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狄德罗一样,莱辛在戏剧学中很重视表演艺术,但观点却与狄德罗大相径庭。
莱辛的表演理论,可以作这样的概括:对演员来说,理解是不够的,必须感受,必须表达出感情;一时激发不起感情,可以借既定的形体动作来引导;表演的基调,应该平稳而有节制,即使表现强烈的感情也是如此。
莱辛说,在表达感情的问题上可以分出两种演员。一种,本身有着丰富的感情,但表达不出,或表达不好;另一种,内心满不在乎,却可表演出深邃的感情。一般说来,当然是后一种演员更有用。
后一种演员是如何演出感情的?莱辛说,这种演员经过一种“内心培养”。他把这种“内心培养”说成是一种“精神变化”,演员借这种“精神变化”来引起“体态变化”,而“体态变化”又影响着“精神变化”。
对此,莱辛赶紧指出,这种“内心培养”并不是自我经验的回忆,而是由内心去设想各种“状态”。“状态”一出,感情也会随之而来。
例如一个演员要表演一种极度的愤怒,而他的心情一时不可能处于愤怒状态。莱辛说,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向其他演员学会“愤怒的最粗糙的表现形态”。如急遽的步伐,跺脚,粗鲁的声调,有时尖厉刺耳,有时恼怒凶狠,眉毛紧蹙,嘴唇颤抖,咬牙切齿,等等。如果这位演员把这一些动作很好地模仿出来了,莱辛说:“他的心灵一定会通过这些动作而进入朦胧的愤怒状态。这种愤怒状态反过来又作用于他的身体,引起身体上一些不是单单以意志为转移的变化:他的脸红了,双目炯炯发光,肌肉紧张,——一言以蔽之,他将使我们感到他确实是怒气填胸,虽然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感情和动作如此互相煽动、互相诱发、互相助长,到头来不是要像洪水风暴一样了吗?所以还必须进行必要的控制。莱辛提醒演员,不要在不必要激动的地方激动起来,不要让激动的强度超过所要求的程度,不要以过多的热情来表现敏捷和活跃,更不要把激情理解为大声呼喊和装腔作势。
他说:
极端紧张的声音很少有不令人厌恶的;过分急速和过分剧烈的动作也很少有高雅的。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应该刺激观众的视觉和听觉。表现强烈的激情时,应该避免一切能够引起种种不愉快的感觉的表情。只有这样,表演才会平稳柔和;哈姆雷特即使在他的话语需要造成极强烈的印象和唤醒顽固不化的凶手的良心时,他也要求用如此平稳和柔和的话语达到这个目的。
许多演员之所以表演过分,往往不完全是艺术上的问题,而是太想引起观众对自己的注意。莱辛说,对这种不顾内容需要,只想骗取掌声的演员,“观众应该对他嗤之以鼻才是!”
不难看出,在表演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上,莱辛比狄德罗考虑得周全和平稳。
喜欢世界戏剧学请大家收藏:(www.zeyuxuan.cc)世界戏剧学泽雨轩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