤她完美无缺的形象。

小吃的种类相当繁复,中秋里更有平常吃不到的一些节日特色美食,哪怕明知道还有一份红烧兔肉等着她,非明也完全停不下自己的嘴。

想我曾经也是堂堂时空之神,这种凡间的食物没有半点灵力根本入不了眼……嗯,真香!

吃饱喝足之后,非明还顺便买了个面具,毕竟沐菲这张脸美的真的太招人了,在这种鱼龙混杂啥人都有的日子里,更是很容易吸引一些不法分子。

她一路上折断咸猪手一二三,小偷手四五六,被人抓去小巷再顺便堵在巷子口暴揍这群人一顿,权当消食了。

说实话,感觉肚子终于给兔肉腾出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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