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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节(1 / 2)

南木跟着景阳到了后面有个小池子的院子,池边有个小亭,是那种比较复杂的双层六角亭。走进亭子,看到中间的桌上摆了个物件,只是用丝绸盖了。

那东西看上去体积似乎不小,被丝绸盖着还有棱有角的,扯下那丝绸,南木差点笑喷出来,“你觉得我背得出去?”

那是仿LV一款比较NB的背包做的古代版,其外型与专柜里摆的很接近,只是车工没有那么精细,皮质也因为灯光关系,没有那么明亮。

“要是出去游玩,背个这样的包多帅。”

南木还是忍不住想笑,“这个时代不论是男装还是女装跟这个也不搭呀。”

“长安城里的潮流不一直是你说了算?”

她立即警铃大作,“你想干什么?让我将现代服装引进来?”

“不不不,我喜欢唐装,绝不会改的,只是给你一个特别唯一的礼物。拿走,不然崔玉莹的事情给你加料。”

大爷的!

她拎着那个包,问:“这个包这么软,用的什么材质?羊皮还是猪皮?”

“人皮。”南木以为他是戏谑,但他没有,神情很认真且肯定。她想起几年前的那个人皮灯笼,刚拿在手上的包直接扔了出去。他利索的接在了手里,“主体是羊皮的,但这个翻盖部分上的皮是人皮。他敢拿刀伤你,我就让他知道后果。”这是结婚那天抢空圣旨的人的皮!才从东海回来不过几天,居然忘记他是什么样的人了。“南木,谁敢动你,无非就是让你多一个包而已。”

她暴跳起来,骂道:“你能不能正常点,让我背着人皮包到处晃,你是要一次性的吓死我?”

“我以为你是战场上下来的人,人皮干尸这种东西是见惯了的。”

干尸,干尸,他的话像是魔音般,她想起上次来唐魏元忠将那人柱子做成干尸再送回三相府时的样子,抱了亭子的柱子立即开吐。

她涕泪交加的,“我见惯了死尸难道就要在家里摆个木乃依不成?”

“下次我让他们做个全羊皮给你送去,这个就放我这里。”

南木从亭子边爬起来,“我……要去前面吃点东西了。”

“我扶你去?”

挡开他的手,“我自己去就行了,你!把这个东西赶紧拿走。”

南木几乎是飞奔出去的,经过舞台边时还撞到了一个仆人。崔慎正在拿吃的,手上端着一盘子水果,她一把从他手里抢了,叉了块瓜放嘴里。

“南木兄,你这从哪里跑来,脸色不大好,头发都掉了一束下来。”

她拿着叉子使劲往嘴里塞东西,“不要跟我说话,让我吃点东西。”

过了一会,他看她吃完了盘中的水果,问了句“国师府中有鬼不成?”

她朝后看了一眼,“比鬼吓人多了。”

“比鬼吓人的那只有国师了,他又有什么惊人之举。”

惊人之举!的确够惊人的,可她现在不敢说,怕刚吃进去的东西再吐出来。

她想了想,还是提前回去。崔慎也一起走了。直到快到三相府时她才算平静下来,“玉莹出宫的事情他答应了。”

崔慎问道,“这算是好事,你怎的那副模样抢我吃的。”

“他送我一个包,真皮的。”

“真皮的你怕什么?难道是真人皮?”她点点头,他叫道:“谁的皮?”

“婚礼上抢圣旨的那个兄弟的。”尉迟和崔慎闻言对视,没明白今天景阳这一出是何意图。“威慑罢了,表面上说什么以后谁再冲我动刀就再做成包,其实不过是来吓我们。”

尉迟摇摇头,“不一定是来吓我们的,他可能就是这种人,每个人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同表达的方式就不同。”

崔慎一愣,随即在旁边使劲笑,“真乃世间少有的奇葩,南木,恭喜你啊,这种奇人你都能遇上。”

南木追着他狂打,“叫你胡说,你知不知道我刚才都拎过那包了……”

打了他老半天才想起忘记件事情了。连忙把崔慎赶走,然后让府里的车夫将慕思暖接到得月楼后的小院里,由她跟小绿一起住。

晚上,女人在床上跟烙饼一样不停的翻来翻去,尉迟一把抓住按了,“怎么,还在想那个东西呐。”

“不是,在想怎么让慕思暖与崔慎偶遇的事情,这个事情的进度决定了玉莹出来的速度。”

“亲一下,我就告诉你。”她踢他一脚,成天的趁火打劫,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可以选择主动亲还是被动亲。”一把抱着他的脑袋,在他脸上咬了一口,顺便糊了他一脸的口水,他嘿嘿的拉过女人的衣袖擦了。

“快说!”

“这么简单的事情还值得你在床上翻这么久,她不是跟小绿住一起么,让她们一起去得月楼帮忙好了,老爷子发展他的‘大事业’正需要一个有文化的助理。”

“这只是一个合理的出场,可是我们要的是促成。”

“以我们对崔慎的了解,还不能让他眼前一亮?别想那些了,快四更了,再不睡明天会有黑眼圈的。”

嘁,堂堂一将军怕有黑眼圈,真是笑死人了。不过,以慕思暖出众的气质和前卫的思想,要入崔慎的眼睛应该也不难。

打了个哈欠准备睡觉,睡着前仿佛后知后觉的想起一个问题:她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儿,如何独自到了这长安;她家中丢了一人,难道就没人出来寻找?她没想到,难道尉迟也没有想到?脑子转不过来了,睡了。

一早起来的时候总觉得家里有什么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直到去了餐厅才发现,诺大的餐厅只有几个年轻人吃早餐。

“孙锦世,爸妈们呢?”

“带了府里一多半的仆人去得月楼了,据说要用一周的时间让长安人民都吃上粽子,并将吃粽子这件事情变成常态。”

若木闻言一口豆浆喷出来。说起这豆浆虽然在西汉就出现了,但在百姓生活中并不普遍,这时的百姓还是习惯饮米浆,类似今天的米汤。

“还有,老爷子说吃粽子与米浆不搭,以后要大力推广豆浆,不仅有甜的、咸的,还分水果味的、非水果味的,冰的、热的……”

这个老爷子,天才蒙蒙亮他就出工了,他是完全忘记几年前看到历史书上出现现代蔬菜时的恐惧了?

“昨天约会如何?”

“嗯?”尉迟冷不丁一问,孙锦世没回过神来。“哦,也不敢招摇,乔装去了西市逛逛。”

若木的包子顺手就朝孙锦世砸过去,“你们晚上约个会跑那西市干嘛,人杂地破不说,那地方还不安全。”

“她说她想去看看,那边有个夜市,能淘些白天看不到的东西。”

夜市,即鬼市,在西市的一个角落,天黑之后便有人摆摊,有销赃的,有卖奇异之物的,适合人们去淘宝贝。

这姑娘胆可真肥,尉迟瞪了孙锦世一眼,“她一个公主,出了问题算你的?你跟她说,下次再这么胡闹,就将她搬回宫里去住。”

“哦。”他脸耷拉下来,“不过以后大约也不会再去了。昨天见到一个好恐怖的人,她吓得当时就坐地上了。”

“怎么个恐怖法?还能有麻疯病人恐怖不成?”

他打了个寒颤,“有过之无不及。没有鼻子,少只耳朵,且身上散发浓浓的腥臭味,那人转身时我看到他整个后背都烂了,流脓流水的连衣服都没法穿,听摆摊的说他这个样子有好久了。”

若木彻底的吐了出来。大家也没法吃了。

尉迟严肃的命令道:“以后没带齐人手,整个西市都不准去了。那人是个杀手,如果知道了你们的身份会有危险的。”

景阳这个人,真是不知道说他什么好,都拿人家的皮做包了,不好好帮他处理一下就放出去,莫不是想那些人看看他的下场?可说到底当初那个事情他也有份。那人少只耳朵是当时被关在笼子里的后果,可他那这鼻子算是什么情况,三相府把人放出去时他们其它零部件都是好的。

“一代杀手变成这个样子还不如死了干脆。”

“也许他没法死。如果他自杀,家里的人就会倒霉,那他就得活着。”

这个结论听得人身上鸡皮全起来了。

吃过早饭去南省办公,户部侍郎理了个清单送给南木。昨天朝堂之上共募得二百七十多万两银子,后来宫中也出了把力,今早把东西和单子一并送了过来,折合银两四十多万两。

“李侍郎,所有募得的捐赠除粮食、衣物外,其它的全部折换成现银,重新溶铸再发往灾区,每个银锭的大小都为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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