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乃依还深入探讨了产生悲剧效果的几种方式也即几种技巧。这既显现了他自己的创作经验,又整理和弥补了语焉不详的亚里士多德,很有学术价值。
他以亲属之间的悲剧为例,分析了四种悲剧方式。
第一种,认识自己企图害死的人是亲属,也确实把他害死了。
第二种,不认识对方是自己的亲属而把他杀害了,杀害之后才发现真相,因而极其痛苦。
第三种,原来不认识对方是自己的亲属,由于及时发现,对方得救。
第四种,认识自己企图害死的人是亲属,进行杀害,但最后却又不去完成。
这四种悲剧方式的优劣次序,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三种最佳,第二种次佳,第一种尚可,第四种根本要不得。高乃依把这个等级次序完全颠倒过来了。他颇有勇气地说:“我从经验出发,怀疑他最不喜欢的一种,也许是最好的一种,而他认为最好的倒是最差的。”
这种大颠倒的理由何在呢?可以先从第四种,即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差、高乃依认为可能最好的一种说起。高乃依说,认识自己企图害死的人是亲属,进行杀害,但最后却又不去完成,这么一件事的优劣要看不去完成的理由。如果“没有重大的事故促使他们改变主意,也不缺少这样做的力量”,这当然是要不得的。但是,如果“由于更高的力量或者由于命运的转变,他们不仅达不到目的,反而一命先亡;或者反而受制于对方,不能有所作为”,那就可以表现得非常卓越。他又现身说法,举自己剧作《熙德》中的施曼娜为例,这个姑娘因自己原来心爱的罗狄克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因而决心为父报仇,害死罗狄克,但是结果未能做到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国王提出了公道的决斗方式,罗狄克胜利了,她只得改变主意。我们记得,这一点正是沙坡兰代表法兰西学院执笔批评《熙德》的重点之一,高乃依在这里既为自己的剧作作了辩护,又说明,只要理由充足,改变杀害亲人的悲剧性行动是允许的。
说第四种悲剧方式好,除了戏剧行动有理由的变更外,还由于这种方式让悲剧行动的采取者明白自己的行动对象,因而也明白自己行动的悲剧性质,这就比其他几种后来发现身份的处理方式高明多了。这里,高乃依出色地论述了“发现”这一悲剧方法的局限性。乍一看,当自己亲手杀害的人在停止呼吸之后,自己才发现他是亲人,这是极具戏剧性的。但这种处理有两大缺陷,一是使观众对主角的怜悯的时间限制得非常短促,二是在这短促的时间里,巨大的灾难感会压倒和淹没怜悯。高乃依指出:
发现来自不识者死后,迫害者的痛苦所引起的怜悯,不可能有大的幅度,因为怜悯隐藏在灾难之中了。可是在真相大白之下行动,知道自己仇视的是什么人,激情与天性之间、或者责任与爱情之间的战斗占据着戏剧诗的最好的部分,从而产生巨大与强烈的激动,不断增长并加深观众的同情。经验可以证明这种推论的正确。
高乃依指出,在许多剧本中,这种为后来的“发现”所做的“保密”,往往既无必要,又不合理——有些尽人皆知的历史恰恰要使两个亲属不知道,是颇使剧作家们煞费苦心的。高乃依深深地叹息道:为了在剧本中安上几颗“保密”、“发现”之类的珠宝,剧作家“取消了多少比他在作品中播撒的珠宝更为美丽的东西”,这实际上就判定了为什么第二种、第三种所谓原先不知道对方是亲属而企图杀害的悲剧方式,在艺术等级上要低于第四种。第三种发现后得救,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好而高乃依认为最差,高乃依的理由是没有时间让观众产生怜悯:不知道亲属关系时谈不到对主角的怜悯,而一旦发现又取消杀害行动,怜悯也仍然没有地位,所以他对这种最差的悲剧方式的判词极为简单:“不能引起怜悯。”
高乃依校正亚里士多德的地方有多处,但在这里作彻底的优劣倒置却分明是最刺人眼目的所在。因此,处于崇尚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和圈子中的高乃依不得不对此作出特别郑重的解释了。他说:
我这样加以有利的解释,不是为了反对亚里士多德,而是希望从他所排斥的第四种行动方式,找出一种比他所推荐的三种方式还要优美的新型悲剧。如果他当时看到的话,毫无疑问,他会特别赞赏的。这给我们的世纪增加光荣,并且毫不损伤这位哲学家的权威。
亚里士多德关于悲剧完美性不同等级的那些话,对他的时代和他的同代人很可能是完全正确;我在这一点上也没有什么要怀疑的。但是我不能不说:在喜欢这一类或者不喜欢那一类的看法上,我们的时代爱好和他的时代绝不相同。至少他的雅典人所最喜欢的,法兰西人就不一定喜欢,我不这样做,就无法解决我心里的怀疑,也无法对亚里士多德关于《诗学》的著作表示我们应有的全部的敬意。
同样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纠正和部分否定,意大利的斯卡里格显得有点鲁莽武断,西班牙的维迦显得有点俏皮粗略,而高乃依则表现出了一个优雅的法国古典主义者的娴熟辞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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